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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返84之逆流岁月>第三百一十四章 怎么就相中咱家儿子?
  两次去张家做客,自己带着李巧去了,如果不是知道真相,他都要以为李巧是张家失散多年的孩子了。

  自己身份尴尬,李家的养子,对方都对自己十分客气。

  李巧和焦书慧两人也玩的很好。

  李俊眨了眨眼睛,平复心情。

  自己刚刚的话也稍微有些不太对。

  孙宏远自从来到李家,也没少帮忙,特别是在李巧的身上。

  对李巧就当自己的亲妹妹一样尽心,这些李俊也都看在眼里。

  他刚刚不该去质疑的。

  “宏远,你知道,我没那个意思的!”

  动了动喉咙,李俊还是沉声道。

  孙宏远不以为意:“没事,我懂!”

  李俊能将自己从那个深坑里拽出来,让自己读书供自己吃喝,也过得像那些富贵人家少爷一般的生活,孙宏源以前只在梦里畅想过的生活,没想到成真了。

  随后将这段时间的事情一一讲给李俊听,李俊才放下心来。

  可是等到曹红艳都开始做晚饭,也不见李巧回来。

  李俊实在是坐立难安。

  就在他要起身出去找人的前一秒,门口传来汽车声。

  李巧今天过得非常高兴,大包小包拿着进屋,就看到自己哥哥面如黑炭的站在房门口。

  “大哥?”

  李巧试探道,自己今天应该没干什么坏事吧?

  “嗯。”

  李俊松了口气,转身进屋,李巧看着他的背影则是满头雾水。

  不管那么多,先把大包小包送到自己的房间,换了一身家居服准备吃饭。

  晚饭后才把自己今天买的东西从房间里拿出来。

  “瞅你,你大哥当初那话就是哄我的,要是富养你不知道要花多少钱?”

  曹红艳忍不住吐槽。

  李巧吐了吐舌头:“略略略,我大哥愿意!是吧大哥!”

  李俊失笑,在母亲的刀光剑影下还是点头应下:“对对对!”

  李巧顿时嚣张气焰暴涨。

  “这可是给你们买的礼物,我可没有乱花钱。”

  将东西一一拆封,如数家珍般介绍:“这是给妈买的小皮鞋,我看学校的老师穿着可好看的,鞋码我提前试过了,绝对正正好好!”

  “这个是给爸买的皮夹克,等雪化了,开春了就可以外穿。”

  “这个是给大哥买的领带,我不知道要什么样的花样,是书慧帮我选的呢,她眼光真好!”

  “这是给宏远哥哥买的钢笔!威迪文哦~赵晓峰说这个品牌的钢笔最好了!他爸爸可是书法家!”

  将几人的礼物分完,李巧一脸满足。

  曹红艳红了眼,这还是女儿第一次给自己买东西,之前家里条件不好的时候,女儿手里一个子都没有,别说买礼物了,买盒火柴都够呛。

  更何况在她眼里女儿还只是个孩子,没想到现在孩子长大了。

  拿着小皮鞋在脚上比量比量,又稀罕的收进盒子里。

  李建军也是一样的感触,只不过拿起这皮夹克,根本放不下手。

  客厅有个穿衣镜,李建军穿着皮夹克在镜子面前左转右转,高兴都写在脸上了,这里拍拍那里拍拍,喜欢的不得了。

  李俊看着那条蓝底白色纹路的领带也很满意。

  最新奇的无疑是孙宏远,没想到自己都能有礼物。

  拆开包装盒,这钢笔通体漆黑,拿在手上沉甸甸的,打开笔帽后,那泛着银光的笔尖,这礼物简直送到他的心头上。

  “谢谢小妹!我很喜欢!”

  李巧知道众人都很喜欢自己选的礼物,开心的回到房间,也准备打开焦书慧送自己的新年礼物。

  蓝色的丝绒盒子打开后里面是一对漂亮的蓝色山茶花耳钉。

  大拇指指甲大小的山茶花,每一片花瓣都被做的特别精细,栩栩如生。

  也不知道是什么工艺。

  戴上后跑到客厅让看电视的几人看自己收到的礼物。

  这个时代没有手机,没有微信,没有朋友圈,不然李巧肯定会拍一条朋友圈炫耀一下。

  得到一番夸赞之后,睡觉时嘴角都是上扬的。

  李俊是在春节这天和父母说的,自己交了女朋友。

  对于李建军和曹红艳来说,在他们的思想里既然谈了朋友就是要结婚了!

  “你这孩子怎么才说?想什么时候结婚呀?最好还是先带回来给我跟你爹看一看。

  哎呀!幸好你给我俩买了新衣服,要不然这大过年的上哪儿去买衣服,到时候穿了新衣服去会亲家,别让人家觉得咱们怠慢了!”

  曹红艳大喜过望,仿佛听到不是儿子有女朋友,而是第2天就结婚的信息。

  只是这样说着已经起身回房间,将收起来的衣服拿出来整理一番。

  李建军也高兴,自己儿子要成家了。

  “爸妈!还没到那一步!我们刚刚是男女朋友,结婚还早着呢。”

  李俊赶忙阻拦二人。

  曹红燕眼睛一瞪,一只手揪住李俊的耳朵。

  “咋回事?啥叫没到那一步!你还想当流氓啊?!”

  李建军刚拿出女儿买的皮夹克,听到李俊的话后手下一松,衣服掉在地上。

  也慌忙跑上前质问:“什么意思?”

  李俊慌忙讨饶,母亲这一次真是使劲了,他感觉自己的耳朵都要被揪下来了。

  “怎么会,是我们在一起时间太短了,得先培养感情再说结婚!再说她们家在河北,一时半会你们也过不去!”

  听了我这样的解释,曹红艳才收手到,但是那眼刀子也一直往李俊身上飙。

  “真的是这样?”

  “真的真的!”

  曹红艳本来还高兴可以见到儿媳妇了,这大过年的不就是喜上加喜了?

  可是呢?

  好好的儿媳妇在十万八千里远。

  只能听儿子讲讲这女朋友是个什么样的人。

  “妈,我有照片!”

  李俊在钱包夹层里拿出一张他们二人的合照,还是那天看完电影自己送荣白薇回去的路上,看到照相馆在营业,便进去拍了一张合照,一共洗了两份,他们两人一人一张。

  照片上,两人站在一起十分登对。

  “哎哟,这姑娘长得可真好!”

  曹红艳越看越喜欢,越看越顺眼。

  “你瞧瞧这姑娘跟咱儿子站在一起多般配呀~”

  一直挤在后面要看照片,结果被曹红艳独占的李建军这才能挤上前来看一眼照片。

  “老婆子,你别说,你还真别说!这姑娘长得真俊。”

  又转头看了看自己儿子。

  “怎么就相中咱家儿子了?”

  曹红艳一个手肘将他推开:“你说的那叫什么话,咱们儿子也不差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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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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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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