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科幻小说>四合院:穿越到最好时代,我发家了>第72章 传授英语学习经验
  同学们一听到居然有这么好的机会,都早早的来到大教室,霸占着最好的位置。

  来的迟了的同学,只能坐到后面。

  面对热情的同学和老师们,王大胜开口就是一句流利的标准的英语。

  “goodmorningboysandgirls.mynameiswangdasheng。......”

  就是这么简单的几句口语。

  下面的同学,居然也有一部分人听不懂。

  王大胜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大家如此的欢迎他了。

  不过这个时期,很多人学的都是哑巴英语,口语跟听力不好也是很正常。

  “王大胜,你讲的是什么呀?能翻译一下吗?”

  “王大胜,要中英结合,不能只讲英文。”

  “对呀,你要考虑到我们英语水平差的人。”

  王大胜看到热情的同学们微笑了起来。

  这个笑容惊艳了台下所有的女同学。

  大胜同学不仅英语好,人也长得帅,笑容更是好看。

  而且王大胜长期从商,早就练就了幽默的讲话风格。

  这更是为他吸引了一堆的粉丝。

  “学习英语主要是要做到多听多读多背多讲。......”

  王大胜讲到这里的时候,下面的同学静悄悄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期待的等着他继续往下讲。

  还好,他认真对待了这件事情,不然王大胜,真的觉得对不起大家,浪费了大家的时间。

  “大家平时学习英语的时候,不要单独的去背诵单词,多背诵课文。背课文的好处就是可以记住更多的单词,还可以记住语法。......”

  ……

  王大胜洋洋洒洒的讲了一个多小时。

  很多同学拿出了笔记本,认真的记着笔记。

  王大胜讲课幽默,时不时的还会冒出几句经典的英语来,惹的下面同学,哈哈大笑。

  槐花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王大胜。

  她的思绪全都在王大胜的脸上还有他那一张一合的嘴巴上,根本就没有听进去王大胜说了些什么。

  台上的王大胜就像是一颗璀璨的星星,让她感到既熟悉又陌生,任何人站在他的面前都会自惭形秽。

  而且,王大胜给她带来了很浓的神秘色彩。

  王大胜这么厉害的英语是什么时候学起来的?

  她怎么一点都没有觉察到,以前两个人是经常在一起上学,放学的。

  那时候,自己还觉得他愚蠢好拿捏,还经常去他那儿骗东西。

  槐花的思绪越飞越远。

  恍惚中,槐花出现了一种错觉。

  觉得,眼前台上的王大胜跟她以前经常在一起的那个不是同一个人。

  她无论如何都无法将这两个王大胜联系在一起。

  王大胜站在讲台上,耀眼、光芒四射,太有魅力了。

  槐花有一股冲动,想要上去将他给拉下来。

  可是这股冲动很快被理智给占据了。

  她要是这么做了,肯定会被同学们骂死的,被老师们狠狠批评的,而且还会惹来王大胜的白眼。

  穿着白衬衫的王大胜,配上蓝色牛仔喇叭裤,又有一帅气的脸蛋,还有一肚子的才华。

  真的是太迷人了。

  更加难得的是,他那幽默的讲话方式。

  槐花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王大胜。

  恨不得将他的脑袋盯出一个窟窿出来,然后看看他的脑袋里到底装的是什么东西。

  居然能将英语学的如此的好。

  台下的很多同学也是一眨不眨的盯着王大胜看。

  其他同学虽然看着王大胜,但是王大胜的讲课内容,他们照样也听去了。

  只有槐花一个人,心事重重的看着王大胜,一点也没有听进去。

  她还是无法接受,台上的王大胜就是以前经常被她耍的团团转的王大胜。

  当然,这些人的心思王大胜在上面讲课,根本就没有注意到。

  即使注意到了,他也不可能为了个别人而耽误大家的时间的。

  同学们觉得上王大胜的课比上英语老师的课更有意思。

  不仅轻松,而且能够学到东西。

  英语老师看了都觉得自叹不如。

  但是,她并没有嫉妒王大胜。

  而是以有这样的学生感到骄傲。

  王大胜的心血没有白费好。

  同学们听了以后都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原来英语是可以这样学的。

  对英语的迷茫,被学习方向取代了。

  同学们,由原来的迷茫,到豁然开朗,英语学习的方向,再到学习英语的热情。

  很快一个多小时过去了。

  同学们却还想要听。

  “王大胜,什么时候再来上一次啊!”

  “对,王大胜我们还有很多地方没有听明白呢!”

  ……

  同学们的喜爱程度早已经超出了大家的预料。

  从此以后,王大胜的名声便在京城附中打响了。

  高中段的同学们都知道有一个英语非常厉害的同学,是在高三一班,叫王大胜。

  后来被大家传的更加的神奇了,说他的已经达到老师的那个水平,甚至超越老师。

  王大胜的英语确实可以跟老师一较高下了。

  一堂课,就在同学们的掌声中和老师的赞美声中结束了。

  王大胜离开学校后,没有回家,直接去火车站购买了一张去羊城的火车票。

  王大胜准备好了去羊城的东西。

  第二天起来,跟系统签到,练了一会儿武功,吃完早饭,便一个人去火车站,坐上了南下羊城的火车。

  这次夏荷花倒是没有跟之前那么紧张,也没有再送王大胜,而是让一个人去火车站,她则是直接去超市上班。

  另一边。

  秦淮茹和秦京茹也没有闲着。

  她们的超市,已经差不多装修好了。

  两人正在整理卫生,这么大一个超市,两个人整理起来真的是太费劲了。

  她们又将小当拉过来帮忙。

  三个人累了一天,好不容易将超市的卫生整理好,第二天还要到处的寻找货物,然后进货。

  这时,秦京茹突然想到了一件事,便对秦淮茹说道:

  “姐,你说王大胜家的超市广告做的这么大,我们要不要也去打一个大广告呢?”んτΤΡS://Www.sndswx.com/

  秦淮茹想了一下回答:“王大胜家超市这么热闹,肯定是跟他的广告打的响亮有关系。走,我们也去报社看看。”

  秦淮茹想到王大胜之前打广告的报纸叫某某日报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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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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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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