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我的逃跑女郎>第94章 牛犄角
  我在周围捡了一些石块,草草的安葬了这四名古瑞族人,然后返回达令河畔,卢娜睡在了吊床上,小约翰则仰面朝天的躺在草铺上。

  尼莫则坐在一棵树下,老僧入定似的。他看到我回来,悄然站起身,来到我面前,“虫子哥,怎么样?”

  “你知道我去了哪里?”我没有回答尼莫的问题,反问了一句。

  “不肯泉那边,我看到你去那个方向,但又担心嫂子的安全,便没跟着去。我猜想你一定是把那些土著抓住了,想要单独问问。”

  我对尼莫这个兄弟很是赞许,他很多时候拎得轻重。

  我叹了口气,“是五个古瑞族人袭击你们,我用麻倒了五个,捆了起来,可晚上回去的时候,有四个人死了,还有一个不知所终。”

  尼莫惊道:“死了?怎么死的?”

  “被人用石头砸死的。”

  “乖乖,这是谁这么狠呀。”

  “虫子,尼莫,你们在说什么?”卢娜和小约翰走了过来,显然,尼莫的惊呼惊醒了他们。

  我犹豫要不要告诉他们,看到小约翰时,又觉得告诉他也好,也许可以抹平他和古瑞族人的恩怨,于是说道:“我回了不肯泉,那几个土著人被我麻倒了捆了起来,我想问问他们。可去了之后发现他们竟然死了。被人砸死的。”

  小约翰恨恨地道:“砸得好!就应该砸死这帮王八蛋。”

  我看着小约翰,突然问道:“小约翰,那和个古瑞族人是你杀死的吗?”

  小约翰一愣,不明白我为什么有此一问,随即明白我是在怀疑他,小约翰涨红了脸:“我……我恨不得亲手杀了他们,可是我……”小约翰的声音低了下去,“我不敢。我是个胆小鬼。”小约翰掉下了眼泪。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你是卡尔的兄弟,也叫我虫子哥,我认你这个兄弟,你不是胆小鬼,我们中国人讲父母之仇不共戴天,你即使杀了他们我也能理解。你不敢,只是因为你心存善良,现在他们都死了,你父母在天有灵也可以安息了。”

  卢娜问道:“是谁杀了他们呢?”

  我摇了摇头,“我也不清楚,这次来荒原,情况大不相同,我总感觉还有一股力量潜伏在荒原上。我们不要在这里耽误了,尽快回去吧。”

  说着,大家一起收拾,趟过达令河,返回走。

  在达令河与马兰河之间是一片宽阔的丘陵地带,是大分水岭到澳洲内陆的过渡带,被称做高伊山地。来时是我和伍德两人,我们两个身体要硬朗许多,所以走得很快,但此时有了卢娜和小约翰两个人,就和来时不同了,走得太快,他们的身体会吃不消的。

  我估计穿越高伊山地,至少要用三天的时间,但我也急于赶到马兰河畔,我既担心小合欢没有把信带给皮优,也担心皮优和卡尔这两个家伙不肯老老实实地呆在马兰河畔,倘若他们过了马兰河畔,走进高伊山地。

  此时的荒原可以说危机四伏,古瑞族莫名其妙的攻击外来者,现在又担上四条人命,丢了古瑞族圣物,肯定会四处寻找;巴马族群与艾迪之间的恩怨也不知道能否化解,再加上那股神秘的力量在搅动,我的心中越发的忐忑。

  如果只有我和尼莫还好,我们随时都可以全身而退,可现在身边有卢娜和小约翰,皮优和卡尔被卷进来,我便是手眼通天,也难以顾所有人的周全。

  在高伊山地穿行了三天,我尽可能避免麻烦,还好到了第三天的傍晚,我们顺利到达了马兰河畔。

  我最初和小合欢约定在马兰河畔的一处临河的断崖处碰头,可当我们到了这里,却一个人影也没有见到。

  我决定在这里早早的露宿。因为我看到卢娜和小约翰已经到了体力的极限,坐下来就不想起来了。

  对于这一带,我很熟悉,因为这里基本是我进入荒原的第一站,每一次进入荒原,我都会在这里进行前期的准备工作。几乎走遍了这里的每一个角落。

  我告诉尼莫带卢娜和小约翰去附近的一处山洞中休息,点起篝火等着我。我去捕猎一些野味。

  马兰河中虽然有鱼,但远没有达令河中的鱼肥嫩,所以捕鱼不是首选,最好的办法是猎一些野兽,而这一带经常出没的是野猪和土狼。

  我沿河上行,向右拐进一个山谷,我知道这一带有一群野猪,倘若能猎到一只,那今晚可以让大家改善一下伙食了。

  山谷很是宁静,一条溪流在花草间匆匆流着,恍惚之间,我似乎回到了鹿鸣谷一般。

  但我很清楚,鹿鸣谷还在马兰河的上游,那里离大狼山不远,但距这里还有三四十公里。

  一声女人的尖叫传入耳际,我悚然一惊,急忙矮下身形,向声音传来的地方迂回过去。

  我知道山谷里也有一处浅浅的山洞,女人的尖声应该是从那里传出来的。

  我悄悄的靠近这处洞穴,不发出一点声息,如同一只捕食的蜥蜴。

  洞穴中传出一个男人的狞笑,“没想到,澳洲土著里也有这么漂亮的女人,哈哈,今天老子让你好好爽爽”。

  那女人开始求饶,说着男人听不懂的话,但我却听得一清二楚,女人说的是巴马语,我悄悄向里瞄了一眼,顿时火冒三丈,我看到小合欢被一个男人按在石头上。那男人身材高大,任凭小合欢如何挣扎也无济于事。她的草裙已经被扯掉,赤祼着身体。

  男人一只手按着小合欢,一只手开始解腰带。在男人的身边放着一支步枪和零散的衣物,我看了看那衣物,顿觉眼熟。

  我能肯定自己并不认识这个男人,但我的装束立刻让我想起了哈米德以及他的随从们。

  这家伙显然和哈米德是一伙的。马脸、猪头和羊肠子已经被我在卧龙岗干掉了,这人又是谁?

  他既然和羊肠子他们是一伙的,自然而然也不是什么好鸟,更何况我不可能让小合欢被侮辱,于是我拉过步枪,黑洞洞地枪口对准了这个男人的大脑壳,准备送他去见上帝。

  只听那男人还要啰唆着:“他妈的,要不是急着把王妃带回去,老子一定把你弄回奥斯曼好好的享受。”

  我心中一惊,这个男人既然提到奥斯曼,那奥斯曼王妃自然说的便是皮优了。莫不是说皮优也被这个男人抓住了,那为什么这里只有他和小合欢两个人呢。皮优在哪里?

  如此,我便不能直接要了这家伙的命,我得抓住他,撬开他的嘴巴。

  他身材强壮,赤祼着身体上是块块肌肉,倘若徒手格斗,我不能保证立刻制住这家伙。

  于是我的枪口一侧对准了他的右肩,一粒带着怒气的子弹呼啸而出,精准的钻进这家伙的肩头,肆意的破坏他的身体组织,最后贯穿而过。

  男人大叫一声,向后便倒。

  “妈的,谁偷袭我。”男人骂道。

  小合欢见男人倒地,向外便跑,哪知刚跑两步就地摔倒。

  倒在地上的男人伸出左手抓住她的脚踝,把小合欢拉了回去。小合欢惨叫一声,因为巨石挡住了视线,我没有办法清楚那石头后面的事情。

  男人骂道:“小宝贝,老实点,我这枪里也有子弹,不听话,我勾一勾手指,你的脑袋就能炸开。”随即男人对着洞口说:“哪位朋友这么有兴致,观看鄙人的表演,站出来说话吧。”

  我咬牙切齿,哈米德究竟圈养着一帮什么畜生,跑到澳洲净干一些丧尽天良的事情。

  男人已经受伤,他的伤口会流失不止,如果不能及时治疗,他很快就会失血过多,手脚发凉。时间在我这里,既然他喜欢胡说八道,我很愿意配合。

  “老兄,放弃挣扎吧,我可以留你一条命,把所有的东西都留下,光屁股滚蛋,放心吧,我没兴趣欣赏你的身体。”我组织了一下语言,给这个家伙一个打劫的印象。

  “哈哈,至少也给我留条内裤吧,在荒山野岭祼奔,老哥我一时半会儿还不太适应。要是让那些寻常百姓看到,一定会笑死的。老哥我性格腼腆,见人就害羞的。”男人继续跟我胡说。

  我暗暗地骂道,这家伙简直是天生浑蛋,刚刚还准备强暴土著少女,这会儿居然大言不惨的说自己害羞。我轻蔑的笑笑:“老兄,兄弟看上你手里的家伙了,留下那条枪你就可以走了。哎,没办法,最近兄弟手头紧张,把那你那玩意卖掉换点钱花。你放心,兄弟只劫财,不害命,你出来吧!”

  “我受伤了,肩膀一直在流血,如果再剧烈运动会血流不止,到那个时候,老哥我的小命就丢了。兄弟,你行行好吧,我放弃反抗,我投降,你进洞来,拿枪走吧,哦,我的衣服里还有些钱,你也可以拿走,我现在只想尽快处理伤口。”

  这个男人在重伤之余,居然喋喋不休,倒也真让人称奇。他一心想把我圈进山洞,看来还有信心能制服我。

  我笑道:“都怪兄弟不好,只是想开枪吓唬你一下,结果擦枪走火,伤了你,真是不好意思。”

  “你我兄弟投缘,不必客气,只是我……我的血流的太多,我浑身发冷……我怕是挣不住了,哎,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兄弟,你想做什么就直说吧!”男人发现我没有上当,索性放弃了无谓的纠缠选择直截了当。

  我问道:“老兄是哪里来的?怎么称呼?”

  “我是从地中海来的。你叫我牛犄角吧。”

  倘若别人听到这人的名字也许会感到好笑,但在我听来却是心中一动,在卧龙岗我杀掉了羊肠子以及马脸和猪头,这会儿又来了个牛犄角,看来他是和那些人一伙的。

  我赞道:“好名字,牛哥呀,你来澳洲干什么?”

  “做买卖!我是个地道的买卖人,平时爱好打猎,就独自跑出来逛逛。”

  我冷哼了一声,“牛犄角,你的谎话真是张嘴就来呀。刚才还哈米德、奥斯曼王妃什么的,现在就改行做起买卖来了。”

  牛犄角谎言被拆穿,却丝毫不以为意,“看来老弟是明白人,那我就实话实说了。我是哈米德王子的侍卫,这次来就是要护卫王子回国。”

  “继续!”我简单回了两个字。我知道言多语失的道理,这个牛犄角油腔滑调,但既然和羊肠子是一路,肯定不简单。我不宜暴露自己的身份。

  “哈,哈米德在澳洲呆的时间太久了,老国王不放心,便派我来了护送哈米德王子回国。兄弟,我们是奥斯曼人,你要钱,实在是太简单不过了,别的不敢说,老哥我在澳洲给你一座矿都不成问题。对了,布朗,知道吧,只要你放了我,我立刻让布朗把他的金矿给你。”

  “老兄真是大方。”我说道,“难怪有人给我占卜说我要发财了,原来是遇到老兄你了。”

  “小意思,还有,就是温哲小镇的那家菜园子,我也可以给你。”

  我心中一动,这个家伙居然提起了我家的菜园。“老兄,说着说着怎么就又小气了,一个菜园子可比不过一座金矿吧。”

  “哈哈,兄弟,这你就不知道了,那家菜园子明着看是菜园,实际上是绿松石矿,奥斯曼人爱绿松石爱到发狂,你想想在园子挖块石头就能卖钱,天底下还有这么好的买卖吗?”

  听到这里,我吸了一口凉气,人们常说树大招风,果真如此,哈米德表面上跟我签了合同,实际上心里指不定如何羡慕嫉妒恨呢。皮优找了总督做靠山这步棋至少在目前来看是对的,否则别说哈米德,便是布朗都可以拿走这片园子。

  “呵呵,你这头牛满嘴跑火车的本事真是了不起,别的我不清楚,可恰巧我知道温哲小镇的那个菜园子,园子的主人分明是中国人,怎么这会儿变成你的了。”我继续套着牛犄角的话。

  “是,兄弟真是明白人,菜园的主人确实是中国人,但经营者却是太子妃。只要太子妃一回奥斯曼,把菜园从中国人手中拿回来岂不是太简单了。”

  牛犄角将这事情说得轻描淡写,但我听在耳朵里面却是惊心动魄。我继续说道:“太子妃跑到中国人开的菜园子里,阁下的故事编得有些离谱吧!”

  “哈哈,这事说起来话就长了,哈米德现在是太子,本来早就应该当国王了,可偏偏太子妃却跑了,还偏偏就他妈跑到中国人的菜园子里当起了什么狗屁总裁。兄弟,你有所不知,按照奥斯曼的传统,国王必须是有妻室的男人当国,没有了太子妃,哈米德就只能是王子,不能是国王。”

  “老兄很擅长讲宫斗戏嘛,太子想当国王,想找个女人当太子妃岂不太简单了。”

  “兄弟有所不知,奥斯曼帝国,除了奥斯曼人,还有库德人。而且库德人掌握着奥斯慢的经济命脉,为了团结库德人,也为了帝国的经济命脉,历届奥斯曼君主都取库德族长的女儿做正妻。”

  牛犄角说到这里我心下了然。在我的心中,是我家收留了皮优,没想到实际上是皮优如同一尊大神镇着菜园子,才让我家这个小小的菜园得以风平浪静。想到这一节,我不禁感慨万千,心中越发的佩服父亲和安妮,他们决然将菜园交给“告诉我,皮优在哪里?”

  “你是谁?我之前好像从没有提起太子妃的名字,你是怎么知道的,你究竟是谁?”牛犄角突然问道。

  我心中暗叫糟糕,我只顾着想着皮优的事情,随口便说了出来,我正想如何去回答他。

  牛犄角长叹一声:“我知道你是谁了,你是沈虫,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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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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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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