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农女有田有点闲>第两百三十章 鸟?
  他觉得自己有很多疑问想问出口,可是在看到王永珠的那瞬间,他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只默默的低头剔狼皮。

  王永珠看了两眼,看到宋重锦的手艺十分纯熟,在他的手下,那些皮上的粘膜什么的,一刀下去,就被剔除一大块。

  王永平就比不上,磕磕绊绊的,王永珠生怕他一刀下去,把皮子都给割破了。

  好歹王永平虽然动作不纯熟,可好在他耐得住性子,速度慢点,一边跟着宋重锦学,倒也还没弄破狼皮。

  王永珠放下心来,就闻到灶屋里一股肉香味从里面飘出来。

  忍不住肚子咕噜响了一下,王永珠也不觉得不好意思,捂着嘴:“那你们慢慢剥,我去灶屋看看。”

  连忙溜进了灶屋。

  灶屋里也正大火煮着狼肉,大块的肉在锅中翻滚,肉香弥漫了整个屋子。

  看到王永珠进来,张婆子忙道:“饿了吧?娘给你煨了点肉汤,配着稀饭先垫垫肚子,一会就要吃饭了。”

  说着给王永珠端来一碗稀饭,还有一碗说是肉汤,里面放着好几块的肉。

  王永珠看了看,这肉不像猪肉,也不像羊肉,再想想外面那十几头狼,心里明白,这是狼肉。

  犹豫了一下,虽然馋肉,可这狼肉没吃过啊。

  纠结着,张婆子凑过来:“快吃!这狼肉可是好东西!你身子弱,正好给你补补!”

  凑到碗边闻了一下,除了肉香,还有一点淡淡的野兽肉的腥膻味,倒是能接受。

  一闭眼,喝了一口汤,汤出乎意料的香,咬了两口肉,发现狼肉居然很香,也许是因为狼经常在丛林里奔跑,吃野食的原因,肉质偏硬,很有嚼劲。

  几口肉下肚,喝下一碗汤,王永珠浑身暖洋洋的,整个人都有了力气。

  再看锅里,狼肉一煮熟,就被江氏捞起来,放在一边晾凉。

  “娘,那些狼肉你们——”王永珠想起院子里腌制的那大半缸狼肉,在看看锅里,和灶屋里煮熟晾着的狼肉,默默地吞吞口水。

  张婆子一边翻着狼肉,一边美滋滋的回答:“我闺女这么能干,打死这么多头狼,这狼肉可是好东西!可不能抛洒!昨晚我带着老三家的,和金花,还请了族里好几个亲戚来帮忙,忙活了一夜,才把这些肉给收拾出来。那些腿上的腱子肉,都腌了,还分了一些给帮忙的人,这些都是一会家里要谢客的。”

  看王永珠愣在哪里,忙推她去休息:“这些事情你就不用管,你回屋歇着去!昨儿你都累昏睡过去了,这些小事我们做就行了!你就等着晚上吃饭就好!”

  王永珠又被推出来,正好见金花拿着一个空盆回来,看到王永珠,眼睛一亮:“老姑,你醒啦!”

  王永珠顺口问道:“你去哪里了?”

  “奶让我给族长家送点肉去。老姑你是没看到,前些日子,咱们家出了那事,一个个看到咱们家人就躲,生怕咱们赖上他们似的!昨儿个让他们来帮忙,看到这十几头狼,一个个都吓傻了!一边帮忙收拾,一边拐着弯的跟娘和我们打听,那亲热劲,哼——今儿我送肉过去,那一个个,更是脸都笑开了花!”金花小小的年纪,倒是经历了不少人情冷暖,对于家族前些日子对王家的提防她看在了眼里也记在了心上。

  而王家族人,看到王家一下子打了十来头狼,这在七里墩可是从来没有过的大事。

  不说别的,就这十来张狼皮,那就值不少钱啊,这王家居然还有这样的运道,家里地都没了之后,老的老,病的病,眼看就要败落下去的家业,居然还有翻身的可能。

  一时都又热情起来。

  金花心里气愤族人这般势利,可王永珠却一点都不在意。

  都说了,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远山有远亲。天下的人,大都不是这样么?

  因此,只一笑,拍拍金花的肩膀,问她昨晚的事情。

  先前张婆子也只含糊了几句,她也没好细问。

  金花想起昨晚,都捏一把汗。

  王永珠说上山,随便晃晃就回来,结果到了中午没回来,张婆子回来没见到王永珠,知道王永珠去了山上,先将家里人,一个没落下的骂了一遍。

  等到下午,王永珠还没回来,张婆子就坐不住了,也不出去找人宣扬自家的生意了,就守在门口等着。

  后来实在是看太阳都快落山了,还没人影,直接就赶着王永平和金斗、金壶上山去接人。

  王永平他们哪里敢怠慢,心中也担心,忙忙的就往山上跑。

  正好遇到了浑身是血的宋重锦,一听王永珠还在山上,又听说他们遭遇了狼群,差点没吓破胆。

  当时恨不得爹妈再给多生几只脚,一口气没停歇,催着宋重锦在前面带路。

  等看到王永珠昏睡在一堆狼尸体旁边,几乎人人魂飞魄散。

  还好王永珠没事,才松了一口气,要下山。

  可这还有一堆狼,没办法,几人用做了个简易的架子,将狼和王永珠一起搬上去,几个人轮流拖啊拉啊,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终于在大半夜的将人和狼都运到了家。

  几个人一到王家,人都几乎虚脱了,瘫倒在地,半分力气都使不出来了。

  张婆子一看闺女和狼尸体躺在一起,全身都是血,当时腿就软了,一声嚎就扑过去,还好王永平说王永珠没事,只是累过头睡了,她又试探了闺女的呼吸,确实还有热气,才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好半天缓过神来,和江氏一起把闺女给抬回屋,又给擦洗了,换了衣服。

  才想起外面的人,看到宋重锦的样子,张婆子心就咯噔一下,一问才知道,自己这虎闺女,居然看到宋家那后生被狼群围攻,不顾自己的去救了他。

  当时张婆子的心啊,那个煎熬啊,恨不得把闺女摇醒,问她是不是对宋家小子还没死心!

  如今她也想开了,闺女能挣钱,又瘦下来了好看了,这个样貌,招上门女婿,招个太寒碜的,别说闺女不乐意,她也不乐意啊!

  凭啥委屈自己闺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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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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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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