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思曼这种从来都不喝酒的女孩子,都被她劝成了一杯酒。在酒桌上楚红梅是当之无愧的女王,全无一合之敌。嘴最硬的邓光阴已经彻底倒下,不省人事了。
一杯又一杯,啤的喝完,喝白的,楚红梅硬是一点事没有。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那娇小的身体里恐怕是另有一个空间,否则那些酒都去了哪里。
彭思学已经吓得去了八趟厕所,被雷凌风等人笑话肾虚。那是肾虚吗,那是想躲楚红梅。好在雷凌风才是楚红梅的中心,这才能让彭思学屡屡逃脱成功。
雷凌风酒量虽好,但是绝对做不到一个人干翻他们一群人。现在好了,几个大男人脸面都丢光了,而且连嘴都软了。李晨旭本来也很嘴硬,但嘴最硬的邓光阴惨状吓住了他。所以他在酒桌上自动透明化,力求隐身。
楚红梅到底是心疼雷凌风的,也知道他的酒量,所以都是点到为止。在座的其他人,不是她心疼的范围,自然免不了一番极限拉扯。男人嘛,都是要点脸的,人家都直接怼脸了,在逃避那就骗不了自己了。
真的勇士敢于直面血淋淋的人生,也敢于面对绵绵不绝的敬酒,以及罚酒。最后勇士们都倒下了,就只剩下两个女士。楚红梅当仁不让地主动结账了,其他人除了刘思曼都丧失了结账的能力。
两个女孩子当然没办法送四个男孩子回宿舍,好在老板很体贴给送了几大碗醒酒汤,还承诺可以免费帮送人。
当然是不需要的,彭思学一直在装醉,人还是有些清醒的。雷凌风休息了一会,也缓了过来,这样回去就不需要老板帮忙了。
问题是楚红梅得需要人送,否则一个喝了那么多酒的女孩子也不安全。最后只能安排雷凌风送楚红梅回文泉中学,彭思学叫来李乘风接李晨旭。毕竟李晨旭是走读生,不过这种状态回去,想来第二天应该不会太好。
第二天一大早,估计才七点半,楚红梅电话就到了。雷凌风精神抖擞地把大家一个一个叫了起来,顺便还给李晨旭打了一个电话。
那时候的李晨旭正跪在“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的条幅下反思自我。赵老师就是这么的霸气强硬,没有理由,没得商量。在李晨旭醒过来的第一时间,李家就上演了这出母慈子孝的戏码。
“妈,我同学约我去滑旱冰,您看我可以去吗?”李晨旭小心翼翼问道。
“去吧,去之前我先打折了你的腿。”赵老师冷笑道。
“那我这就拒绝他们。特别是那个年级第一的怪物彭思学,最近经常帮我补习,但我是班长不需要给他面子。”李晨旭说道。
“等等,我大概是怀你的时候吃错药了,你这娃不但智商有故障,情商也有毛病。礼尚往来你懂不懂,赶紧去吧,别让人等急了,好好跟人家学。”赵老师体现出了难以置信的通情达理。
李晨旭心里感叹,果然成绩好就可以肆无忌惮,成绩好面子才会有天空那么大,现在彭思学的脸都盖在了他家了。
不管心里怎么腹诽,李晨旭都得从里到外感谢彭思学的无私帮助。所以他紧赶慢赶,结果第一个到了约定的早餐店。大伙到是时间掐得挺好,李晨旭点完早餐,付完钱,一群人就有说有笑地赶到了。
“李班长,还以为你今天来不了,你的腿居然没被打断。”彭思学很惊奇第一个出现在早餐店的李晨旭。
“呵呵,我妈是出了名的通情达理,她可是书香门第,怎么会打人。读书人都讲究以理服人,像孔夫子那样。”李晨旭说道。
“李班长,这里除了小梅梅,大家谁不知道你家什么情况,还像孔夫子那样以理服人。你这话,希望能让你自己相信。”邓光阴鄙视道。
“李班长没说错,他妈妈的确是像孔夫子那样以理服人。孔夫子那沙包大的拳头,就是最大的理。要不然他怎么在乱世周游列国,人可是力能扛鼎的。”孙有朋解释道。
“原来我一直理解错了,我以为我们读书人是用嘴讲理的,没想到最开始是用拳头。”雷凌风感叹道。
“没错呀,也是用嘴讲理的。听话就是用嘴讲,不听话,就用拳头讲理。没有拳头,什么理都讲不通。”李晨旭认真道。
如果赵老师好言相劝,李晨旭自己就不可能听话。刘文杰的妈妈就很好讲话,然后刘文杰就再也没有听过妈妈的话。他李晨旭就是个听妈妈话的好孩子,现在就差一个考试证明自己了。他从没有像现在渴望考试,现在他李晨旭有信心起码班级前十。有了这样的成绩,他李晨旭就有了和赵老师说不的底气。
旱冰场大早上人还不多,现在滑最好,不容易撞到人。
交了钱,各自领到旱冰鞋,然后迫不及待地入场。
彭思学一点都不急,他很清楚这项运动实在不适合他,他平衡能力比较差。其实也不适合邓光阴,一上场就扑了。还好男孩子个个皮糙肉厚,爬起来又是一条好汉。
不得不说,屡败屡战的人也是蛮有吸引力的。邓光阴就吸引了很多目光,毕竟这家伙喜欢穿红色,特别醒目。他是站起来没几秒就会摔倒,各种姿势都扑了一遍。还好他准备工作充分,护膝护婉都很厚实。
场中有一个女孩实在看不下去了,主动向他伸出援助之手。挺好的,本来一个人摔的,但现在两个人一起摔了。那个女孩子心气上来了,或者说倔脾气上头,非要教会邓光阴。
倔的人一般都有点本事,邓光阴还真被她带出来了。又摔了几次,也能滑得有模有样了。
“谢谢你,等下我请你喝可乐。”邓光阴与那个女孩齐头并进。
“你有没有礼貌,不需要问下我的名字吗?”女孩子有些生气。
“一中邓光阴,一寸光阴一寸金的光阴,敢问美女芳名。”邓光阴知错就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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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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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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