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知道吴大叔是他的亲二叔,他还是不敢主动跟吴大叔说一句话。
吴大叔一靠近他身边,他就紧张的后背冒冷汗,一双手不知道该往哪里放,眼睛该往哪里看,只会耷拉着脑袋盯着脚上的黄胶鞋看。
骨子里的自卑让他抬不起头来,二叔是部队退下来的退休干部,他是一个连老婆都管不住日子过的穷困潦倒,依靠着建宁照料才勉强过日子的庄稼汉,他跟二叔之间的差距那是相隔千里万里。
二叔说一口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听起来像是电视里的新闻联播的播音员似的,身上穿的衣服一尘不染,发型修剪的有棱有形,脚上穿着只有有钱人才能穿的皮鞋。
他跟二叔本来就是两个圈子里的人。
他恨不得身上能生出厚厚的铠甲,好把自己重重的包裹起来,能与外边隔离。
可日子得过,他都来到县城了,他要是这个时候要回村子去,别人不得笑话死他。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就连吴大叔走过来亲切的跟他聊家常,他耳朵里只能听到嗡嗡嗡苍蝇乱飞的声音,压根就没有听到吴大叔说什么。
倒是天柱,同吴常近亲近的很,爷爷长爷爷短的喊着,询问着二爷爷课本上看到的有关京市的趣事,跟二爷爷说,他一定要好好学习,同成才叔叔那样,长大了考到京市去。
吴常近心里难过的很,自己的亲侄子是如此老实内向,看起来不是个能闯荡的,他有心带着他到京市去,可依着李康宁的性格和能力,又是个没有文化没有技术的,他到京市去,又能做什么呢?
在这里,李建宁是李康宁的精神支柱,万事有李建宁依靠着,他心里才能感觉到踏实。
他掏出两千块钱塞给李康宁,让他拿着,就当做长辈的一点心意。
吓的李康宁连连摆手,嘴里小声说着这钱他不能收,他哪能收二叔的钱呢?
“孩子啊,拿着,这是二叔的心意,你带着天柱过日子不容易,好好在建宁这里干着,好好带好天柱,好好干,日子总会一天天好起来。”
李康宁固执的要命,说什么也不肯收钱。
他老实无能窝囊,也是个要脸的。
吴常近知道李康宁的不安,特意嘱咐张沛厚,他们爷俩今天刚刚来城里需要适应一段时间,今天晚上建宁小两口不在家,就在家里随便吃点就好。
晚上吃罢饭,李康宁爷俩回到西边收拾好的房间,打量着宽敞明亮窗明几净的房子,李康宁心里的泛起一股股难以名状的情绪。
从小他带着长大的弟弟这么能干出息,他这个当哥哥的怎么就混到了这个地步?
“爹,我二叔真厉害,能在城里住上两层楼的房子,这么多的房间呢,大白墙,地上铺着瓷砖,上茅房也不用跑外边去,吃火腿肠就跟吃煎饼似的的,我二叔日子过的真好啊!”
听到儿子天柱发自内心的欢快声音,李康宁心里的那股酸涩愈发强烈了。
他躺在床上瞪着一双无神的眼睛呆呆的盯着天花板发呆。
就算是亲叔是退休干部又能怎么样,二叔又能帮他做什么?他没本事没技术,日子不还得指靠着建宁吗?
……
眼睛一睁一闭,一天又过去了。
李康宁起个大早,住弟弟的吃弟弟的,他总不能闲着,他得手脚勤快些,他想着趁着大家伙起床之前把饭菜做好。
他悄悄摸到厨房,他犯难了。
城里人家做饭使用煤气灶,他连见都没有见过的东西,他压根不会用啊!
“大哥,我来做饭就好了,大哥到屋子里歇着去。”
唐月走了过来,亲切跟李康宁说道一句,李康宁都忘记了自己是怎么回应唐月的,他逃一般的跑回到自己的屋子里。
他尴尬的很。
他连这些都做不了的?
早饭做的简单,唐月熬了一锅小米粥,煮了一些鸡蛋,李建宁从外边买回来的油条。
李康宁一如既往的拘谨,倒是天柱吃的那叫一个痛快,连声说油条又香又脆,稀饭软软糯糯,真好吃。
要不是李建宁把油条塞到李康宁手里,他肯定扒拉自己面前的稀饭就是一顿饭了。
李康宁的拘谨吴大叔看在眼里,就算是亲兄弟天天住在一起,也是有诸多不便。
既然李康宁执意不肯收那两千块钱,不如花这些钱,在城里帮着他买个小房子也算是安顿下来。
知道李康宁是个脸皮薄要面子,他决定这件事暂时不跟他商议,等他跟李建宁商议商议直接把房子给他买好再告诉他。
吃罢早饭,李建宁同唐月忙着往车子里搬东西。
莲花酿、猪肉、饼干、罐头、麦乳精,满满两大箱子的礼物。
吴常近知道这些东西都是要送到自己侄女那里去的,建宁这么做,既给了他面子,也让侄女脸上好看。
不得不说,建宁为人处世考虑周全,说话办事让人心里舒坦。
在一个屋檐下长大的两个兄弟,从小在一个锅里搅和勺子长大的,怎么就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呢。
建宁就像是太阳,不管在哪里能能光芒万丈,让人不能忽视他的存在,能给人带来温暖和光亮,而康宁,却像是一颗暗淡无光的星星,本来就晦涩无光,他自己又恨不得扯一块乌云罩在身上,让人察觉不到他的存在……
唉!
吴常近不由暗暗叹息一声。
俗话说性格决定命运,就康宁这么内向自卑的性格,这辈子要想出头,只怕是难了。
建红家距离建宁这里不远,李建宁来县城之后,整日忙的脚不沾地,一直没有机会到妹妹那走动,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到妹妹那儿走动走动。
唐月陪同一起前往,她坐在李建宁的副驾驶,吴常近同李康宁爷俩坐在后边,李康宁照旧紧张的盯着他的黄胶鞋发呆,好在天柱是个能说话的,爷爷长爷爷短的不停说话,吴常近不停爱怜的抚摸着这个瘦削孩子的小脑袋。
孩子是个脑袋瓜聪明的,学习又认真刻苦,成绩非常优秀,照着这个势头发展下去,肯定能考上大学。
距离建红家大约二百多米距离的时候,车身突然剧烈颠簸一下。
李建宁暗暗叫声不好,最近开着这辆吉普车到处奔波,忽略了车子的保养,车子这是爆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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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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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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