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杨凡魏半城>1460、浴血之夜
  皇太极问道:“斥候队长是谁。”

  胡里琛惊慌的跪下,大声求饶道:“奴才有罪,请大汗责罚。”

  “我且问你,这城里有多少兵,你可侦查清楚。”

  “回大汗的话,麻登云一共有兵马五万,城里有三万。平胡堡被我大军歼灭五千,还剩四万五,其中沿河堡垒还有五千散兵。城北的山坳关隘有一万。奴才都已侦查清楚。绝对不会有错。”

  皇太极恼怒的问道:“你睁开狗眼好好看看,这是多少人。”

  皇太极一脚把他踹翻,直接从楼车上滚了下去。随即被白摆牙喇兵拿住。

  “把这个狗才给我砍了,脑袋挂营门上去。”

  随着一声惨叫,一颗血淋淋的头颅被砍了下来。

  皇太极看看东南两条火线,阴沉着脸。这时候,已经打起来有一会,东西两边的两白旗和两红旗,按说早就看到了。

  皇太极向两头看去,黑压压的没有任何动静。

  不过他倒也不慌。现在看火把的规模,敌人大概四万人左右。他估计麻登云可能是把沿河的兵员都撤退了。同时,把背后边关的人马也调动了。要不然不可能有四万人。

  大清的突袭来的十分迅速。虽然在平胡堡耽搁了十天。但是,一直没有收到元宝山敌人来救援的讯息。昨天斥候报告元宝山大营里五万人还在操练。

  而且李永芳早就搞清楚了。元宝山的主将,总兵谈世德是吏部尚书王永光的人,背后是晋党。

  而麻登云是辽东本地将门,最近投靠了东林。所以,双方有点不对路。

  “传令各营不要乱,乱跑者斩首。”皇太极低声下令道。

  八旗的素质是远远超过明军的,只要稳住阵脚,就算敌人很多,也能打赢。因为兵在精不在多。人多要是能赢的话,萨尔浒也不会明朝大败了。

  麻登云他们没有骑马,为的就是突袭的突然性。马匹不好控制,一旦嘶鸣,或者蹄子踩踏地面,被空心牛皮枕头听到,就失去突然性了。

  就算是把马嘴绑上,或者塞个胡桃,也不十分保险。麻登云他们都是用散步行军的,就怕形成统一的声音被负责地听的人听到。

  毕竟建奴也是骑兵厉害,蒙古人会的,他们大多也都会用。

  凌晨三点左右,麻登云他们早已潜伏在大营的外侧。他们突然点起火把,冲入建奴的大营。用火把周围一切可以点燃的东西点燃。

  夜袭就是要放火,制造混乱才能浑水摸鱼。

  建奴估计是很多年没被人夜袭了,他们扎营非常的散漫。外围就是象征性的弄了点稀疏的篱笆,毕竟草原上树木少,他们也就糊弄一下算了。根本没有挖壕沟,和在壕沟内侧堆积土墙。

  哨兵也很少。只有百十人,都拄着长矛打瞌睡。

  这几十年来,他们一连串的胜利,已经打出了威名,早已没有人敢去偷袭他们了。他们自己也懈怠了。

  麻登云他们鞋底包着皮子或者棉花。悄无声息的摸了上来,麻登云亲自带队冲在前面。因为这个时候,营兵尽管素质高于卫所兵,但是,因为文官贪墨的原因。粮饷不足,必须要养家丁来做先锋。

  所以,打仗时,主将必须带着亲卫,周围是家丁,冲锋在前。大队兵卒跟着冲。这种兵马,打顺风仗还是可以的,一旦亲卫和家丁战败,他们瞬间就会崩溃。

  麻登云手持朴刀,一刀戳死了一個打瞌睡的旗丁,他的亲兵们一拥而上,把周围几个人砍翻在地,然后几脚就踹倒了篱笆,带着大军一股脑的冲进了大营。

  草原上的风很大,他们立刻放火。

  建奴的营帐都是牛皮做的。营帐的结构形式一般为撑杆式,用杆件支撑于地面,上面覆盖篷布或麻布,再用拉绳、地桩等构件固定,外面覆盖牛皮用于冬季保暖。夏季则不用牛皮,只用油布,能够防雨即可。

  清军和重要的辎重就在这些,用撑杆形成一定形状和大小的使用空间的帐篷里。

  冬季皮革十分干燥,特别易燃。hΤTpS://WWω.sndswx.com/

  而且为了防雨,往往上面还涂抹了猪油牛脂。这也是为了养护。就像我们的皮鞋和皮衣,要经常涂保养的油一样。不然皮革会开裂,影响使用寿命。

  火把只要去烧帐篷,很快就能把帐篷点燃。牛皮帐篷猛烈地燃烧,散发出皮子烧焦的臭味。

  此时,两黄旗大营的西侧,已经烧成了一片火海。好多从睡梦中惊醒的清军,来不及披甲直接抓起武器就冲了出来。毕竟帐篷里浓烟滚滚,已经待不了人了。

  他们一出来,就被守候在帐篷门两侧的明军,从背后砍死。

  这些明军都是甘肃和山西的兵马,他们常年和蒙古人混战,战斗力不是宣府和蓟镇能比的。作战经验非常丰富。而且第一波冲进来的都是家丁和亲兵。

  这些人都是从战斗部队中精选出来的精兵。他们四人一组,两人负责拉绳子绊倒从燃烧的帐篷里钻出来的清兵。另外两个负责用长刀砍死,或者刺死敌人。顺手砍下首级,挂在腰间。

  不管多善于格斗的人,只要摔倒了,就会被敌人很容易的杀死。

  石三和魏明是小旗,他俩冲在前面,后面二十个弟兄跟在后面,四面盾牌护住左右,八杆长枪随时突刺碰的清兵。

  麻登云的兵训练有素,长短兵配合的很好,可惜只有三千亲兵和家丁能如此。其他的兵马都是各镇裁汰后选出来的。远没有他的家丁阵法娴熟。

  麻登云冲在前面,极大的激励起了士气。

  “弟兄们,一个真奴的首级,五十两,回去就发。绝不拖欠。”副将王靖大声呼喊着。要想调动士气,只有真金白银好使。

  虽然当兵的被长官骗的都怕了,不过麻登云接手后,他承诺的事情都兑现了。所以,他在士兵中还是有威望的。

  士气一时间高涨起来,人都是有从众心理的,顺风仗时,懦夫也会勇气无限,两万大军在呼喊中,全部冲进了大营。

  两万士兵山呼海啸一般的呐喊着,冲进了营区,和仓皇爬起来的两黄旗士兵杀到一起。明军人多,十几个人打三四个人。瞬间就占据了主动。

  麻登云知道,这种突击必须要坚决,绝对不能犹豫,一直往前冲,不要想别的。这些兵什么德行他一清二楚。

  只有冲击去了,他们没法逃跑,陷于敌军的营帐之间,四面都是冲出来的敌人,他们为了活命必然要拼命格斗求生。否则,如果是结成战线对砍,一旦他们被建奴的凶悍所摄,就会扭头逃跑。

  这就是兵法中说的置之死地而后生。只有他们陷入敌营,才会把全部的潜力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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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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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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