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胜听了这话,心里一阵叹息。
看来舅舅家只是表面风光了,其实已经穷的叮当响了。
“前几天,隔壁村有人拉油渣来卖,我们刚好错过了,不然也要买一些回来。”
王大胜一听到油渣,脑子一个激灵闪过。
今天早上,他还刚好碰到了油渣厂了。
“舅舅,你们村经常会有人送油渣过来卖吗?”
“我们村太偏僻了,从来没有人拉过。倒是隔壁村每个月都会有人拉来卖。我们碰巧碰上了,也会买一点。”
“是啊!”这时,小娟也接嘴了,“要是有油渣,猪吃了不仅大的快,而且也不会整天的叫着慌。”
王大胜听到这儿,于是问道:
“那舅妈,油渣怎么卖呢?”
“价格倒是不大贵,一斤九分钱。只是不知道去哪里买。”
“我知道有一家榨油厂,就是不知道,他们家的油渣卖不卖。明天我去问问看。”
“大胜啊,那就辛苦你了。”
舅妈客气的回了一句。
王大胜没有想到舅舅家现在竟然困难到这个程度了。
以前有听夏荷花说过,他舅舅挺能干的,将村子里的人都给甩开了,他先富裕起来。
没想到只是几年时间,就落魄到了这种程度,村子里肯定很多人超过了他家。
王大胜对这个舅舅的印象还是不错的。
他家每次碰到困难,都会主动的来帮忙。
王大胜也决定帮帮舅舅家。
不论如何,这都是自己的亲舅舅。
正好他要做生意也是需要帮手。
夏荷花知道自己弟弟家困难,也不打算留下来吃饭了。
坐了一会儿,闲聊了一下,便站起来要离开。
离开之际,舅妈还提着一袋子的鸡蛋,要他们带回去。
农村得到几个鸡蛋不容易。
夏荷花无论如何都不肯收。
夏卫军将王大胜跟夏荷花送到车站,才回去。
两人回到京城,已经是傍晚了。
夕阳斜照在地面上,将人影拉的长长的。
“唉!有一段时间没有去你舅舅家了,没想到你舅舅家又差了一点。”
夏荷花唉声叹气的说着。
“妈,你放心,舅舅家会好起来的。”
“孩子,你是不知道农民的辛苦。他们所有的收入是地里的一些东西,加上养只猪和养几只鸡。这就是他们全部的财产了。”
农村,王大胜当然清楚。
他前世就是从农村里出来的,后来他考上大学后才跳出了农门。
不过,他那个时期的农村要比现在这个时期的农村富裕的多。
至少家家都有电视。
“妈,有我呢,我会带着他们发家致富的。”
夏荷花摸了摸王大胜的头,并没有将他的这句听进去,只当他是小孩的梦想。
王大胜接着说:“我想要去一趟南方!”
“南方!”夏荷花被他吓了一跳:“你去南方干什么?”
“现在南方已经在大力的发展经济了,我要去看看,也做点小生意。接下来咱们京城肯定也会大发展。”
“唉!”夏荷花又开始叹气了,“儿子,你才十八岁,还在读书,难道你想退学不成。”
这个儿子最近老是让她一惊一乍的。要不是她熟悉自己的孩子,还以为是被人给掉包了。
其实,是真的掉包了,芯给换掉了。
不然一个人怎么会突然变的如此的聪明厉害懂事起来。
“妈,放心吧,我一定会考上大学的,当然生意也不能放弃。”
“唉,儿大不由娘了。”
夏荷花说了这句话,便不再说什么。
她知道现在自己这个儿子,很有自己的一套想法,虽然很多东西她不赞成,可是也不得不接受。
你跟他讲道理,他的道理比你还要多,还要充足。
一切随缘吧!
这一晚,王大胜倒是哪里也没有去。
他找出高中的书籍,开始复习起来。
马上要高三了,而且一进学校就要考试,还要进行一次分班。
他现在跟槐花都是在最差的班级。
他要改变这种局面。
他从晚上七点看到十二点。
除了中途休息,其他的都在看书,足足看了四个多小时。
基本上将高一和高二的知识梳理了一遍。
英语他不怕,那可是他的强项。
再说这个年代的英语比较简单。
从80年开始,英语放入高考的科目里。
当时,是按照30%的比分记入总分数的。
81年,英语按50%记入总分。
82年,按70%记入总分。
从83年开始,英语恢复到100%了。
王大胜参加的正好是83年的高考。
“真好,白捡了100分。”
王大胜开心的想着。
要知道,他在最大的连锁超市上班,经常会碰到一些老外闹事。
他都是以一口流利的英文给解决了。
原本他的英语基础就非常的扎实,在大学期间就通过了八级的考试,后来又经常跟一些老外讲道理,口语也练得十分的了得。
数学跟物理和化学,他看一遍后基本上已经想了起来。
现在比较麻烦的是政治跟语文。
语文一直以来都是他的弱项,政治他几乎没有怎么背过。
他以前读的就是理科,根本不用学政治。
可是这个年代不同,政治是属于理科的。
还有一年的时间,不急。
王大胜上床美美的睡了一觉。
第二天起来,签到,练功。
然后到楼下吃早饭。
吃完早饭,他打开房门,就要去外面逛逛。
刚走到四合院门口,就听到一个女声在叫他:
“王大胜,这么早去哪里啊?”
王大胜转头一看原来是秦淮茹。
“秦阿姨早!”
王大胜原本是打算假装没有看到她的,可是人家都叫他了,也不好再假装。蜀南文学
他对秦淮茹的印象并不好。
那可是白莲花中的战斗机啊!心机深沉的不是一般的人能比。
就是后来娄晓鹅带着傻柱的亲儿子回来了,并且娄晓鹅还极力的想要跟傻柱复婚。
最后,傻柱还是抛弃跟亲生儿子团聚的机会,也要回到秦淮茹的身边,帮她养跟他一点毛关系都没有的,老秦家的孩子。
可见,秦淮茹的手段有多么的厉害了。
傻柱完全的沉浸在了秦淮茹的温柔乡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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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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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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