今天彭思学玩得很开心,一开始大伙分成了三个战场,但很快就成了一锅粥。什么浑水摸鱼、什么推波助澜、什么落井下石,通通都出现了。
混战的时候最适合有怨抱怨,有仇报仇。彭思学就感觉至少有两个人对他进行了持续的攻击,可惜眼睛没机会睁开,到处都是水花。
刘思曼倒是看到了,攻击彭思学的主要是顾心语、孙有朋。其他人纯粹是搂草打兔子,顺手而为。顾心语的行为刘思曼理解,孙有朋的行为刘思曼知道但宁愿不知道,只能装作不知道。
李晨旭纯粹是搅屎棍,谁离他近,他攻击谁。就数他不要脸,无差别攻击,手脚并用,拍打的水花面积最大。如果说有什么针对,邓光阴应该算被针对。因为李晨旭总是用脚拍打水花溅在邓光阴脸上,然后跑掉。邓光阴不会游泳,没敢追,只能无能狂怒。
杜灵玉也受到了楚红梅的照顾,但当楚红梅处于下风的时候,雷凌风也加入了进去。李乘风就比较温和,谁也不攻击,但是会为杜灵玉挡水花。
杜灵玉非常不喜欢李乘风给她挡水花,玩游戏要是像李乘风那样,哪还有什么乐趣。所以她总是推开李乘风,直面水花。
大概玩了两个多小时,他们才离开游泳馆。中午饭都没吃,彭思学、刘思曼、雷凌风、邓光阴就去赶汽车了。
暑假在这时候才算真正开始,彭思学又回到了下龙虾、闭门写文的生活中了。同时,他又在计划开奶茶店的事。因为他要上学,肯定没办法亲自经营。如果他的父母愿意更好,可惜并不可能。
彭思学父母是最传统的农民,不会做生意,这其实也没什么,谁也不是天生就会。可他们不愿意冒险,觉得做生意风险太大。偏偏没有认清楚,种田养鱼才是风险最大的。一要看天,二要看市场。没有哪个农民靠种田发家,破产的倒是不少。能够在短时间内富裕起来就只能是经商,做生意。
有时候勇气真的很重要,否则机会摆在你面前,你都不敢接。不是非要有了完全准备之后才去可以去做,等你有了准备机会说不定早就溜了,也有可能你永远不会做好完全准备。hτTΡδ://WωW.sndswx.com/
王阳明讲知行合一,知中有行,行中有知。别等一切都准备好了,有机会就上。边做边学,边行边想。
这一点彭思学自己都做不到,他还是喜欢准备好了,想清楚了才去做。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这条格言已经深深烙印在他心里了,绝不打无准备之仗。现实中哪里有那么好的条件,机会不会等你准备好。所以上辈子他的人生就显得平庸,从某种程度讲就是失败。
在家呆了几天,彭思学有点烦了,就骑着自行车四处看看,找找灵感。逛着逛着,就不知道怎么到了江口镇初级中学。
暑假的镇中学非常安静,彭思学把自行车停在了门口,情不自禁地走进了学校。
上辈子自从从这所学校走出去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看过一眼。不是因为心狠,而是觉得自己过得太差,没脸面回去看。离开的时候,他是带着多少人的期望,可是最后归于平庸,一事无成。
江口镇初级中学有太多他的记忆,彭思学有时候也特别想回去看看。曾经也想过如果以后发达了,一定要捐钱帮学校重建一个学生宿舍。
彭思学不知不觉走到学生宿舍这里,还是两排蓬屋,又脏又破。人和老鼠都在同一个屋檐下,但并不和谐。里面都没有一个洗澡的地方,只能用一个桶接水,然后到宿舍洗。所以宿舍水泥地长年都是潮湿的。
宿舍离厕所有五十米远,一些比较懒或者胆小的学生根本不敢去,于是要不就是在门口,要不就是通过窗户尿。男生宿舍长期都有一股尿骚味。
这些都还好,就是夏天大雨的时候最艰难。因为屋顶漏雨,外面大雨里面小雨。住上铺的兄弟需要用盆子接水,所以这时候根本没法睡。
即便如此学校宿舍也不够住,全部铺位也只够一百人居住。有的床位需要两个人共用,相当拥挤。如果有钱可以选择住在老师家,或者校外民营的宿舍中。这两个地方条件都很不错,特别是饭菜很好。
食堂的饭菜有时候真的一言难尽。菜还好说,大家都有自带咸菜的习惯。可是做饭的米,几乎都是学生自带的,然后换成粮票。有的人带的米很差,甚至是坏的。那样的米蒸出来的饭是臭的,难以下咽。
住宿舍唯一的好处就是有学校提供的自习室,并且有老师驻场,维持纪律。两节自习课,完完全全字面上的自习,老师只负责维持自习纪律。
免费的宿舍,也不能有太多要求。这大概是江口镇初级中学能够为贫穷学生提供的最大的福利,毕竟老师的工资有时候都不能按时发放。
学校老师的专业水平或者不怎么样,但是他们从来没有因为欠薪罢工,最多就是拉个横幅,绝不影响正常上课。对于那些成绩好,有潜质的学生,往往愿意自掏腰包投入。彭思学当年就受到了老师很多恩惠,免费补习,免费的学习资料,以及免费的蜂蜜水。
一个人得多没有良心才会忘掉这些,彭思学自问从来没有忘掉过。可是,上辈子他一事无成,不能忘记反倒成了痛苦的源泉。他没有能力回报那几个给过他无私帮助的老师,也没有能力回报给过他学费减免的学校。
人最大的痛苦就是自己的无能,如果无能还存有良知,那将犹如活在地狱。有的人努力变强不是为了践踏弱者,而是为了维护良知。
彭思学想着也许这辈子他会有机会回报,但还需要时间,这才让他好受一些。走到了篮球场,他又想到了那个他想要忘记放下的女孩子。
手腕上鲜艳的红绳提醒他,他彭思学没有放下,也做不到。那个姑娘教会了他什么是文明,什么是整洁,告诉他世界很大,外面很美。
那个姑娘也曾在雷雨中给他送伞,那个姑娘也曾在生病时给他送过药,那个姑娘也曾在他钱财被偷时送过他食物。可是,这么好的姑娘终究和他没有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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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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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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