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惯看秋风春月,烟雨任平生>第一百二十六章 感动从来都不会持久
  李父气得面目扭曲,但是彭思学人高马大,而且力气很大。明显不是他能够欺负的,所以只能扭过头瞪着李舒云。

  李舒云哭得梨花带雨,真可谓我见犹怜。古典哭美人大概就是李舒云现在的样子,美而哀。

  彭思学有点后悔自己冲动了,毕竟他可以一走了之,可是李舒云还得在这个家生活。如今他给李父的难堪恐怕都会还诸于李舒云身上。

  现在他也不知道该怎么缓和气氛,清官难断家务事呀。走肯定不好走,万一李舒云被打了怎么办。不走,又不知该做些什么。想来想去,还是先道个歉。平缓平缓李父的情绪,避免李舒云遭到迁怒。

  彭思学踌躇良久,正待开口,就见贺子风出现在路口,正以百米冲刺的速度,猛突过来。

  一个人跑出了千军万马的气势,彭思学实在没想到平时温文尔雅的翩翩公子哥,居然如此刚猛。

  可惜,跑得太猛,一个没刹住,差点撞彭思学身上,还好他闪得快。可李父就没那么幸运了,没反应过来,一下子和贺子风撞了个满怀。双双摔在了草地上,好不狼狈。

  特别是李父,承受了大部分伤害。幸亏旁边是草地,否则少不了去一趟医院。

  贺子风倒不怕出点医药费,恐怕李父是不想用上医药费的。

  “你这个小子,着急忙慌地要干什么。”李父从地上爬起来,不满道。

  李父虽然不喜欢自己的女儿,但对经常送李舒云回家的贺子风映像不错。没办法,贺子风卖相好,是李父心目中最好的儿子的样子。因此倒也没有怪罪贺子风。

  “对不起叔叔,我忙着给您送生日礼物。这是舒云托我从省城买的手表,要送给您做生日礼物的。因为我耽搁了一些时间,您千万别怪他。这个钱包是我送给您的礼物,来得有些晚,还望不要见怪。”贺子风起身从包里取出包装精美的手表和钱包。

  “你的钱包叔叔很喜欢,我就不跟你客气收了。不过,手表就不用了,送给你了。”李父说道。

  “叔叔,这个手表是舒云攒了三个月省出来的钱买的。为了省出这一千块钱,她已经三个月没吃早餐了,午餐和晚餐每顿都不超过一块五。

  她说您手上那只手表,镜面都花了。所以想乘您生日送一只好一点的手表给您。”贺子风说道。

  李父略微有些感动,不自觉地看了看李舒云,目光温柔了一些。但依然嘴硬道:“攒出来的,还不都是我给她的钱。谁要她这样做了,不好好吃饭,万一生病了,还要花我更多的钱。”

  不过,李父虽然嘴硬,但语气温柔了很多。所以李舒云总算止住了眼泪,贺子风和彭思学不约而同地掏出纸巾。

  李舒云有些感动,但她谁的纸巾都没有接,而是从口袋拿出了自己的手绢。

  这个年代还用手绢的人着实稀有,基本上都是些上了年纪的人。但不得不说使用手绢的成本肯定比纸巾划算。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我不是特意省钱,我就是想减肥。”李舒云倔强地说道。

  两父女都是一样的嘴硬,都不愿意服软,但语气却都软了下来。

  “李叔叔,要不咱们先进屋,在外面影响不好。”贺子风说道。

  “是叔叔的错,都没请你们进屋。叔叔刚得到了一盒好茶,正好一起品尝品尝。”李父说道。

  “李叔叔,我就不进去了,我还有事,我先走了。”彭思学推拒道。

  “明天周末,你一个学生能有什么事。我看你是不打算给叔叔面子,对叔叔有偏见。”李父说道。

  彭思学进退维谷,很明显自己留下来一定很尴尬。李父的热情都是对贺子风的,对他只有呵呵。

  “李叔叔,这可是我们学校的名人。一中文理双雄中的彭思学,人送外号彭老大。学习成绩一直都是第一,碾压第二。”贺子风介绍道。

  “对,说得是我。但是学习这种事决不能懈怠,所以我得赶紧回去学习。要不然我现在站得多高,以后摔得就有多疼。”彭思学说道。

  “真是人不可貌相,明明长得一副不聪明的样子,成绩居然这么好。书呆子,书呆子,果然得有呆子样,成绩才能好。看你样子至少高三了吧。”李父乘机讥讽道。

  彭思学真没想到,一个大人心眼居然这么小。不就是刚刚推了他一下,还挺记仇。

  “李叔叔这就是你见识少了,越呆越聪明。不用说,您儿子肯定很灵动,想来成绩多半很感人。还有我是你您女儿的同学,您总不会不知道自己女儿读高几了吧”彭思学也没惯着李父。

  李父脸都气红了,彭思学几句话都是他的痛点。他知不知道李舒云到底高级几,二是他儿子还真就如彭思学所言,成绩一塌糊涂,完全没有抢救的必要性。他们李家的文气都给了李舒云,以至于儿子李舒克就剩下所谓的灵动了。

  “彭老大,你先走吧。别耽误了你的学习,我们可担待不起。”贺子风说道。

  彭思学不以为意,赶紧乘机开溜。来时有多快,走的时候就有多快。

  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彭思学也没想到都这个年代了居然还有重男轻女如这样的。

  唯一好一点的事,李父还算有点责任心。从来没有短了李舒云的吃穿,也愿意支持李舒云读书。只是从来不给半点关心和爱护,纯粹的是当任务去做。

  今天纵然有贺子风的各种助攻,李父可能对李舒云的行为有一点点感动,但这种感动不可能持久。

  这种事情只能慢慢来,别指望一个人的观念能够实现突变,能突变的是基因。

  边走边想,彭思学觉得脑袋有点痒,用手挠了一下。愕然,他发现自己的右手已经好了。

  伤筋动骨一百天,这才一个月不到。彭思学觉得不可思议,不过重生都发生了,这点事实在算不得什么。

  一时之间,彭思学豪情万丈,觉得天命在我。所以他为什么做事还这么畏畏缩缩,左右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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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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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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