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明末钢铁大亨漫卷诗书万点花>1037、步兵打骑兵三(补昨日欠的一章)
  部队进山后,沿着山路一路前行。貂

  山路狭窄、崎岖、危险。尤其是在这样的月夜之中。但是,没有人说话。行军禁止喧哗。否则打军棍。

  尽管他们每人都背负着四十斤的铠甲、武器、物资等装备。但是,他们长途行军依然非常的矫健。

  此时,他们在之前的训练时,每天早上一个二十里的武装越野发挥了作用。他们的体力能都获得了极大的提高,尤其是耐力提高最多。

  一口气走了十多里路,没有一个掉队的。

  张顺紧盯着前边那个小旗系在胳膊上的白手巾,生怕掉队。这荒山野岭的,要是掉队了,等着被野狼叼走吧。他不断的回头,看看自己的小旗情况。要是有人丢了,责任就是他这个小旗的。

  大军一路日夜兼程,向着赵王城前进。因为主要是步兵,骑兵只有五百人的斥候队。这还是为了这次出战,临时拨过来的缴获的蒙古战马。但是驮马有一万匹。这三万人的辎重都用驮马驮载,一路牵着在山路上前进。蜀南文学

  他们的斥候都是在这三万六千人里,筛选出来的。一共五百善于骑射的壮士。其实,这些家伙都是积年的老马匪。被本地势力招揽,当了家丁护院。貂

  阎应元把他们分成十个小旗。每人先赏赐五十两银子。毕竟斥候夜不收部队就是拿命拼的兵种。阎应元相信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的道理。

  三天三夜过去了,他们在山路上,每行军四小时就休息两个小时。

  这是从京营那里学来的,叫什么达芬奇休息法。阎应元很快就发现了这种方式的好处,士卒们行军四个小时,也就是两个时辰,基本都会精疲力尽。

  这时候,立刻停下,吃东西、喝水,排泄。然后睡觉。一个时辰后继续起来行军。

  这种方式保证了,他们始终处于最高效的行军状态。每天都多走了不少路。如果他们一直走,就会越走越慢。远不如这种方法状态好。

  达芬奇睡眠法要求工作四小时,睡眠十五分钟。显然这不适合高体力的行军运动。所以杨凡改为行军两个时辰,睡眠一个时辰。

  这样把一次睡眠分成多次睡眠,就保证了每一段行军时间都非常高效。体力非常充沛。貂

  午夜十分,大军正在行军。

  没有人说话,只有莎莎的脚步声。

  陈擒虎从前面匆匆赶来,找到阎应元说道:“大帅,前面就是黑虎口了。斥候发现山口上有三十人的青海永谢布部的骑兵。如果我们大军通过,一定会惊动他们,请大帅立刻停止行军。以免打草惊蛇。”

  阎应元没想到这里距离山口还有三十里,居然蒙古人就设了观察哨所。他立刻下令停止前进。任何人不许发出声音。

  “地图,还有叫营长以上军官来开会。”阎应元说道。

  杨凡派过去的十几个兴禾书院讲武堂的学生,组成的临时参谋班子,立刻带着地图赶了过来。

  山坳里,有一颗大树,树冠大如华盖。遮蔽了好大一片的面积。树下一张三米见方的地图铺在了地上。貂

  四周点起了柴油马灯。灯芯被调整到最大亮度。五十个营长十个团长,还有军部的参谋等都聚集在一起讨论对策。

  “黑虎口是我们的毕竟之地,大军必须从那里通过,如果我们强攻,立刻就会暴露。如果我们在山地上和敌军大部队遭遇,我们不担心。山地骑兵没有优势,我们步兵反倒灵活。但是,如果我们被哨所发现,他们点起狼烟,我们就麻烦了。”阎应元语气沉重的说道。

  看着这一带的地形,军官们倒吸了口冷气。

  葫芦形山口,根本没法不被发现的通过。最要命的是,一旦他们点起狼烟,惊动了敌军大部队,他们把山口堵住,就灾难了。

  因为山区补给困难。大军被堵在山里,出不去,就会进退失据。一旦粮食耗尽非得大败不可。所以必须在蒙古人反应过来之前冲出山口。

  众将一时间大感棘手,想要神不知鬼不觉的冲上山十分困难。

  阎应元摸着下巴思索了半天,忽然说道:“部队的士卒成分,你们都摸清了吗。有没有些奇人异士,不要小看了鸡鸣狗盗之徒,关键时候,他们有大用。”貂

  第三团收编的都是监狱里的匪徒,是各个团里最复杂的。团长谢天恩说道:“我们团里倒是有一帮打闷棍和套白狼的贼子。不如让他们试试。”

  打闷棍和套白狼都是古代抢劫的一种细分行当。

  所谓打闷棍就是黑夜里,穿着一身黑,脚上穿棉花垫底的撒鞋,跟踪看着像携带财物的夜行人。

  趁其不备用枣木棍子敲击其后脑,致其昏迷,然后实施抢劫的行为。

  这些人走路无声无息,能利用周围的环境隐身潜行,接近目标不被发现。这是他们吃饭的本事,要是弄出动静,惊动的目标,目标跑了,他们就白忙活一场。

  打闷棍有很多种方法,除了在背后用木棍击打外,还有带着低沿帽子,把铅球连上锁链,收在袖子里。

  当夜里和人擦肩而过时,趁其不备用铅球猛击其面部,打倒后,快速实施抢劫。貂

  套白狼相对打闷棍,还是有些高技术含量的。

  比如,一个老头提着个鸟笼,在路上行走。

  大众认为这种养鸟之人多是阔绰的闲人,年纪一般较大,不会出什么事的。于是,便放松了警惕,毫不犹豫地从提鸟笼人身边走过。

  谁也不知道,这鸟笼子制作特别。

  无底不说,而且勒着一圈密密倾斜的竹签,上口小,下口大,活像一只捉螃蟹的篓子。这种东西扣在头上,顿时就把人勒得闭过气去了。正好趁机抢劫。等受害者苏醒,贼人早跑了。

  而套白狼最低级的就是用竹竿顶部安装绳索活套,从隐蔽处把敌人的脖子套住,收紧绳索,敌人被向上吊着,发不出任何声音,正好另一名同伙趁机搜身实施抢劫。

  这些古来的技术一直流传到清末,清末的《点石斋画报》上有详细的揭露。貂

  众人眼前一亮,这倒是个好主意。

  这三十个蒙古人一定大多数都在睡觉,留下几个放哨的靠在那里打瞌睡。

  他们绝对想不到明军会从这个方向摸上来,他们之所以在这里,完全是对方的主将小心的结果。

  阎应元当即拍板,说道:“你去选五十个套白狼和打闷棍的好手。你亲自带队给我摸上去,把这些蒙古人悄无声息的收拾了。回来我给你请功。这件事要是办成了。每人赏银百两。升官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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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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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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