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明末钢铁大亨漫卷诗书万点花>424、抢收庄稼四
  杨凡设计的基层组织机构里,生产队都有正副三个队长,正队长负责生产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再幸福社就是老钟叔任正队长。两个副队长,一个是男性,负责管理具体的生产劳动安排,一个是女性,妇女队长负责妇女工作安排。

  另外,在一个生产小队里,还有一些脱产的人员,不参加田间劳动。

  幸福社里有一个饲养员,负责喂马、喂牛、赶车。他负责往回用马车运粮食。

  一个保安员,负责打更,负责巡逻防盗,负责掌管社区大门的钥匙。晚上社区外马路是要宵禁的。社区是有围墙和大门的。保安员要披甲持兵器巡逻。

  一个仓库保管员,社区两级仓库都是大家集体所有的物资,必须要看好,保管员是拥有双管手铳武器的人。

  社区还有一个会计,一个出纳,这个是计算公分,分发工资用的。

  社区有食堂,相当于公办的饭馆,吃饭是要花钱的,厨房里有一个做豆腐的老汉,还有三个做饭的厨娘。

  因为没有足够的肉食,毕竟汉人是种地的,不是蒙古人,所以补充蛋白质必须靠大豆。豆腐就是最佳的补充蛋白质的食物。社区里的居民可以去食堂购买豆腐。也可以在食堂付钱吃饭,招待来访的亲友。

  杨凡的传送过来的肉食,主要供应给了军队和官府人员,以及教育系统的师生。工厂里的技师和熟练工人可以凭借每月发的肉票购买少量的熟食卤肉和冻肉。

  至于人数最多的农村就保障不了了,只能靠他们每个村子自己养猪解决。

  食堂做饭的人员,此时因为抢收的任务紧张,还得负责给在大田抢收的社员们送水,送饭。

  多伦城军管会发布命令,必须保障收割人员喝水。送水人员用扁担挑两桶新出井的凉水送到地头儿,一桶里加盐和糖精,一桶不加。大家可以根据口味自选。

  因为白糖太贵,杨凡供应不起,只好用糖精代替。这玩意不能多喝,适量饮用可以。加糖精的凉水是年轻人们的最爱。

  中午的饭来了,队长叫大家集体休息。吃完饭再继续干。

  食堂送到地里的饭主食是玉米大碴子粥,配着咸菜。蔬菜就是腌制的白菜。因为这是第一年,粮食还没有收割,食物完全是杨凡提供的。杨凡从现代购买的大宗粮食里,最便宜的就是倒库粮食,其中玉米最便宜。三年陈玉米,两毛多一斤。

  今年所有的农民都是喝大碴子粥过来的。咸菜管够。尽管食物单调,但是这已经让这些失去土地的流民十分满足。咸菜就是盐,管够,这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啊。

  司北沟一家和所有的家庭一样,汗流浃背的干了一上午。听到队长敲锣的声音,知道这是开饭了。

  在多伦城的规矩,干公共工程是官府管饭的。还有公分,年底兑换纸币,可以去城里的商店买东西。

  司小松把镰刀一扔,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嘴里都哝着,累死老子了。腰像断了一样,腿肚子都抽筋了。手掌都是血泡。

  他娘恨的不行,扯着脖领子把他拎起来。

  “起来,别装死,瘪犊子玩意。”

  忍不住又想打一顿出气。

  司北沟毕竟五十多了,也累的不轻,叹口气,毕竟还是隔辈亲,疼孙子,连忙说道:“算了,让大伙儿都歇一会,再去吃饭吧,人多碗不够,去了也得排一会队。放心,这种集体干活,肯定让每一个人吃饱,饭食管够。”

  吃饭时,大家伙儿聚在一起男人在谈论蒙古人要来攻打的事情,女人们都是家长里短的,难得的一边休息一边闲聊。

  下午又是拼命的干,到了天黑前,晚饭来了。

  晚饭比午饭要好,是白面馒头,菜也好,是炖豆腐。用了很多的油,都是杨凡传送过来的进口便宜的冷冻肥肉炒出来的油,然后用酱喝葱爆香,炖的豆腐。因为干了一天了,没有油脂和蛋白质是不行的。

  天黑了也不能回去,还要打着火把,尽快把白天收割的高粱脱粒。然后装袋子运会城去。到家估计要半夜了。明天还得起早继续抢收。

  如果没有肉食和油脂,估计几天就得把人累的脱了像不可。幸好,这里是蒙古,有牛羊肉,还有杨凡运来的冷冻肥猪肉,晚餐白面馒头管够,肥肉炖豆腐每人一碗。

  白天可以收割,天黑了,就只能在火光的照耀下,用城里工坊生产的脚踏式脱粒机脱粒了。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司北沟的大儿子和二儿子体力最好,是全家的壮劳力,被安排和其他人家的装劳力一样,踩踏打谷机,妇女和半大小子则抓起高粱放进旋转的脱粒机器里,给高亮穗子脱粒。

  安三溪和黄三也没有睡,他们俩分别带着军官骑马四处巡视,了解各地的抢收进展。

  四个营的军队也在四周警惕的警戒,今天他们已经击退了三股企图浑水摸鱼的小部落的袭击了。

  临近的部落看着红彤彤的高粱、金黄色的麦子、一块块成熟的稻田,眼睛都红了。

  他们自己不会收割,也不会脱粒和磨成面粉。但是,他们可以等农民都弄好了,过来抢啊。

  草原上的粮食多贵啊,那些黑了心的商人,能把十斤大米卖出一头羊的价格。现在满坑满谷的粮食就在这里。他们急得喉咙里都要伸出爪子来了。

  安三溪不在乎这些小部落,这些弱敌正好给他的直属骑兵团联系白刃格斗。他真正担心的是土默特诸部和朵颜三十六家。他们明显是等粮食都归仓再来抢劫。

  王浩现在已经是中队长了,还兼任一营的副营长。

  今天他带着自己手下的一百骑兵和至少三百多部落蒙古人混战。

  他们装备好,但是安三溪下令,土默特和朵颜大军到来之前,不许使用火器,要靠着防刺服和马刀,棘轮钢弩和蒙古人肉搏。

  一个是要节省火药,应付将来的大战。二是要锻炼他们,临阵磨枪,不快也光。

  现在骑兵团已经基本形成了战斗力,但是马术和刀术还不行,和蒙古人差的远。

  杨凡在给安三溪的回信中说,任何事情都不是学会了再去做,只能一边学一边做,在战争中学习战争。战争就是最好的军校和老师。

  只有在战斗中他们才能成长,将来骑兵团是要作为中坚力量去和建奴的骑兵,甚至老毛子的哥萨克去对决的,不能有短板。

  安三溪沉思良久,他觉得老爷是对的。舍不得孩子,打不到狼。不能对他们过于保护,这样到了残酷的战场上他们要吃大亏的。

  王浩今天至少挨了二十几刀,要不是防刺服加内衬的防弹衣,他有几条命也拼光了。

  身上全是淤青。他身先士卒,下面的官兵也没好到那里去。感觉全身的骨头都要断了。

  “噗!”王浩吐出了一口血痰。

  他的牙床被打坏了,出血了。幸好鸟嘴头盔靠谱,只是被震了一下,要不半张脸就被狼牙棒砸碎了。

  对着逃跑的蒙古人又抛射了一轮弩箭,远处十几个人落马。

  “收兵吧,今天他们也精疲力尽了,晚上不会来了。”王浩做出了判断。

  蒙古人也不过如此,他心里想着,这半年来的训练和拼杀已经给了他极大的信心。在装备和马匹的压倒性优势下,蒙古人的弓马娴熟真的没什么卵用。

  “走吧,安头儿说了,今天晚上犒劳大家,每个中队一直烤全羊。白酒三两。”

  王浩话音刚落,他手下的小崽子们发出狼嚎一样的声音,听说有烤全羊,一个个又精神的和小狮子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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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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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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