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全家带海洋穿越七零北大荒>226:心心念念的碴子粥又没喝成
  周自衡眼中闪过一丝失望,手指暗暗捏紧了杯子:

  怎么这么不巧,就差了几分钟?!

  他要是晚走几分钟的话,就能见到小丫头的面了。

  周自衡坐回到办公桌前,神情略有些颓废。

  默默地喝了几口茶水,他忽然抬起头看向同样在喝水的江秘书:

  “江秘书,你上次在哪碰到俞小野?”

  “???”

  江秘书被这突如其来的问题问的一愣,上次?什么上次?

  等把周自衡的话在心里过了两遍,才意识到周场长问的是什么,他赶紧回想了一下:

  “哦,是在早餐店遇到的,我吃完早饭从店里出来,看见她在外面排队。”

  “哪家早餐店?”

  “就解放路上那一家。”

  周自衡嗯了一声,什么也没说,继续喝茶了。

  江秘书心头起了疑惑,场长为什么会问起这个问题?

  有点儿意思啊——

  江秘书像发现了什么秘密似的,嘴角浮起了一抹笑意,故意问道:

  “场长,你问这个干嘛?”

  周自衡瞟了江秘书一眼,似笑非笑道:

  “随口问问。”

  ——

  再说俞小野,轻轻松松把衣服还回去以后,骑着自行车就去了县城边上的黑市。

  黑市所在的地方,一半是河堤,一半是小树林,河的另一边就是大路。

  她找了个隐秘的地方,连人带车回到空间,就开始准备晚上到黑市上摆摊。

  把要卖的东西提前装在自行车上。

  考虑到未来可能有很长时间不能再到县城来,她决定今天晚上胆子大一点,只要能卖的出去,就尽量多卖一点,多存点钱。

  之前挣的钱,今天一下子花去了这么多,身上的钱已经不多了,只有一百块多一点。

  一家四口才这么点积蓄,这万一摊上个什么事要用钱的话就抓瞎了。

  所以还是尽量多存点钱。

  有了钱,心里才踏实。

  一直忙活到天快黑,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她开始给自己乔装打扮,把之前穿的那一身已经被抽空棉絮的破烂棉袄穿在身上,头上用布围起来,用提前准备好的锅灰在脸上涂了一层,站在镜子前自己都快认不出自己了,才推着自行车出了空间。

  去黑市卖东西这种事一回生两回熟,有了上次的经验,她已经驾轻就熟起来,仍旧照搬上次的老套路。

  在老剧情上又加了些新东西,演起来越发得心应手。

  很快卖完第一拨。

  推着自行车假装离开,等到了黑暗的地方,又回去推了一车出来,卖了第二拨。

  一共出入空间四次,至少卖了有六七百斤鱼虾,期间还遇到一个大户,一次买走她十几条大鱼。

  还有熬的十斤鱼油也全部卖了出去,又卖了一部分还没完全晒好的咸鱼干。

  至于上次做的虾酱,还没晒好,要再过段时间才能拿出来。

  卖完这么多,她已经累的筋疲力尽,再也使不出一点力气了,两条腿都有点打晃,手也开始发抖。

  熬夜加过度疲劳的作用显现了。

  可千万别再猝死了。

  算了,正好夜市也到了收摊的时候,还是回游艇吧,小命要紧。

  回了游艇,也没心思数钱,更来不及洗漱,直接累瘫在游艇驾驶室的地上,脑袋一歪就睡着了。

  只睡了三个小时左右,好像打了个盹那么短暂,就又爬了起来,准备赶早市。

  早市不能再那么拼了,再那么累下去,只怕她这小身子板遭不住。

  正好游艇上剩下的鱼虾也不多了,计划着只卖一趟,剩下的时间,自己也逛一下,看看有什么值得买的。

  临出空间时,没忘带上个饭盒,准备去买份碴子粥喝。

  推着自行车出了空间,来到了黑漆漆的小树林里。

  俞小野发觉气氛有点不对劲,怎么不像上次那样热闹?

  她记得上次来早市时,能听见周围人声喧哗,林子里还有手电筒的灯光四处晃动。

  怎么今早黑咕隆咚的,也没动静了?

  一股凉意朝她侵袭而来,乌漆抹黑的小树林看起来怎么那么阴森恐怖?

  她又不敢亮手电筒,生怕暴露自己,就那么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两眼四下观望,企图在黑暗中找到一点线索。

  突然听见远处一声大喝:

  “这边又抓到一个!”

  有人惊惶求饶:

  “啊,不是不是,我就是过路的,不是,真的不是,你们误会了!”

  “大半夜你过哪门子路,好啊,这么一大筐子山货,还有野鸡野兔,不是拿来卖的是干什么的,敢扰乱计划经济,捆起来,山货全部没收!”

  “同志,同志,我真的就是过路走亲戚的,路远,我特意早起,我真的就是路过!”

  “别狡辩了,再乱动崩了你!”

  “啊,别抓我——”

  俞小野头皮一麻,坏了,遇上突击巡查了!

  她想也不想,原地扶着自行车回了空间。

  这时,她尤其庆幸自己有个能藏身的空间,随时随地有危险都可以藏进来,不然下个被抓的可能就是她了!

  回到游艇甲板上,心脏噗噗直跳,仍然有些后怕。

  这回真正切身体验到在七十年代做点小生意是多么危险了,昨晚还好好的,能正常交易,今早就被查了。

  虽然黑市被查是正常的,但俞小野还是觉得这事有点不同寻常。

  说实话,如果真想查这些投机倒把的二道贩子,应该去查夜市,而不是早市。

  因为按照对原书的了解,夜市才是真正的“大宗商品”交易的时候,许多小有势力的二道贩子,都选在晚上进行交易,到时候一查全是大件,到时候查封的东西,绝对比早市更丰厚。

  早市多数是些不成气候的零散户,很多是拿着自家攒的东西来换点小钱,更像是周围老百姓自发的小型集市。

  如果上头真要下定决心彻查的话,应该从夜市下手,而不是早市。

  所以,这个有些迷惑的操作,让俞小野觉得,这事没那么简单。

  也许是有人故意敲山震虎,或者有人故意背后捣乱使坏。

  反正不会无缘无故地突击检查,肯定有点猫腻。

  至于有什么猫腻,那就不是俞小野能干预的了。

  她不是专业的二道贩子,她只是拿着自己的物资来赚点小钱、挣点家用,不会把倒买倒卖当成事业来干。

  所以暂时没必要去深入研究。

  好了,早市赶不成了,可以回去休息了。

  心心念念的碴子粥又没喝成!

  她把自行车上的东西都放回去,然后回到游艇驾驶室里,把挎包里的钱全倒出来开始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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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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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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