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科幻小说>四合院:穿越到最好时代,我发家了>第14章 王大胜的努力
  估计这是她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

  王大胜听了这话,心里一阵叹息。

  看来舅舅家只是表面风光了,其实已经穷的叮当响了。

  “前几天,隔壁村有人拉油渣来卖,我们刚好错过了,不然也要买一些回来。”

  王大胜一听到油渣,脑子一个激灵闪过。

  今天早上,他还刚好碰到了油渣厂了。

  “舅舅,你们村经常会有人送油渣过来卖吗?”

  “我们村太偏僻了,从来没有人拉过。倒是隔壁村每个月都会有人拉来卖。我们碰巧碰上了,也会买一点。”

  “是啊!”这时,小娟也接嘴了,“要是有油渣,猪吃了不仅大的快,而且也不会整天的叫着慌。”

  王大胜听到这儿,于是问道:

  “那舅妈,油渣怎么卖呢?”

  “价格倒是不大贵,一斤九分钱。只是不知道去哪里买。”

  “我知道有一家榨油厂,就是不知道,他们家的油渣卖不卖。明天我去问问看。”

  “大胜啊,那就辛苦你了。”

  舅妈客气的回了一句。

  王大胜没有想到舅舅家现在竟然困难到这个程度了。

  以前有听夏荷花说过,他舅舅挺能干的,将村子里的人都给甩开了,他先富裕起来。

  没想到只是几年时间,就落魄到了这种程度,村子里肯定很多人超过了他家。

  王大胜对这个舅舅的印象还是不错的。

  他家每次碰到困难,都会主动的来帮忙。

  王大胜也决定帮帮舅舅家。

  不论如何,这都是自己的亲舅舅。

  正好他要做生意也是需要帮手。

  夏荷花知道自己弟弟家困难,也不打算留下来吃饭了。

  坐了一会儿,闲聊了一下,便站起来要离开。

  离开之际,舅妈还提着一袋子的鸡蛋,要他们带回去。

  农村得到几个鸡蛋不容易。

  夏荷花无论如何都不肯收。

  夏卫军将王大胜跟夏荷花送到车站,才回去。

  两人回到京城,已经是傍晚了。

  夕阳斜照在地面上,将人影拉的长长的。

  “唉!有一段时间没有去你舅舅家了,没想到你舅舅家又差了一点。”

  夏荷花唉声叹气的说着。

  “妈,你放心,舅舅家会好起来的。”

  “孩子,你是不知道农民的辛苦。他们所有的收入是地里的一些东西,加上养只猪和养几只鸡。这就是他们全部的财产了。”

  农村,王大胜当然清楚。

  他前世就是从农村里出来的,后来他考上大学后才跳出了农门。

  不过,他那个时期的农村要比现在这个时期的农村富裕的多。

  至少家家都有电视。

  “妈,有我呢,我会带着他们发家致富的。”

  夏荷花摸了摸王大胜的头,并没有将他的这句听进去,只当他是小孩的梦想。

  王大胜接着说:“我想要去一趟南方!”

  “南方!”夏荷花被他吓了一跳:“你去南方干什么?”

  “现在南方已经在大力的发展经济了,我要去看看,也做点小生意。接下来咱们京城肯定也会大发展。”

  “唉!”夏荷花又开始叹气了,“儿子,你才十八岁,还在读书,难道你想退学不成。”

  这个儿子最近老是让她一惊一乍的。要不是她熟悉自己的孩子,还以为是被人给掉包了。

  其实,是真的掉包了,芯给换掉了。

  不然一个人怎么会突然变的如此的聪明厉害懂事起来。

  “妈,放心吧,我一定会考上大学的,当然生意也不能放弃。”

  “唉,儿大不由娘了。”

  夏荷花说了这句话,便不再说什么。

  她知道现在自己这个儿子,很有自己的一套想法,虽然很多东西她不赞成,可是也不得不接受。

  你跟他讲道理,他的道理比你还要多,还要充足。

  一切随缘吧!

  这一晚,王大胜倒是哪里也没有去。

  他找出高中的书籍,开始复习起来。

  马上要高三了,而且一进学校就要考试,还要进行一次分班。

  他现在跟槐花都是在最差的班级。

  他要改变这种局面。

  他从晚上七点看到十二点。

  除了中途休息,其他的都在看书,足足看了四个多小时。

  基本上将高一和高二的知识梳理了一遍。

  英语他不怕,那可是他的强项。

  再说这个年代的英语比较简单。

  从80年开始,英语放入高考的科目里。

  当时,是按照30%的比分记入总分数的。

  81年,英语按50%记入总分。

  82年,按70%记入总分。

  从83年开始,英语恢复到100%了。

  王大胜参加的正好是83年的高考。

  “真好,白捡了100分。”

  王大胜开心的想着。

  要知道,他在最大的连锁超市上班,经常会碰到一些老外闹事。

  他都是以一口流利的英文给解决了。

  原本他的英语基础就非常的扎实,在大学期间就通过了八级的考试,后来又经常跟一些老外讲道理,口语也练得十分的了得。

  数学跟物理和化学,他看一遍后基本上已经想了起来。

  现在比较麻烦的是政治跟语文。

  语文一直以来都是他的弱项,政治他几乎没有怎么背过。

  他以前读的就是理科,根本不用学政治。

  可是这个年代不同,政治是属于理科的。

  还有一年的时间,不急。

  王大胜上床美美的睡了一觉。

  第二天起来,签到,练功。

  然后到楼下吃早饭。

  吃完早饭,他打开房门,就要去外面逛逛。

  刚走到四合院门口,就听到一个女声在叫他:

  “王大胜,这么早去哪里啊?”

  王大胜转头一看原来是秦淮茹。

  “秦阿姨早!”

  王大胜原本是打算假装没有看到她的,可是人家都叫他了,也不好再假装。蜀南文学

  他对秦淮茹的印象并不好。

  那可是白莲花中的战斗机啊!心机深沉的不是一般的人能比。

  就是后来娄晓鹅带着傻柱的亲儿子回来了,并且娄晓鹅还极力的想要跟傻柱复婚。

  最后,傻柱还是抛弃跟亲生儿子团聚的机会,也要回到秦淮茹的身边,帮她养跟他一点毛关系都没有的,老秦家的孩子。

  可见,秦淮茹的手段有多么的厉害了。

  傻柱完全的沉浸在了秦淮茹的温柔乡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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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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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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