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晕倒那一刻起,她就换了芯子。
她前世的名字叫田兰心,是三甲医院的大夫,毕业于医学院的她,将所有的时间跟精力,一股脑奉献给工作了。
她是一个工作狂,医院的同事都说,田大夫不是在手术室,就是在赶往手术的路上,昨天晚上,接连做了五台手术的她,累的她眼睛都睁不开。
熬夜加班是常有的事情,往常只要下手术后好好睡一觉就好了,可这一次竟然产生了意外。
做手术的时候莫名感觉到心慌,后背冷汗直流,怕耽误手术进度,她强忍着缝完最后一针。刚下手术台,身体一软,直接倒了下去。
等她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就成了八十年代的村妇田兰芳了。hτTΡδ://WωW.sndswx.com/
一开始,她懊恼的要命。
身为学霸的她,医学院读了四年,研究生三年,在医院做主治医生十年,治疗病人无数,怎么偏生就救不了她自己?
一个打盹的功夫,就一命呜呼了?
她有太多的事情没有来得及去做,她喜欢美食,喜欢看小说,还想着谈一次恋爱,想拥有一个温暖的家庭,生几个可爱的宝宝。
可是,她竟然赶了一波穿越潮流,成了一个没有多少文化,被男人闺女嫌弃,动不动就藏在被窝里流眼泪的包子农妇!
都被男人欺负成这个样子了,连一点还击的想法都没有,反而一门心思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
那可不行,好死不如赖活着。
原主的记忆,都是她醒过来之后,慢慢接收的。
她接收了田兰芳这具身体,两个人的年龄姓名都差不多,说明这也是缘分。
既然如此,那她就在八十年代,好好替原主活一次。
原主的记忆告诉她,男人不靠谱,大女儿也不是省油的灯。
这连渣爹都不放过的小辣椒脾性,简直是太对她的味了。
她还担心找不到一个掏心窝子的人说话呢,有了唐月在身边,她不再是孤单一个人在八十年代奋斗。
就是到现在为止,她还没有找到小说中,跟随穿越女主,一同来到穿越年代的金手指。
这个她倒不关心,她前世就是大夫,做三甲医院的主治医生十年之久,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就算是没有金手指,依靠身上的本事,她照样能混个风声水起。
这么一想,心情豁然开朗。
自然,她可不能让别人知道她是穿越人的身份,就是一个兴奋过度,嘴巴老是瓢,容易说出一些现代词来。
还有,闺女唐月看她的眼神,就好像看出什么端倪似的……
罢了,自己人!这说明闺女聪明!
上一世的她,只顾着工作了,是个连恋爱都没有谈过惨兮兮单身狗,这一世,无论如何也得找个帅哥好好谈一把恋爱。
所以唐大山这样的秃瓢,爽快利索的滚一边去,看着那没有几颗头发的秃瓢心里就膈应的慌。
看到唐大山将盖着红章的离婚文书拿到她跟前,她急溜溜按了一下印泥,快速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摁下了手印。
一抬头,正对上唐月的一双眼睛。
糟糕!
田兰芳不由暗暗叫苦。一个不小心,又露出破绽来了。
原主田兰芳是个认识不了几个字的半文盲,虽说能写她自己的名字,那字写的是东倒西歪,跟螃蟹爬的似的。
而身为研究生的她,那可是饱读诗书,更能写一手遒劲有力的庞中华字体。
这不,就连赵兴华都看上了她在文书上的签名。
身为老师的赵兴华,为了板书好看,那是刻意练过字的,写的都不如田兰芳的字好看!
一个半文盲,能做到这些,简直是个奇迹!
她不由仔细打量起田兰芳来。
她目光清澈有润泽,整个人身上洋溢着一股发自内心的喜悦,光芒四射,哪里有半点离婚妇女的颓废模样?这样的妇女,在当时的农村,简直是凤毛麟角的存在。
“嫂子,你这字写的真是好看。”
佩服归佩服,赵兴华压根没有往别的方向上想,发自内心由衷赞叹一句。
“嘿嘿,弟妹啊,那天来大叔家里来,看到一本你的书,上面有你写的字,我看着是真心好看,我就回去多写了几遍……”
好在田兰芳是个脑子灵活的,大脑中有这么一段记忆,立马拿出来做了托词,非但不违和不说,还一下子拉近了她同赵兴华的关系。
赵兴华一脸的高兴,这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捧她呢。
两个人在说话的功夫,唐有德早已经拿着戳着红章的离婚文书,灰溜溜的窜了。他没有脸啊,看热闹的村民故意扯着嗓子说着讥讽的话,就没有一个人替他说半句豪华。
“唐有德啊,火急火燎的去找小寡妇啊?放心大胆的到寡妇那耕地吧,别累倒在地头上啊!”
结巴婆娘兴奋呲牙咧嘴,扯着嗓门大声嚷嚷。
此时已经到了午饭时候,尚冬梅这能闹腾的不在,也没有什么热闹看了,干脆三三两两也离开了。
趁着赵兴华同田兰芳聊天的功夫,唐月干脆拉着李建宁走到唐大山跟前来。
“爷爷,这个给您……”
变戏法一般,唐月从兜里掏出一袋糖来。
塑料袋刚刚打开,一股浓郁的奶香味扑面而来,三岁的胖孩子唐泉看见了糖,乐的嘎嘎直笑。
孙子可是唐大山两口子的心尖尖,看孙子如此高兴,心里的不快顿时烟消云散,也跟着咧嘴笑起来。
这糖还真是好吃,又甜又香,比儿媳妇从县城买回来的高粱饴还要好吃几分。
趁着唐大山高兴,唐月趁热打铁。“爷爷,还得麻烦您个事情,帮我跟建宁开一个结婚文书吧……”
“大叔,差点忘记这茬,家月月跟建宁已经定亲了,我打算过初五就张罗酒席,到时候,还得大叔来家里喝喜酒!”
田兰芳乐嘴巴都合不拢。
离婚是好事。
结婚更是好事!
有了建宁这个勤快小伙子,这个家的日子,是越来越有奔头了!
写结婚文书,这事,唐大山自然是愿意的很。
建宁这小伙子,长相周正,人品好,又是个勤快能干的,跟着他保准有好日子!
就在一屋子人又说又笑,一派欢快的时候,一个人骑着自行车急匆匆冲进院子。
没有等把自行车放稳当,一头冲到了屋子里。
唐月眼底一沉,嘴角不自觉抽搐了一下,牙齿狠狠咬合。
是她,刘爱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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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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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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