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蔡老师啊,我不适合,你还是找一个有责任心的人来当吧!”
蔡老师看到王大胜是真的不想当,也只能遗憾的接受了。
“那好吧,我再另外找一个。”
蔡老师离开了他们的寝室,又去了另外一个寝室。
蔡老师一走,五个同学就围了过来。
他们好奇的问着王大胜:
“大胜,你为什么不当班长啊?”
“是啊,很多人想要当都没的当呀!”
“你不知道,在大学当班长对将来的就业有帮助啊,那是有加学分的。”
王大胜看到室友们的热情,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咳咳,我这人太懒了,不适合当班长。”
王大胜随便找了个蹩脚的理由,说了句。
这时,朱邵友突然说道:
“听说我们班有一个保送生,那个人就是你吧,王大胜。”
“王大胜,王大胜!”邵东升嘴里默念着,突然一拍脑门,大声接着说:“我想起来了,难怪觉得你这么的面熟啊,原来是在电视和报纸上看到过你啊!你就是京城最有名的aa广场创始人吧。”
被邵东升这么一提醒,其他的几个同学也想了起来。
他们兴奋的叫道:
“王大胜,你真的是在电视跟报纸上出现过的王大胜。”
“真没有想到,我会跟我的偶像一个寝室。”
“你都不知道,我爸每天都拿着一张报纸,让我看你的光荣事迹,然后要我跟着你学。”
……
同学们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
王大胜居然就是京城有名的人才,这个信息量太大了。
更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这么一个成功的人士,居然跟他们是一个寝室的。
怎能让他们不激动!
那可是他们的偶像,他们的楷模,他们想要成为的人。
能跟王大胜一个寝室,真的是大大的出乎了他们的意料之外。
王大胜的成功已经成了家喻户晓的事情。
原本王大胜的名声只是在京城传播开来,被电视台那么一采访,整个华国人都知道了。
“嘿嘿!”王大胜只是傻笑了一声,然后拿起迷彩服来看着,开始转移话题:
“你们看,这么厚实的迷彩服加上这么热的天气,不是被太阳晒死,就是要被这衣服给闷死。”
室友们听到王大胜这么说,也拿起迷彩服来看。
军训穿着这么厚的衣服肯定是不舒服的。
很快,时间就快到了9:30,管理宿舍的阿姨开始来敲寝室的门:
“大家准备一下,要熄灯了。”
熄灯时间就要到了。
同学们躺到床上,又开始聊了起来。
其实也没有聊什么,就是自我介绍了一下。
邵东升,孔方鸣,朱邵友,这三位同学,王大胜已经认识了。
另外两位同学,一个是来自南方的,也是建筑专业,叫万达标;另一个是来自大西北的,学的也是经济专业,叫宋玉。
他们寝室的六个人,有两个不是建筑专业的。
这两个外地的同学,在穿衣打扮上,南方的那位同学,穿的跟京城的同学差不多,但是西北来的宋玉在穿着上,就显得有些土气了。
当然王大胜交朋友,不会因为别人的外貌跟出身来交。
他是交那些,志同道合的朋友。
夜晚就这么悄无声息的过去了。
第二天红彤彤的太阳,从东方升了起来。
大家穿着迷彩服,来到了操场。
开始第一天的军训。
军训的生活,只要参加过的人都知道。
军训辛苦不辛苦,不如回家种稻谷。
教官是不知从哪个军营里找出来的兵哥哥。
很年轻,也就比他们大个两三岁左右。
二十一,二的年纪。
教官一过来,就严肃着一张脸,看着大家。
然后说着一些军训的要求,接着要大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绕着操场跑步。
男生跑五圈,女生跑三圈。
听到要跑五圈,很多男生发出了“呜呜”的叫声。
但是,教官的话,他们又不敢不从。
大热天的,穿着厚厚的迷彩服,原本就已经很热了,加上太阳的照射,又开始运动,难受程度可想而知。
很快,王大胜便满身是汗。
厚厚的衣服贴在身上,说有多难受就有多难受。
但是也只能这么忍着,直到一个早上的军训结束。
男生跑完了五圈,女生跑完了三圈。
大家都累得气喘吁吁的,随意的坐在了地上。蜀南文学
这些尖子生,在体育方面,的确不咋样。
平时他们都忙着学习,没有多少时间在运动上。
王大胜由于会武功,体能也比其他同学好。
他是第一个跑完了五圈的。
当然,五圈跑下来也是有点累了,他随意坐在地上休息着。
其他同学也相继跑完了,也陆陆续续的坐在了地上大口喘着气,休息着。
就在大家无精打采的休息的时候,突然一个妙曼的身影印入了大家的眼帘。
只见,一个女生,手里拿着一瓶可乐,从远处慢慢的往这边走来。
“嘘嘘嘘”
不远处,还传来了几声嘘嘘的口哨声。
原来是大二的男生,看到这名女生吹起了口哨。
接着是一阵讨论声响起:
“咦,那不是校花攀瑶梦吗?”
“是、是啊,他们看,她想要做什么?手上还拿着可乐。我最喜欢喝可乐了,该不会是来送我的吧?”
“你想得美,就你这蛤蟆样,人家会看上你。”
“不送我,也绝对不会送给你。”
……
攀瑶梦红着脸,在一群男生的讨论声中,走向王大胜。
她走到王大声的旁边,将可乐放在地上,然后立刻转身就走了。
王大胜被攀瑶梦的这一操作,愣了一下。
王大胜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才想到地上的可乐。
王大胜跑了五圈又被太阳这么烤着,的确口渴了。
他拿起地上的可乐,打开,喝了一口。
王大胜正想喝第二口的时候,突然手上的可乐被人用力的抢了过去,然后头顶上传来了一个女生的怒吼声:
“王大胜,你太不要脸了,怎么可以随便喝女生送的东西!”
王大胜抬头,看到是苏文倩。
不由的皱紧了眉头。
他在心里暗骂了一句:“蛇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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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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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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