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师父之外,李宏伟也应该也知道汪裕顺的过往,想必是听父母长辈说起的。他只比陆远大一岁,不可能和汪裕顺共过事。想来想去也理不出个头绪,索性不想了。陆远将电视机的声音调小,随后躺进被窝里盯着电视发呆。
一个人独处的时候,身体虽然停顿了,但思维却变得异常活跃。从毕业到现在,一幕幕往事如走马灯一样浮现在眼前。这一路走来,陆远收获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如今的他已经不是那个刚出校门的傻小子了。他已经算是在商海里小试了一把,结果让他很兴奋但也不太满足。让他兴奋的是,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大前提下,市场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活力,陆远能切身感受到这股活力给他以及和他一样的普通人带来的变化。这变化不仅是表面上的,更是脑子里的。扪心自问,陆远越来越喜欢成功给他带来的喜悦,也越来越不明白,为什么有这么好的机会摆在眼前,而很多人却依旧要找个单位拿每个月固定的那几个死工资呢。
“师父说过,好汉子不挣有数的钱,那我就当一个挣钱没数的好汉吧。”
两天后,交接完毕的陆远用自行车带着自己的铺盖离开了西门日杂。李宏伟本来是要送他去东门批发的,但陆远实在放心不下那个新来的业务员小陈,于是就让李宏伟跟着小陈去纺织厂那带他几天。
“又不是今后见不着了,送来送去的多麻烦啊。”陆远一边骑车一边嘀咕着。
陆远知道东门批发部所在的地方,听隔壁的大爷大妈们讲,那地方是解放前建起来的,最开始好像是个银行或者商号,后来兵荒马乱的也几易其手,解放后就成了公产了。倒也没什么诡异的传说或者灵异事件发生,就是曾经在那做生意的人,好像没听说过谁赚了钱的,到最后都是急急忙忙转手给别人。
顺着熟悉的站前街一路向北,马路边的杨柳已经发芽,鹅黄的颜色让人看了就喜欢。四月的风吹在脸上,能感觉到湿润和温暖,厚厚的棉衣已经穿不住了,陆远不得不拉开了羽绒服的拉链。
在道路的右手边,一座被灰黑色的围墙包住的院落出现在眼前,整个房屋建筑都带着浓郁的民国风情,让人一看到它就仿佛回到了过去。
漆色斑驳的大门敞开着,有些斑驳的地方不知被谁抹了几刷子绿色的油漆,这让两扇大门变得像是毕加索的油画,一疙瘩一块的,没个准谱。
进到院里,靠墙的地方堆满了啤酒箱子,用苫布盖着的自然是满箱的酒,没盖着的一看就知道装的是空酒瓶子。那时候的啤酒箱子是要押金的,酒瓶子是要回收的,那也是钱啊。
一个上身穿着白色工作服,带着套袖,下身穿着牛仔裤,脚蹬一双黑色旅游鞋的人正猫着腰在那搬装满了空瓶的啤酒箱子。陆远见那人搬着实在费劲,于是支好自行车来到那人身边,伸手接住那人手里的箱子,直接举了起来。这个高度对于陆远来说不算费劲,但对那人来说就已经是快要过头顶了。
“嗳,你谁呀,抢我箱子干嘛。”
听这声音竟是个姑娘,可惜箱子挡住了脸,看不到她的模样。
“什么叫抢你箱子,我分明是在帮你。我说你倒是松手啊,你不松手,我也没法把箱子搁上去,这么举着咱俩都累。”
“哦,原来你要帮我干活呀,那你怎么不早说呢。嗳,你叫什么呀,来这干嘛的?”
陆远将箱子放好之后回过身来,当他看到姑娘那姣好的面容时,顿觉眼前犹如百花齐放,美不胜收。什么叫眉似远山黛,面如海棠红。什么叫眼若丹凤飞,肌如凝脂柔,眼前这位佳人就是了。
这姑娘长着一张娇美大气的脸,五官本就精致,再加上搭配合理,越发显得她美丽动人。最关键的也是让陆远看直了眼的是她的发型,那是一头乌黑柔顺,闪着亮丽光泽的齐肩短发,细碎的刘海给本就美丽的她增添了几分俏皮。
如果说陆远在见到这姑娘之前,还对自己未来的另一半的样子没什么具体想象的话,那么从见到这姑娘的那一刻开始,路远就明确地告诉自己,未来的另一半必须是个短发的姑娘。
如果说当初第一次见到林巧玲时,让陆远的情感世界里有萌芽破土而出的话,那么现在,眼前这个姑娘就让陆远的情感世界里出现了潺潺的溪流,而那些萌芽则瞬间变成了茂密的草原。陆远那原本犹如撒哈拉沙漠般的情感世界,如今已经变得生动多彩起来。
“喂,我跟你说话呢,你怎么不理人,你是傻了还是被我给迷住了?”
通过这句话,陆远发现了这姑娘的一个优点,那就是想到啥就说啥。
“哦,倒不是被你给迷住了,也不是傻了。我只是觉得你面熟,似乎在哪见过。”
“是吗?我可从来没见过你。告诉你少来这一套,你要帮我干活就好好干,要是怀着其他什么龌龊的心思,你干脆哪来的回哪去吧。”
“我倒是想回去呢,可是不行啊,我被调到这来了。今后是同事了,互相介绍一下呗。我叫陆远,陆游的陆,远方的远。”
“我叫潘洁,潘金莲的潘,冰清玉洁的洁。”
陆远又发现潘洁的一个优点,那就是特别的开朗特别的大方。
“我总觉得你这名字有占我便宜的意思。”
“哈哈。别人都这么说,那没办法,爹妈给起的名,改不了。”
“要不我管你叫小洁?”
“不好,听着像在叫小姐,不好。”
“那我管你叫老潘?”
“老潘是我爸,我是小潘。”
“那就小潘吧。你歇着,我来干。”
哐哐哐,陆远没费多大力气就把几个酒箱子归置好了,这一番炫耀似的动作让潘洁吃惊地眨巴着她那双大眼睛,似乎在思考一个很深刻的问题。
“小潘,想啥呢?”陆远问
“想西门庆呢,咯咯咯。”
一句话就把陆远逗得哈哈大笑,再看潘洁时就觉得她美得如同天仙下凡一般。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西施到底美成啥样陆远没见过,所以他觉得这句话并不能用来准确形容他喜欢的女孩。有一个词最合适,那就是顺眼。此刻,陆远就觉得潘洁,特别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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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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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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