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昨天说我医术不精,今天跪求我施针续命>第17章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时候不早了,不如到我家吃饭,我娘已经做好饭了。”到了家门口,赵挺回头邀请花婉婉。

  看她这么辛苦,在村里和镇上来回奔波,到家还要做饭,太不容易了。

  花婉婉笑着谢道:“赵挺哥的好意我心领了,家里人口多,实在是不能去,我做饭很快的。”其实是饭菜很简单,做起来自然不需要多少时间。

  赵挺想想也是,他家里的饭多一人可以,多上三四人就吃力了。

  花婉婉回到家,看见弟弟拿着烧火棍在地上写字。

  “大姐,你这么早就回来了啊。”花安安激动地站起来,指着地上的字,“大姐,你看我写得对不对?”

  花婉婉走近一看,地上写了三行字,“安安爱姐姐,安安爱妹妹,安安爱奶奶。”

  这是她最近教过弟弟的字,笔画写得歪歪扭扭,尤其是“爱”字,结构写得松散,直接分家成上下两部分了。

  “安安写得真不错,每个字都写对了,不过,这个爱字,可以写得再紧凑些。”花婉婉指着地上的爱字,耐心说道。

  花安安笑着点点头,“我知道了,大姐,我一定会好好写的,把字写得更好看些。”

  花婉婉摸了摸弟弟的头,投以肯定的眼神。

  她没看见奶奶,心里不放心,连忙进到里屋。

  “奶奶,肚子饿了没?我去做饭给你吃。”房间里没有异味,花婉婉握着奶奶的手,她躺在床上,眼睛睁着,不知道在想什么。

  或许是在想他们的爹爹吧。

  “哦哦哦。”花奶奶嘴巴长得很大,似乎听懂了花婉婉说的话。

  花婉婉开心地笑了起来,“太好了,奶奶,您能听懂我说话了,是不是?”

  花婉婉带奶奶上了恭桶后,才去灶房准备午饭。

  到了灶房,花婉婉见缸里水不多了,她先把糙米饭做上,锅底放了干柴在烧,嘱咐弟弟看着点,尽量不去碰。

  花婉婉才担着两个空水桶,到村长家去挑水,重岗村只有一口水井,在村子的中间位置,也正好是村长家的院子。

  村里老人说过,这口井比村子还老,他们第一批人迁到这里人时,这里并无房屋,但水井却在,谁也不知道这口井是何人所挖,又为何人所用。

  花婉婉家在村西头,离山最近,从家到水井,中间要经过是十来户人家。

  快要到村长家时,突然有东西砸在胳臂上,疼得她松了手,扁担和水桶都掉在了地上。

  “哎呦,这不是花婉婉吗?大小姐还需要亲自挑水呢,你不是狐狸精吗,不是很会勾引人吗,怎么不勾引个男人给你当牛做马呢?”

  花婉婉弯腰捡起地上的水桶,在扁担两头挂好绳子,担起扁担头也不回朝着村长家走去。

  不是她懦弱,她以前也是个据理力争的人,可自从爹娘都走了,家里的担子落到她肩上,她就改变了做人的原则,从黑白分明,睚眦必报,变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得饶人处且饶人,退一步海阔天空。蜀南文学

  像王玉莲这样的人,花婉婉更不会浪费时间在她身上,她是不是狐狸精,有没有勾引人,也不是王玉莲能说了算的。

  这种没事就在外面找存在感的人,你只要不搭理,她就没了主意。

  果然,等花婉婉走远后,王玉莲气得直跺脚,从地上抓起一把土疙瘩,往花婉婉方向扔去。

  “你得意什么东西,狐媚子不要脸。”她闭着眼睛,生怕土疙瘩上的灰尘迷到自己的眼睛。

  王玉莲,你有病吧,你往我身上扔土疙瘩干什么?”王长顺捂着眼睛气呼呼喊道,真够倒霉的,刚从地里回来就碰到这事。

  他这个妹妹,一天天,除了梳妆打扮,把自己打扮得跟个大公鸡似的。

  王玉莲睁开眼,见是自家大哥,也觉得有些难为情,不过她可不愿意认错,噘着嘴抱怨道:“还不是花婉婉那个丫头,我跟她说话,她连一个眼神都没给我,转身就走了,她有什么了不起的,娘死了,爹也不在,奶奶还是疯子,一村子还有比她更差劲人吗。”

  她越说越觉得自己十分优越,花婉婉连自己的脚指头都比不上。

  王长顺脸色渐渐黑下来,看着满嘴喷粪的妹妹,气得牙痒痒,她这幅德行就是爹娘惯出来的,上面三个哥哥,最后来了个妹妹。

  全家把她当成宝,小时候还觉得可爱,越长大越不成样子。

  “玉莲,我跟你说过很多次,我们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你别把眼睛盯在一个不相干的人身上,你既然知道花婉婉一无所有,不去同情,帮助她,反而在人前人后说这些风凉话,你觉得自己很有品吗?”

  王玉莲从小被家人宠着长大,第一次被大哥这么严厉地教训,越听越委屈,很快,她嘴一撇,装模作样哭了起来。

  王玉莲的母亲,周翠姑,听到女儿的哭声,拿着锅铲从灶房出来,看见女儿在抹眼泪,立马冲上前来,把王玉莲搂在怀里,“我的心肝,这又是谁把你惹哭了,你可别哭,你一哭,娘的心都要掉了。”

  王玉莲听到母亲的话,原本是挤不出眼泪的,顿时泪如雨下。

  “娘,是大哥,他为了给花婉婉,在凶我。”

  周翠姑听到,抬头狠狠瞪了王长顺一眼,凶巴巴道:“吃里扒外的东西,为了那个小狐狸精,往你妹妹身上插刀,你搞清楚,到底谁是你的妹妹。”

  王长顺已经习惯了周翠姑护犊子的样子,叹了口气,垂着脑袋进了屋,午饭都没出来吃。

  花婉婉挑着满满两桶水,稳稳当当回到了家。

  院子里已经闻到了米饭的香味,她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把水桶里的水倒到缸里。

  饭好了,她切了一些雪菜,用一点点猪油,炒熟,撒上一点点盐巴。

  院子里有块小菜地,里面种着葱蒜和小青菜,花婉婉摘了一些青菜,简单做了菜汤,她刚从赵婶家买了十个鸡蛋,赵婶算她很便宜,总共收了二十文钱,别人家都是卖三文钱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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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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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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