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我的逃跑女郎>第30章 及时雨与智多星
  潜逃出军营,我们在一棵大树底下停了下来。

  “哥,咱要去哪儿?”男孩的兴奋劲还没有退去。蜀南文学

  我瞅了他一眼,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我当然不能告诉他我要去做什么,这关系到那一十八名工匠的身家性命。

  思前想后,我还是决定甩掉这个累赘,“你回去吧!”

  男孩一愣,“为什么?”

  “这次任务我需要独自完成,而且要绝对保密。”我忽悠男孩。

  “我就不,我必须跟着你。”

  “我要去的地方很危险,要面对的真刀真枪,一不小心就要搭上身家性命。”

  “那我更得去了,我必须保护你。”

  “敌人是一帮悍匪,一个个都是穷凶极恶、无恶不作、恶贯满盈,男的抓到你会先割掉你的小鸟,再扔到食盆子里喂狗,女的抓到你就先奸后杀,毫不留情。”

  男孩吓得一缩脖子,“这么厉害?”

  “怕了吧!”

  男孩看着我的脸,“不怕,要是这样,我更得跟着你去!”

  “为什么?”

  “我要保护你的鸟!”

  看着这个滚刀肉,我感觉热血上涌,“你他妈听不懂人话吗,要啰嗦我就先掐死你再走。”

  看着我穷凶极恶的样子,男孩向后挪了挪身子,“哥,我怎么感觉你就是那帮悍匪呢?我不管反正你到哪儿,我就到哪儿。我被那些人围攻,你出手保护,我们配合的很好呀,这次任务,我们也一定会是最佳拍档。”

  “我最后问你,你回不回去?”

  “不回去,你要让你回去,我就把你跑出军营的事情告诉所有人。”男孩气不忿的说。

  我暗暗地叹了口气,自己又被拿捏了,这种感觉一点都不好玩。既然他是不见棺材不落泪,我只是另想办法了。

  这里距离大狼山有六十余公里,我不能走大路,只能翻山越岭,越溪跳涧,昼夜兼程,我就不信,六十公里的奔袭甩不掉你这个小王八蛋。

  想罢,我点了点头,“好,我可以带着你。接下来,你跟着我走,不要掉队,只要喊一声苦,叫一声累,你就回去。明白吗?”

  男孩喜道:“明白,长官。”说完竟然还来了个标准的军礼。

  我看着这个男孩:“你真他妈是个奇葩。”

  随便选准了方向,一路奔去。

  男孩紧紧跟在我后面,愈发的兴奋,“哥,我们这次是执行什么任务,你得跟我交代一下。”

  “这是一次营救任务,我们要去营救一帮科学家。”

  男孩恍然,“哈,明白了,那帮悍匪绑架了我们的科学家,逼他们制造终极杀人武器,我们奉命前往营救,挫败悍匪的阴谋,保卫世界。”

  我一脸懵逼地看着男孩,这家伙脑洞里究竟装的是什么呀,不去写小说实在可惜了。

  “我们在为人类伟大光荣正义的事业努力奋斗。哥,咱们是不是给我们的任务取个代号?我们两个的组合也得有一个牛叉的名字才好。”

  “你看着起吧。”

  “这么重的任务交给我吗?哈,太好了。”男孩一边跟着我,一边想着,“我们的任务就叫营救任务吧,不行,这个太过直白了,人家一听就知道我们要干什么了。我得好好想想。”

  我听着男孩喋喋不休,“我们的任务代号要好听霸气,我考虑以著名的候鸟、热带地区的留鸟或是知名度极高的小型猛禽的名称为代号,甚至有些种类是在高纬度地区繁殖而到热带地区越冬的鸟类,这样的名字才高端大气上档次,叫麻雀计划怎么样?”

  我哈哈大笑,这小子折腾半天取了个这么土的一名字,男孩嘻嘻一笑,“哥,我是逗你玩的,对嘛,我们虽然在执行特种任务,但是也要有乐观精神嘛,我早就想好了,我们的计划叫雨燕计划。雨燕是飞行速度极快的一种鸟,可以展现我们杀手敏捷、效率奇高的特点。”

  “嗯,这个名字还可以。”

  “哥,你同意了,那我宣布雨燕计划正式开始,哥,你等等我。现在我们有了行动代号,那我们两个是不是也要各自取一个代号,总不能我喊你比利,你叫我卡尔吧。”

  这里我才知道这个男孩叫卡尔,“你看着办。”

  “好,我来想,我们的组合就叫最佳拍档,你的代号叫大狼,我的代号叫小狈。狼和狈这两种动物经常在一起,和我们的组合名字很贴合。”

  我脑门瞬间浮现一条黑线,“拉倒吧,中国有个成语叫狼狈为奸,我们是两个坏蛋吗?”

  卡尔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那你说叫什么?”

  我想了想,确实不能暴露真实身份,也应该有一个名字,只不过不是为了好玩。“执行任务的时候,我叫你小弟,你叫我大哥就行了。”

  卡乐连连摇头,“哥,这是称谓,不是代号,中国有一部专门讲英雄好汉的书,说的是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来了一个超级组合,他们每个人都有代号的。”

  我知道他讲到的是一本名叫《水浒传》的名著,可笑的是卡尔认为一百单八将居然是一个超级组合,他们的绰号则理解为了代号,不过卡尔这个脑洞大开的男孩作出这样的理解,也是在意料之中。

  “那我们就别给自己乱起名字了,我叫及时雨,你就叫智多星。”

  卡尔把手一拍,“这两名字好,哥,就在刚才你救了我,担得起及时雨的美名,我聪明绝顶,不就是一个智多星吗?”卡尔还真会给自己戴高帽。

  一夜的奔袭,我们已经走了四十余里,天光微明的时候,我和卡尔坐在山顶休整。

  卡尔问道:“哥,你刚才打那些大兵用的是什么?”

  “弹弓!”

  “不会吧,大哥,你能把弹弓打那么准?”

  “那也没什么,不过是从小玩到大,手熟罢了。”

  “那你给我看看。”我顺手拿出弹弓扔给卡尔,还有几粒弹珠。我的弹弓是我用树的枝丫做成的,弹珠本应该是钢珠或铁珠,只不过因为过于贵重,我只能从河边筛选大小合适的圆润的小石子代替,倒也用之不竭。

  卡尔拣了几粒弹珠,向面对二十米开外的一棵树射过去,前两颗打偏了,直到第三颗才正中树干。他懊恼地说:“我怎么射不准?威力也不大呢?”

  我对他说:“弹弓的威力不仅仅取决于皮筋的拉力和皮筋的回弹速度,皮筋拉力越大能匹配更重的弹珠,皮筋的回弹速度越快能提供给弹珠一个更大的初速,弹珠越重、初速越高威力就越大。但仅靠皮筋的弹力还是不够的,在皮筋拉力恰当的情况下,运用肌肉的力量,协调弹弓前推后拉,利用前手臂、手腕的弯曲蓄能,做到即拉即发,击发时要有挥鞭的效果,才能最大限度的打出力度。”

  “至于你说的射不准,其实是弹弓天生的缺陷,弹弓的精准度绝不可能和枪械相比,弹弓的精准度的高低很大原因取决于你拉弓方式,手的稳定性、对距离的判断、弹丸类型以,最重要的是熟练程度,这一点和射箭的技巧相似。”

  “熟练度很重要,你使用弹弓的时候要干脆利落地松开皮兜,动作一气呵成,完成射击的动作。然后判断弹珠的落点,修正偏差,这个就需要多练习了,熟练的最终结果是人弓合一,信手拈来,我常常用弹弓击杀鸟雀,如果等你拉满弓到处瞄准,鸟雀早就飞了。”

  卡尔眨着眼睛听着,试探着问:“哥,你能打多准?”

  我笑了笑,从身边摘下一片拇指大小的叶子,“你拿着叶子走到二十米远的地方。”

  卡尔半信半疑,拿着那片叶子走了二十多米才停下来,举起那片树叶向我挥了挥,“这里可以吗?”

  他话音刚落,我抄起弹弓,一粒弹珠激射而出,没待卡尔反应过来,弹珠已经击落他两指捏着的树叶。卡尔急忙抽回手,吓得蹲在地上,缩着脖子看着那片被击破的树叶飘落到地上。

  他兴奋的跑了过来,“哥,你真厉害,我服了。以后你就是我亲哥,把这本式教给我吧。”

  “这没有什么可教的,不过是多多练习罢了。”

  卡尔拿着弹弓四下里瞄准,我则不时的纠正他的姿势,和很多人一样,卡尔在握弹弓时是竖握,其实横握弹才是正确的方法,父亲告诉你,中国的一些神弹子都是横握,这样能最大限度的保障弹弓的力度。

  吃了几块牛肉干,我们又继续赶路,卡尔一边跑,一边拣拾一些小石子练习弹弓试射,我有时会告诉他一些技巧和方法。我发现卡尔很有射击天赋,他对目标的判断很精准,手感也好,半天下来,射出了几百粒小石子,举手投足之间居然有那么点意思了。

  临近中午时分,我们又奔袭了剩下的十五公里,大狼山已经遥遥在望了。意想不到的是卡尔居然没有掉队,依旧紧紧跟着我,让我有些佩服这个大男孩的体力和耐力。

  我不敢再靠近大狼山,此时红日当头,大白天闯进大狼山,一不留神就得让布莱登警局的枪手射杀,我可不愿触这个霉头。

  最佳的时间是夜晚,到时借着夜色的掩护潜入,所以还有下午半天的休整时间,长途的奔袭让我们有些疲累,找了一处安全的所在,我们先靠着石头上沉沉睡去。

  这一觉便睡到傍晚时分。

  当我醒来的时候,卡尔还在那里昏睡,我看着卡尔,忽然想此时是甩掉他的最佳时机,如果我悄然离去,到时卡尔只能垂头丧气地独自回军营了。

  我收拾好背包,提起步枪,准备离开。

  走了几步,睡梦中的卡尔喃喃地说着:“雨燕计划,我们是最佳拍档。”

  不知怎的,我的心被扯动了一下,回头看着这个毫无城府的大男孩,从我们认识的那一刻,他就把我当成大哥,坚定的跟着我执行根本就不存在的任务,天真的可爱,也无知的可笑,但从他的身上我似乎看到自己以前的影子。

  只不过,我不能带他去大狼山,从父亲那里,我知道警局的人马已经包围了大狼山卡尔有着少年的热情,却没有真实的野战经验,这种经验是我在荒原和野兽们搏斗得来的,也是父亲手把手教出来的。毫无经验的他贸然闯进去,只能是送死。

  我不希望这样一个男孩子稀里糊涂的枉送了性命,所以我真的不能带着他。

  我将随身的弹弓放到他的手边,悄然离去。

  借着夜幕的掩护,我潜进大狼山。这座山我曾经来过多次,有一次我和尼莫还在山上住了三天。

  大狼山松柏遍布,一场新雨过后,松木里便冒出一朵朵的蘑菇,新鲜可口,这些蘑菇也是野猪们的口粮,所以那次我轻松猎杀了一只野猪。

  只不过,把野猪从山下扛下去实在太难,最后我们决定自己享用美食。尼莫用他出神入化的刀功将野猪剥洗干净,我支起炭火,将野猪肉一块块烤熟,兄弟两个美美的吃了三顿才堪堪吃掉一半,剩下的一半实在吃不下去,索性扔进了山谷。

  大狼山的夜是深邃的,即使明月当空,也是一片静寂。一抹浓云悄然遮住了天边那一弯新月,大狼山巍峨的石、挺立的松,仿佛幻化成一只只巨兽,正张着大嘴,准备吞噬着所有敢闯进山中的人亦或者兽。

  我隐藏踪迹不发出半点声响,准备悄然潜入山中。

  忽然,暗夜之中我看到一顶帐篷,在山谷中闪着微光。我悚然一惊,那里有人。

  我清楚地知道,这里是一片荒野,根本没有人家。

  是谁?是警局的人,还是跑到这里野营的,唯一肯定的一点就是,绝不会是那些中国工匠。

  我决定偷偷跑过去一探究竟。在我的潜意识中,那里的人八成是警局的。

  如果我是警长,一定不会在这个月黑风高的月夜组织人马发动袭击,那等于放弃了自身的优势,仗着人多势众,在白日里搜山岂不是更好。

  我慢慢地爬向那束微光,尽量不发出半点声响。

  用了足足半个小时,我才爬到帐篷附近,在一块巨石旁边栖身,周边是低矮的灌木,足可以栖身。

  忽然,帐篷的门帘掀开,一名身穿警察制服的人走了出来。

  我屏住呼吸,不发出半点声响。

  那人竟然径直朝我走了过来,我的心跳有些加剧,难道他发现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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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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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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