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八零傲娇糙汉被我拿捏了不叨鱼>第129章 万丈高楼平地起,南枫说我也可以
  “我要去一趟南方,看看人家那边现在是怎么做生意的。”南枫这边话音一落下,余修远一个急刹车停了下来。

  因为惯性的原因,南枫和小家伙俩人一头撞在了前面的座椅靠背上。

  “嘶,你是打算谋杀不成!?”南枫捂着头抗议,得亏她眼疾手快把住了小家伙,不然,这小家伙绝对疼的哭出来不可。

  她一个大人都湿了眼,更何况一个三四岁的奶娃娃。

  余修远停下车之后默不作声,半晌过后问,“你现在摆摊不是好好的吗?怎么突然间想去南方看看。”

  “那我也不能一直摆摊啊。”南枫把小家伙抱起来,让他坐在自己的腿上,“现在不是流行到南方下海经商吗,我想去那边看看,现在的趋势是什么。”

  她想了想,光靠着自己的摆摊赚的这点钱,猴年马月她才能攒够钱当地主婆啊。

  要是去南方干一票大的,没准儿一次就能实现暴富。

  就算一次不行,两次三次也可以。

  一月半年也能接受。

  她总得出去见见世面,闯一闯。

  现在这时候,那可是遍地黄金啊。

  她可不能丢掉机会,必须与时俱进才行。

  更何况,上辈子被资本家压榨的她苦命了一辈子,她得赶紧赚钱当上地主婆,到时候躺平当一只快乐的咸鱼,杜绝给资本家卖命的机会。

  重新启动了下车子,语气沉稳,“那边的人不是好相与的,市场上鱼龙混杂,你一个人搞不定。”

  “现在改革的春风都往南边吹去了,听说那边发展的可好了,万丈高楼平地起,人人出门开红旗。”

  “谁跟你说的?”

  “就是,在庙会上听人家聊天的时候说的啊。”

  南枫想起高中上学的时候政治老师给他们讲那个时候的南方是怎么发展起来的,尤其是佩服那些有胆识的商人。

  有那种赔得起也能东山再起的精神,更有一股子永不言败的劲儿。

  尤其是大学的时候那一部讲述依靠小商品发家致富的两口子,是怎么从底层小人物一步步依靠做生意改变命运,跨越阶级实现质的飞跃。

  唉,当年看电视剧的时候她就在感慨,要是生在那个处处充满机会的年代,也一定要闯出点儿名堂。

  这不,老天爷估计反射弧比较长,等她当了十年的老黄牛买了房有了家,老天爷想起来要满足一下自己。

  一个小小的井盖,就把她从2022年闪回到了1987年。

  如果她一无所有,也就算了。

  但是,她刚全款买了房啊,一天都没住!

  她真的会谢。

  “不要听风就是雨,万一那是人家故意说给你听,骗你的呢。”余修远不同意她一个人到南方去,“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hτTΡδ://WωW.sndswx.com/

  “额。”

  她该怎么解释一下自己没有被任何人骗,还有那些她知道的那些事情。

  要不,说做了个梦?

  在要不然就是家里祖坟冒青烟,死去的老人家梦中指点迷津?

  不行不行,余修远不让封建迷信。

  唯物主义者坚定信仰马克思主义。

  怎么办呢?

  南枫为难了,该怎么说动余修远同意呢?

  她决定了,先斩后奏。

  下定决定的她不在这个话题说太多了,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把话全部秃噜出去了。

  余修远皱着的眉头一直未平,南枫转移话题,“余哥,你能不能开快点儿,我跟豆包都饿了。”

  “舅舅,快······”小家伙也催促着他。

  这娘俩儿叫嚷着饿了,他这脚上踩着油门的力道大了些。

  开着车窗,外面的风灌了进来,南枫感受着傍晚的风吹拂在脸上,“哇哇哇,好开心。”

  “哇哇哇,开心。”小家伙学着她的样子把脑袋弹出车窗外。

  “小心点儿,注意安全。”余修远提醒兜风的俩人。

  “放心吧,没事儿。”

  这时候有车的能有多少人家,更何况还是在这穷乡僻壤。

  路上畅通无阻,速度七十迈心情自由自在。

  这可是几十年后比不上的,毕竟那个时候几乎是每家都要有辆车,开到大街上,还没人家骑自行车赶路快呢。

  凉快过后俩人回到座位上坐好,突然,南枫意识到一个问题,在车里来回的看了好久。

  余修远问,“你找什么呢?”

  “周大哥呢?他怎么不在车上?”

  “他没上车吗?”

  “这车里除了咱们三个,还有第四个人吗?”

  俩人都没意识到周建平这么一个大活人没上车,要不是南枫提出来,估摸着等到家了也想不起来。

  尴尬了。

  他们丢人了。

  “余哥。”南枫建议,“要不要回去接一下周大哥?”

  “不用,他自己会想办法回来。”

  “啊?”这就是好兄弟之间的有爱吗?

  又过了十来分钟,余修远把他们娘俩送到楼下,他则是去还车了。

  回到家,墙上的钟表指针已经走到九了,没想到这一来一回折腾了这么久。

  出去前做到一半的饭点着火再加热煮煮就好,就是米饭可能吃不成了。

  半生不熟的时候熄了火,只能是明天早上起来煮粥喝了。

  取下墙上的挂面下了半斤,余修远还完车回来正好赶上出锅。

  打发坐在厨房看她做饭的小家伙,“豆包,去,跟你舅舅去洗手然后吃饭饭。”

  洗完手来到餐桌,余修远觉得耳边有些安静,问,“许宁骁还没回来吗?”

  “没有。”南枫如实回答。

  他抬头看了看墙上的表,现在已经九点多了,大半夜的不回家,野了他了。

  等他回来,一定要给他立立规矩不可。

  “要不一会儿出去找找他吧?”南枫觉得心里有些过意不去,毕竟是她答应了许宁骁让他去玩的。

  但是谁知道这孩子这么疯,一点儿不知道着家啊。

  “不去。”余修远黑着脸,打眼一瞧就是生气了。

  嘴上生硬的拒绝,但是心里保不齐怎么担心呢。

  南枫现在是看清楚这个跟男人了,口是心非第一名,看他傲娇到什么时候。

  “行吧,不去就不去,说不定一会儿就回来了。”

  “你。”余修远停下筷子,眼神有些闪烁,神色不太自然的跟她说,“摆摊隔壁的那个男的,你少跟他接触。”

  “嗯?”南枫嘴里的面条耷拉着半截子在下巴处,这话说着说着怎么扯到别的男人身上了。

  她一个用力把面条吸溜进嘴里,仔细的盯着他的脸瞧了半天。

  一直等不到回答的余修远一抬头就对上了南枫的脸,见她溜圆的两只大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自己,他浑身有些不自在。

  “咳。”故意制造出点儿动静,问,“你不吃饭,一直看着我干什么?”

  南枫一本正经的说道,“余哥,你在吃醋。”

  不是疑问句也不是反问句,而是肯定句。

  被直接戳中心思的余修远觉得有点热,尤其是脸。

  撇开脸,“少扯别的,我说的话你记住就行,明天最后一天出摊,别让那个男的缠上了你。”

  南枫起了逗他的心思,伸着头往他跟前凑,故意说道,“那要是我甩不掉他怎么办?”

  “怎么会甩不掉?”余修远急了,“明天中午你收摊的时候我去接你,他要是敢纠缠你我饶不了他。”

  “嘿嘿嘿。”南枫冲他嘿嘿傻笑,自恋道,“没想到吧,你余修远折在了我手里,怎么样,是不是爱我爱到无法自拔想把我藏起来恨不得别在裤腰带上走哪儿带哪儿。”

  小家伙抱着玩一根根的吸溜着面条,目不转睛的盯着眼前的舅舅舅妈,虽然听不懂他们再说什么,可是舅妈很开心他也开心。

  只是,等舅舅说完了几句话之后,舅妈就笑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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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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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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