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明显,他不是。
连他自己的林丹呼图克图都是达赖喇嘛册封的,和其他草原上被封的一大堆汗没有任何区别。他几年后居然想自己改宗其他派别,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正确的做法不应该是,向达赖喇嘛积极靠拢,获得他的支持来统一蒙古吗。让他册封自己为最高的统治者,两者展开合作吗。毕竟他黄金家族的嫡系血脉,北元王朝的实质皇帝,是一张王牌。
察哈尔还有十万铁骑,八大营。他有合作的本钱。
看看建奴,人家就是把萨满举得高高的,统一了信仰,才强大起来的。
在苏不地看来,林丹的人生已经达到了巅峰,就要开始走下坡路了。
“睿智的台吉,让我们为您的健康干杯。”巴布楚塔布囊举杯为苏不地贺。
苏不地坐在中间宝座上,举起盛满马奶酒碗,向外弹了弹,礼敬长生天后,一饮而尽。周围一片喝彩。
安三溪快马在军阵前奔驰而过,拔出他的佩刀,在雷鸣般的怒吼声中检阅着他的骑兵部队。
左侧是土默特王爷的前卫队,现在的土默特骑兵团。军旗是一致狮子。中间是龙骑兵团,是他亲自训练的骑兵部队。右侧是白银部落组成的白银骑兵团。
三个骑兵团都是3600人,每个都有六个营,外加一个六百人的团部。安三溪生后跟着200人亲兵卫队。全体骑兵12000人。大概是一个师的规模。
“弟兄们,你们对现在的生活满意吗”
“满意!”
“现在有人要来抢我们,你们答应吗。”
“弄死他,弄死他”
蒙古人粗野的吼声震耳欲聋。白银骑兵团成员以前都是奴隶,干最苦的活儿,吃的比猪差,起的比鸡早。现在完全翻身了。没有台吉和贵族,他们发现天也没有塌下来,反而过的更好了。
原来台吉们也不是必须有的。
就像哲别说的那样,你们失去的只是锁链,其他什么也没有失去。
是啊,穷的就剩下杆鸡把了,还有什么好失去的。
中间的龙骑兵团始终保持冷静。
这三个团的装备是不一样的。
两个蒙古团,都是本部落最好的蒙古马,配备了铝合金的铠甲,又轻便,又结实。重量只有铁甲的三分之一。强度是钢铁的八倍。
他们的武器也被换成了现代优质的钢材打造的弯刀。毕竟他们弯刀早已经玩的熟练了。骑弓被换成了滑轮弓,骑弓的威力达到了步弓的水平。箭头都是点钢的三棱穿甲箭。
蒙古草原上的骑兵都是一身皮袍子,基本不着甲。
一个是他们都是非职业兵,都是把放马牧羊的人临时招募起来作战。牧民连铁锅都是重要财产,那里置办得起全身铠甲,更不用说马铠了。他们的箭头都是骨头磨制的。
这也是林丹汗打不过建奴一个重要原因。八旗不仅身强力壮,箭法精准,格斗精熟,他们的装备比大明还好,不论是重甲骑兵,还是重甲步兵。都不是蒙古人能比拟的。
蒙古缺铁,又被大明用贸易卡住脖子,连皇帝都叫铁锅,可见铁的珍贵。
现在这两个蒙古骑兵团,配发了本部落最好的三匹战马,还有这么精良的铠甲和武器,人人都非常满意。尤其是土默特骑兵团,他们本来就是顺义王的卫队,是土默特人中的精锐,现在更是如虎添翼。
而龙骑兵团,穿的是草原迷彩服。人和马都又衣服,颜色便于隐蔽。布料都是防刺的。重要部位还有工程塑料以及缓冲层,降低打砸兵器的钝伤。
龙骑兵每人装备两支短马枪,都是燧发枪。插在马鞍上。马鞍两侧还有各三个手铳的枪套。插着三支双管燧发枪手铳。此外骑兵的腰带上还挂着现代式样的马刀,和四枚手榴弹。
他们的马匹都是阿拉伯马,肩高比蒙古马高出一尺多。四肢修长,爆发力极好。耐力也不错。虽然不如蒙古马耐粗饲,耐力超强。但是战场上,很多时候需要的是高机动性,耐力没有用处。
人家打你时能追上你,你追人家时追不上。这个仗还怎么打,只能被动挨打。
蒙古人天生爱马,对龙骑兵羡慕的不行。不过他们也知道,这支部队时杨老爷的嫡系,军官都是他的学生。不是其他人能比的。
“弟兄们,大家跟着我,去给他们一个厉害瞧瞧。让这些老爷们看看谁才是草原上的狼,谁才是胆怯的鼹鼠。烧毁他们的营帐,抢走他们的马匹。还有他们的婆娘。”
一片哄笑声。
“现在出发!”
天色已经黑了,今天是一个阴天,乌云遮住了月亮,伸手不见五指。
目力最好的人也无法看清道路。
但是这一切都难不倒安三溪。他让所有人在右臂系上白手巾,让后面的人看到前面的白色标记,防止走失和掉队。
马蹄子上包着皮子。防止震动地面。
一个向导在前面引导,他生了一双比狗还灵敏的鼻子。
风从前方刮过。带来了狼毒花的味道。嗯,到了黑水滩了。风中扬起了沙尘,这是到了西边的沙地了。他用鼻子闻着,就知道到了那里。
远处传来松香的味道,这一次所有人都知道,黑松林到了。
着吃绕远路在另一侧沿着黑松林,到了朵颜营地的西侧。一万多人慢慢的停下来。
此时已经是半夜。
远处灯火通明,这是一片庞大的营地。
足足有十七八万人在这里。
这里聚集了三十六家的七个大部族,他们都是带着家卷牛羊一起来的。游牧民族就是这样,不像汉人,百姓是带不走的,只能在固定的定居点里,战争就是军队去打仗。
而蒙古人则是,全体部落都去战区。就近扎营。
老幼妇孺牛羊牲畜都在营地里随时提供后勤和支援。骑兵则去打仗。他们打到哪里,就游牧到哪里。他们就是这样游牧到欧洲去的。
没有草原,就赶着牛羊去吃敌人土地上的庄稼,缺乏木材就拆除他们的房子。
安三溪看看营地,喃喃的说道:“原来是朵颜人,大概三万多骑兵。”
“弟兄,冲过去,灭此而朝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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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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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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