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身份尴尬,李家的养子,对方都对自己十分客气。
李巧和焦书慧两人也玩的很好。
李俊眨了眨眼睛,平复心情。
自己刚刚的话也稍微有些不太对。
孙宏远自从来到李家,也没少帮忙,特别是在李巧的身上。
对李巧就当自己的亲妹妹一样尽心,这些李俊也都看在眼里。
他刚刚不该去质疑的。
“宏远,你知道,我没那个意思的!”
动了动喉咙,李俊还是沉声道。
孙宏远不以为意:“没事,我懂!”
李俊能将自己从那个深坑里拽出来,让自己读书供自己吃喝,也过得像那些富贵人家少爷一般的生活,孙宏源以前只在梦里畅想过的生活,没想到成真了。
随后将这段时间的事情一一讲给李俊听,李俊才放下心来。
可是等到曹红艳都开始做晚饭,也不见李巧回来。
李俊实在是坐立难安。
就在他要起身出去找人的前一秒,门口传来汽车声。
李巧今天过得非常高兴,大包小包拿着进屋,就看到自己哥哥面如黑炭的站在房门口。
“大哥?”
李巧试探道,自己今天应该没干什么坏事吧?
“嗯。”
李俊松了口气,转身进屋,李巧看着他的背影则是满头雾水。
不管那么多,先把大包小包送到自己的房间,换了一身家居服准备吃饭。
晚饭后才把自己今天买的东西从房间里拿出来。
“瞅你,你大哥当初那话就是哄我的,要是富养你不知道要花多少钱?”
曹红艳忍不住吐槽。
李巧吐了吐舌头:“略略略,我大哥愿意!是吧大哥!”
李俊失笑,在母亲的刀光剑影下还是点头应下:“对对对!”
李巧顿时嚣张气焰暴涨。
“这可是给你们买的礼物,我可没有乱花钱。”
将东西一一拆封,如数家珍般介绍:“这是给妈买的小皮鞋,我看学校的老师穿着可好看的,鞋码我提前试过了,绝对正正好好!”
“这个是给爸买的皮夹克,等雪化了,开春了就可以外穿。”
“这个是给大哥买的领带,我不知道要什么样的花样,是书慧帮我选的呢,她眼光真好!”
“这是给宏远哥哥买的钢笔!威迪文哦~赵晓峰说这个品牌的钢笔最好了!他爸爸可是书法家!”
将几人的礼物分完,李巧一脸满足。
曹红艳红了眼,这还是女儿第一次给自己买东西,之前家里条件不好的时候,女儿手里一个子都没有,别说买礼物了,买盒火柴都够呛。
更何况在她眼里女儿还只是个孩子,没想到现在孩子长大了。
拿着小皮鞋在脚上比量比量,又稀罕的收进盒子里。
李建军也是一样的感触,只不过拿起这皮夹克,根本放不下手。
客厅有个穿衣镜,李建军穿着皮夹克在镜子面前左转右转,高兴都写在脸上了,这里拍拍那里拍拍,喜欢的不得了。
李俊看着那条蓝底白色纹路的领带也很满意。
最新奇的无疑是孙宏远,没想到自己都能有礼物。
拆开包装盒,这钢笔通体漆黑,拿在手上沉甸甸的,打开笔帽后,那泛着银光的笔尖,这礼物简直送到他的心头上。
“谢谢小妹!我很喜欢!”
李巧知道众人都很喜欢自己选的礼物,开心的回到房间,也准备打开焦书慧送自己的新年礼物。
蓝色的丝绒盒子打开后里面是一对漂亮的蓝色山茶花耳钉。
大拇指指甲大小的山茶花,每一片花瓣都被做的特别精细,栩栩如生。
也不知道是什么工艺。
戴上后跑到客厅让看电视的几人看自己收到的礼物。
这个时代没有手机,没有微信,没有朋友圈,不然李巧肯定会拍一条朋友圈炫耀一下。
得到一番夸赞之后,睡觉时嘴角都是上扬的。
李俊是在春节这天和父母说的,自己交了女朋友。
对于李建军和曹红艳来说,在他们的思想里既然谈了朋友就是要结婚了!
“你这孩子怎么才说?想什么时候结婚呀?最好还是先带回来给我跟你爹看一看。
哎呀!幸好你给我俩买了新衣服,要不然这大过年的上哪儿去买衣服,到时候穿了新衣服去会亲家,别让人家觉得咱们怠慢了!”
曹红艳大喜过望,仿佛听到不是儿子有女朋友,而是第2天就结婚的信息。
只是这样说着已经起身回房间,将收起来的衣服拿出来整理一番。
李建军也高兴,自己儿子要成家了。
“爸妈!还没到那一步!我们刚刚是男女朋友,结婚还早着呢。”
李俊赶忙阻拦二人。
曹红燕眼睛一瞪,一只手揪住李俊的耳朵。
“咋回事?啥叫没到那一步!你还想当流氓啊?!”
李建军刚拿出女儿买的皮夹克,听到李俊的话后手下一松,衣服掉在地上。
也慌忙跑上前质问:“什么意思?”
李俊慌忙讨饶,母亲这一次真是使劲了,他感觉自己的耳朵都要被揪下来了。
“怎么会,是我们在一起时间太短了,得先培养感情再说结婚!再说她们家在河北,一时半会你们也过不去!”
听了我这样的解释,曹红艳才收手到,但是那眼刀子也一直往李俊身上飙。
“真的是这样?”
“真的真的!”
曹红艳本来还高兴可以见到儿媳妇了,这大过年的不就是喜上加喜了?
可是呢?
好好的儿媳妇在十万八千里远。
只能听儿子讲讲这女朋友是个什么样的人。
“妈,我有照片!”
李俊在钱包夹层里拿出一张他们二人的合照,还是那天看完电影自己送荣白薇回去的路上,看到照相馆在营业,便进去拍了一张合照,一共洗了两份,他们两人一人一张。
照片上,两人站在一起十分登对。
“哎哟,这姑娘长得可真好!”
曹红艳越看越喜欢,越看越顺眼。
“你瞧瞧这姑娘跟咱儿子站在一起多般配呀~”
一直挤在后面要看照片,结果被曹红艳独占的李建军这才能挤上前来看一眼照片。
“老婆子,你别说,你还真别说!这姑娘长得真俊。”
又转头看了看自己儿子。
“怎么就相中咱家儿子了?”
曹红艳一个手肘将他推开:“你说的那叫什么话,咱们儿子也不差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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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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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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