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他换上一身军装,坐在大堂里,看着他给大白大黑两匹马刷毛喂料,手法相当熟练。大白似乎对他相当有好感,大黑似乎还是对他有点敌意。
侍候完了两匹马,那小家伙还帮着厨房挑水劈柴,的确是一个勤快的孩子,朱由检很满意。
诚义伯来了,他向朱由检抱怨:“大军需要的肉是越来越难买了,而将士们总不吃肉,是不能长力气的,这可怎么办啊。”
粮食紧缺,谁还有多余的粮食喂猪。猪不吃精料是不长膘的。
这时候,进屋给大家更换茶水的王晓听了,小心的说道:“猪肉不好买,那为什么我们不自己养兔子呢?”
朱由检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都生活在大都市里,哪里知道兔子的事?
就询问:“难道兔子好养吗?”
王晓见问,就恭敬的回答:“奴婢——”
朱由检微微的一皱眉,王晓立刻观察到了王爷,不喜欢自己这样称呼自己,但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称呼自己,就有些不知所措了。
还是诚义伯宽宏的笑道:“你穿着一身军装却自称奴婢,这合适吗?”
王晓恍然,连忙改口:“属下对兔子非常了解。在俺的老家,太平年代,几乎家家都养几只兔子,有句口头禅,叫做家有一窝兔,如同养了一个小金库。在太平年间,养一窝兔子,就能足够换来一家的油盐钱。”
“这么厉害吗?”
“王爷恐怕不知道,兔子的繁殖能力简直惊人,只要6个月大,就能下崽子了,而且一窝就是八九个,有时候都是十几个。而且一年能生五六窝。”
被这样的繁殖能力惊呆了:“这也太能生了吧。”
“不但能生,而且还好养活。它们只吃青草树叶,不需要精料。而且越是年头旱的时候,就越容易养活不得病。并且他们的生长速度也快,一天就能长出二两肉。”
然后眼中满含着希望:“这一次王爷以工代振,一家只抽出一个劳动力,比如说我认识的一个大牛兄弟,他这一次逃难来,就带着爹娘和三个弟妹,结果这一家一个劳力赚的粮食,大牛兄弟为了保持体力给王爷尽力,就吃掉了一半不止,剩下的仅仅够他们一家能够一天两顿稀粥。更别提添置什么衣物,购买油盐了。但如果王爷要是能够收购他们饲养的兔子供应军队,那么他家的父母和三个孩子,就可以到外面割草养兔子。如此一来,王爷解决了军队将士们肉食的问题,而百姓们又有了一笔收入,能够改善生活,这岂不是两全其美?”
听到这样的建议,朱由检不由得拍手叫好,虽然他刚刚知道了兔子饲养是这么简单,但他更知道一件事,那就是兔子的肉,是最佳的高蛋白营养物质。如果全军将士每天能吃上一顿兔子肉,对身体是绝对有好处的。
而有了肉食的增加,自然而然就降低了粗粮的消耗,更别说那些皮毛,还能为将士们提供冬装,真的是一举多得呀。
张紫妍闻听,立刻主动请缨:“这事交给我办理吧。”
这真是一个勤快到到哪哪有你的地步了。
朱由检就上下打量了她一眼:“这事要是交给你办,估计你得把兔子都养成宠物,到时候我要杀一只兔子,你能掐断我的大腿。”
此话一出,引起屋子里所有的人捂嘴偷笑。
现在张紫妍和这个小王爷的小动作,都被大家看在眼里,将来的发展,大家更是心知肚明充满期盼。
最终养兔子的问题还是交给了张紫妍,这个姑娘就风风火火雷厉风行的实行了起来,于是就在半年之后,将士们的餐桌上,就多了一道美味的兔子佳肴。
养兔子的政策已经决定了,但王晓却给大家提出了一个巨大的难题:“王爷,那兔子种,从哪里来呢?”
对呀,没有公母兔子,哪来的兔崽子?
这时候,朱由检一拍桌子:“把刘冠伸给我找来。”
由于卢象升已经调任西安巡抚了,现在的这支军队,已经交给曹文诏李锦江作为主帅统领了。
而刘冠伸水涨船高,自然而然也就成了军中三把手的参军,并且一直兼任着那两千护卫统领,可见朱由检对他的信任,对他能力的肯定。
传令兵紧急在军营里,把刘冠伸找来了。
一脸大汗急匆匆跑过来的刘冠伸,站在朱由检的面前,语气坚定的询问:“王爷,有什么任务交代?无论是多么艰巨的任务,属下保证圆满完成。”
能够动用刘冠伸,那都是攻坚克难的艰巨任务,而刘冠伸每一次都完成的非常出色。
朱由检就郑重道:“这一段时间,我们对平阳府周边境内的所有土匪,杆子流寇,都已经扫荡一空。”
“那我们就到外面去剿匪。”
朱由检摇摇头:“高迎祥的三十六营联盟,让洪承畴给赶到咱们家门口了,现在我们不打击他,但却不能放松对他们防备,不能让他们进入咱们的家园,打乱咱们的建设。还有运城盐商的那个火药桶,不定什么时候就回暴动,更是不能等闲。”
刘冠伸是有大局观的,就点点头。
“所以咱们的队伍,就不能外出,以防不测。但是没有战斗,将士们就有些懈怠,尤其我想把咱们的那两千护卫,培养成为真正的特种兵。特种兵是什么?那好吧,有机会我写一本特种兵的小册子交给你,你按照我的方略来训练。”
“是。”刘冠伸大声接令。
“不过你们要进行初级的训练,那就是训练埋伏抓俘虏,训练山地战斗。所以从明天开始,你就带着兄弟们进入山区,给我抓兔子。我要活的,而且必须一公一母。”
刘冠伸就惊讶的掉了下巴。这是什么任务?蜀南文学
张紫妍就得意地,将准备大搞兔子养殖的宏伟计划说给了他听,刘冠伸就蹲在地上捂着脸嚎啕大哭起来。
一个堂堂冲锋陷阵的将军,一个羽扇纶巾运筹帷幄的参军,却要带着手下的精兵强将,满山遍野抓兔子,而且还要一公一母,那是怎么样的一个凄惨了得。
朱由检拿脚捅了捅他:“这是一个光荣而伟大的任务,这是我的嘱托组织的信任,望你一定要做好,我给你规定,10天之内,必须抓够一千只兔子。”
刘冠伸就哭得更加凄惨了。
看着他可怜的样子,朱由检还加了一句:“我可告诉你,必须是500只公的500只母的。”
刘冠伸想一想自己带着兄弟们,挨个掰兔腿儿确认公母的场景,当时抹脖子的心都有了。
在大家的努力下,根据地兔子大发展。而为了消化越来越多的兔子,给百姓们增加收入,上面就越来越多的采购兔子。最终直吃到让将士们看到兔子肉就反胃,大家怀疑自己,耳朵明显变长,都变成了兔子。
但是,刘冠伸却得到了所有将士和百姓的爱戴,不管他走到哪里,将士和百姓都会发自内心的喊一声:“兔子将军好。”
这让刘冠伸简直没脸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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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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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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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南文学为你提供最快的大明:哥哥,我真的不想当皇帝更新,第138章 大力发展养兔事业免费阅读。https://www.sndsw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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