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了我的一个俘虏说的话,狼从来不在乎羊多。一个时辰的事儿。”
“呸,吹牛不打草稿,就是三千头猪你一个时辰也抓不完。”
“这年头,人有的时候还真不如猪。”
“什么时候出发”杨凡问道。
“马上就走,兵贵神速,我们连夜出发,明天就能追上他们。”小娘皮说道。
“用不了明天,急行军半个时辰十二里,五个时辰我们就能赶到杨柳青镇,那时正是黎明,他们睡的正熟。正好瓮中捉鳖。”杨凡说道。
正常人步行速度一个小时四公里,一个时辰八公里,部队急行军速度,背着二十公斤的装备行李,一个小时六公里,一个时辰十二公里。
杨柳青距离塘沽一百二十里也就是六十公里。五个时辰,也就是十个小时就可以赶到,但要休息一个时辰才能投入战斗。
现在才下午,如果马上集合出发,明天凌晨两三点钟可以赶到。潜伏休息一个时辰正好趁黎明发起攻击。
杨凡出去让茗烟去传达命令,全体紧急集合。
不大一会,军号声滴滴滴哒哒的响起来。
正在大吃大喝的团练和家丁,以及接受多军事训练的铁厂工人们顿时把碗筷一扔,鸡飞狗跳的紧紧集合,整理军容,然后以小队为单位列队。
张嘎瘩大呼小叫的让他们战齐了,一队队的跑步回大车店拿装备。
团练的训练有素,让船厂的人目瞪口呆。
涂山月知道这是兴禾团练特有的指挥方式,起床、吃饭、集合都吹号。发起进攻时有时用军号,有时用哨子。撤退时用铜锣。
杨凡回来,走到小娘皮跟前上下打量了一下小娘皮的身材,说道:“你衣服里边穿的是保暖内衣吧。”
小娘皮小脸浮上一片红云,但奇怪的是这次破天荒的没有骂他,也没有揍他。
“你问这个干嘛”小娘皮小声问道。
杨凡转身从大拉杆箱里拿出一套白色的内衣裤,也是和保暖内衣一样贴身穿着的。明显是新的,包装的塑料还没撕开。
小娘皮知道这是新的,她从瑶光那里弄到保暖内衣时就是这样子的。
“你干嘛送我这个,你这个傻子,不知道这个贴身的衣物是不能随便送的吗”小娘皮羞红了脸,有些想打他一顿,让他轻薄自己,但是一想他从山里出来的,可能有些不明世事,心里忽然就原谅他了。
眼神却止不住的向那套内衣飘去。
瑶光那里弄来的是黑色的,这套是白色的,明知道这样接受等于他轻薄自己,但心里隐隐的还有些期待。
“哦,我忘记了,抱歉,有些失礼了。”看到小娘皮忸怩的样子,他才想起了,这个时代随便送女人内衣等于耍流氓。
赶紧解释道:“这不是内衣,这是甲胄,叫做龙鳞甲,很贵很贵的,我估摸着你的三围买的,一直没有机会给你。”
小娘皮白了他一眼,好像在说,你当我是傻子!渣男。
杨凡没有办法,见她误会的反倒深了,直接把内衣放在桌子上,拔出火铳,吹亮火折子,戳到活门上。
“不要!”小娘皮见杨凡想用火枪射这套内衣,顿时焦急起来,这个混蛋这是恼羞成怒了吗,想用火枪证明自己吗。可惜了这套内衣。
砰!一声枪响。
铅弹如中败革,硝烟散去,内衣完好无损,被枪弹弄出的一个小坑里,一颗变形了的铅弹躺在那里。
“咦,怎么会这样。”小娘皮惊讶的说道。
她冲过去,拿起那颗变形的枪弹,发现内衣虽然被弄得褶皱了,但丝毫无损。她惊奇的拿起内衣,只见塑料袋被打穿了一个洞,衣服一点事没有。
“弓箭和刀枪也可以防的,刺不穿,也砍不动的。”杨凡在后边说道。
小娘皮从怀里拿出一支匕首,这只匕首不到一尺长,刀柄和刀鞘上用黄金装饰,镶满了红宝石和蓝宝石、祖母绿、绿松石看着样式像是阿拉伯地区的风格,一看即知这是极其名贵的兵刃。
涂山月轻轻地拔出匕首,一道凛冽的寒光闪现,一层层的鱼鳞纹出现在刀身上,像波浪一样伸展,非常的漂亮。蜀南文学
杨凡最近经常上枪炮和玫瑰群,研究古代的兵器,一眼就认出这是非常稀有的古代神兵---大马士革钢刀。
小娘皮身上好东西不少啊。
寒光一闪,小娘皮一刀斩在内衣上,塑料袋无声的断裂,衣服纤毫无损。小娘皮顿时激动起来,有连续戳了几刀,划了几下,衣服毫无损伤。
顿时狂喜,世上居然有这么好的软甲,又轻便又贴身,穿在衣服里边根本看不出来,而且还这么的,她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词,她还不知道性感这个词。
小娘皮心花怒放,高兴地恨不得拉过杨凡来亲一口。
这件衣服是无价之宝,根本没有地方可以买到,杨凡主仆二人虽然充满了神秘,上次凭空出现就吓了自己一跳。
但小娘皮能感觉到杨凡心里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所以她相信自己的直觉,从不因为杨凡身上的谜团太多而不信任杨凡。
“你先换上,咱们马上就出发,我下去准备马匹。”杨凡说着走了出去。
小娘皮抱着内衣,身上热热的,脖子都红了。心里又感动杨凡居然舍得送这么贵重的礼物,这简直就是战场上送给自己一个保命的法宝。价值简直无法估量。
心里面甜甜的,有人关心疼爱的感觉真好。
涂山月母亲早逝,父亲的续弦又生了弟弟,在家里她始终有一种自己是外人的感觉。这种被人关心的感觉好久没有感受到了。
杨凡出门来,看到好多家丁荷枪实弹的站在外边,非常紧张。刚才屋里火铳枪响,他们差点没冲进去。
想到里边是涂山月,而且杨凡反复强调没有命令不许进他的屋子,才强忍住没有冲进去。
杨凡现在的安危已经不是他个人的问题,遵化现在和他利益相关的又十几万人。至少有数千人现在的温饱生活是系在他身上的,如果杨凡出了事,这几千人还不把他们撕了。
“都傻愣着干什么,还不去准备马匹。辎重不要带太多,五天的炒面就可以了,水壶都装满凉开水”
“喏,”家丁们立刻行动起来,各司其职,院子里一片忙碌。一刻钟后,杨凡和小娘皮骑着马走在前面,五百多人排着四路纵队跟在后面,一路急行军奔着杨柳青镇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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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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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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