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最佳医婿>第九十二章 喜欢叶默
  “好,小子,你有种,你等着!”

  男人出言威胁。

  刚才那一下,他就知道,面前这个年轻人不好惹。

  光论身手,绝对打不过。

  所以走为上计最好。

  放出话之后,男人立刻跑到栅栏外,开着那辆a4离开。

  “你没事吧。”叶默看向沙发上的林诗曼。

  此时的林诗曼,脸色依然苍白,娇躯微微发抖,虽然披着外套,但香肩露着,两条长腿并拢,散发着成熟女人特有的气质。

  “没事。”

  林诗曼微微摇头,感激道:

  “谢谢,叶先生,如果不是你,今天我可能就真的……”

  “不过举手之劳罢了。”叶默笑了笑:

  “刚出手有点重,把你家防盗门弄坏了。”

  “这是小事,待会我找人过来换就好了。”林诗曼把穿好外套。

  “对了,刚才那男人是谁?”叶默好奇问道。

  “妈咪!”

  屋外,林楠楠跑进来,扑在林诗曼怀里。

  “楠楠乖,去做会作业,妈咪和叶默叔叔聊会天。”

  林诗曼捏了捏林楠楠小脸。

  “好!”

  林楠楠乖巧懂事,背着书包去自己房间了。

  “叶先生,你喝水。”

  林诗曼给叶默接了杯温水,坐在叶默对面,红唇轻启:

  “那男人名叫卢田,是我现在的丈夫。”

  “还真是你老公。”叶默有些意外。

  “对,不过我们虽有夫妻之名,却没有夫妻之实。”林诗曼接着道:

  “他的父母,和我的父母,几十年前,就给我两订了娃娃亲。”

  “六年前,我被迫和他结婚。结婚当晚,他喝高了,对我家暴,我受不了,就搬出来住。”

  “这一分开,就是六年。这六年,我经营化妆品公司,生意越做越好,他却整天和他的狐朋狗友喝酒逛窑子,钱用完了,就找我要。”

  “我在他身上花的钱,也有上百万了,还给他买了辆车,没想到今天,又来找我要钱了。”

  说到最后,林诗曼叹息。

  “中间你就没想过和他离婚?”叶默询问。

  “当然有,但卢田就不答应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林诗曼无奈:

  “还有一点,我的父母比较古板守旧,他们认为,离婚很伤他们的脸面,坚决不同意离婚。”

  “也因此,这件事,一直持续了六年,直到现在,都没落实。”

  叶默点头,终于明白,跟着目光一闪:

  “那楠楠?”

  “楠楠是我从孤儿院领养的,我没有孩子,一个人生活觉得孤单,就领养了楠楠。”林诗曼道。

  “原来如此。”叶默站起身:

  “林女士,今后如果那卢田再来骚扰你,你告诉我,我帮你解决吧。”

  “真的吗?谢谢你叶先生!”

  林诗曼也是激动的站起来。

  “这都是小事,你和我是邻居,你女儿和我女儿,也是同学,我帮你是应该的。”叶默笑了笑:

  “我家里还有点事,就先回去了。”

  “这就走了吗?”

  林诗曼大眼睛中,有失望出现。

  不过转瞬,就被她隐藏了。

  “叶先生有家有室,确实不便在我这久留,我送送叶先生。”

  林诗曼把叶默送到门外。

  看着叶默远去背影,林诗曼呆立不动。

  虽说年纪已过三十,但林诗曼从小到大,从未谈过恋爱。

  现如今的丈夫,就连一张床都没睡过。

  叶默的出现,给她一种莫名的感觉。

  这种感觉,林诗曼从来没有体验过,像是男人的肩膀,温暖、宽厚。

  “妈咪,你是不是喜欢上叶默叔叔了?”

  林楠楠不知何时走过来,大眼睛看着叶默。

  “小孩子瞎说什么,你知道什么叫喜欢吗?”

  林诗曼白了眼林楠楠:

  “而且你叶默叔叔有家有室的,我不能打扰到人家,引起什么误会就不好了。”

  “反正我是挺喜欢叶默叔叔的。”

  林楠楠嘻嘻一笑。

  ……

  叶默到家,陈艳老两口坐在客厅嗑瓜子,瓜子皮扔了一地。

  “叶默,赶紧过来,把地扫一下,然后去做晚饭,我都要饿死了。”

  陈艳看到叶默回来,当即说道。

  “好的。”

  叶默打扫完地,便是去厨房做晚饭。

  “看来明天,必须要去请一个保姆了,天天做饭也不是个事,别墅那么大,一个人打扫,还很浪费时间,没工夫修炼了。”

  切着青菜,叶默心中暗想。

  第二天一早,叶默便开车,离开天海阁。

  他要去家政公司,找个保姆。

  路上,叶默手机忽然响起。

  拿起一看,是宋青松的。

  “叶神医,有个消息向你汇报。”宋青松声音传来:

  “广宗苏家二公子苏有贵来到海城,从我这买了三颗小培元丹,每颗售价二百万,共计六百万。”

  “叶神医,按照先前的说法,这六百万其中有一半是你的钱,你把卡号给我,我把三百万转过去。”

  “好的。”叶默把卡号告知宋青松。

  五分钟左右,叶默便收到了银行入账信息。

  “您账户尾号5467于9:36分入账300,0000元,余额100,05471元……”

  叶默放下手机,这么算起来,他能动用的现金,就在一千万左右了。

  多了三百万,叶默也没什么感觉。

  他明白,以他现在的能力,想要钱,很轻松。

  平安家政公司。

  半小时后,叶默开车来到这里。

  这是海城一家连锁的家政公司,在海城,小有名气。

  “先生,请问需要什么服务?”

  前台见到叶默来了,立刻上前开门,面带微笑。

  “我想找一个保姆。”叶默道。

  “请问有什么要求?”

  “做菜好吃一点,最好会做江北的一些特色菜,另外就是勤劳,诚实的。”叶默想了想说道。

  “这个要求不高。”

  前台拿出一张名单,递给叶默:

  “这上面是我们公司目前能联系到的保姆,其中大部分,都符合您的要求。”

  “保姆工作经验三年到二十年不等,薪资也从五千到上万,您如果觉得有合适的,可以告诉我,我帮您联系。”

  “好的,谢谢。”

  叶默接过名单,看了起来。

  “你个小偷,我真是看走眼了,才请你来我们家当保姆!”

  忽然,一道怒气冲冲声音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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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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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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