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号角吹响,男人整齐的口号喊的震天响,想要睡懒觉的南枫难受的㨄起胸前的被子蒙住头,还用双手捂住耳朵。
可是,任凭她困得要死,就是睡不着了。
早起,会萎一天的!
哭丧着脸坐了起来,看了一眼桌子上的闹钟,五点。
当老黄牛的时候见惯了凌晨三四点的街头,偏偏来到这里也不得不续上看五点的清晨。
昨天晚上因为余修远偷摸的把客厅的灯关了,害得她摔了一下,屁股到现在都还疼着。
拿起一旁的衣服,认命的起床。
反正现在起都起来了,还不如琢磨一下赚钱的事儿。
男人要是靠得住,猪都会爬树!
更何况,原主跟余修远就是一对怨偶,能像现在和平共处就不错了,相亲相爱什么的除非是见鬼了。
开局送了个便宜老公,虽说皮相是有了,但是看起来是个抖s,自己又不是受虐狂,可不想点燃这个定时炸弹。
不过,做点什么好呢?
“上辈子就这么过去了,这辈子也不知道能不能再奋斗一套房子……”
“上学那会熬夜看年代小说,女主都是怎么发家致富的来着……”
“写小说?设计服装?开饭店?生产姨妈巾?”
“不行不行,这些我都不会啊……”
南枫一边刷牙一遍提出建议有自我否定,嘴里的泡沫糊了一腔,正要端起茶缸子喝水漱口的时候想到一个好主意。
“对啊,我可以开小卖铺,实现我儿时的梦想啊!”
兴奋过了头,等反应过来,嘴巴里的泡沫随着兴奋劲儿直接咽了下去,对着洗手池子干哕几下。
说干就干,把牙刷放在茶缸子就着水涮干净,又掬了一把水洗了脸。
回到房间拿出自己昨天在床底下找到几张毛票,目之所及就知道了有几个钱,接着开始翻箱倒柜找钱。
翻遍了原主能藏钱的地方,也就在一双棉鞋里找到一张大票五块钱。
这加起来也才五六块,连进货都不够。
又开始翻床,掀开床单,没有。
掀起第一层铺盖,没有。
第二层铺盖,还是没有。
等到最后一层铺盖掀开,露出床板子的时候找到了七八张零钱和一堆票。
“呸。”往大拇指食指中指上吐了一口唾沫,捻了捻让唾沫分散均匀,随后捏着找到的所有钱开始一张一张的数起来,“一块,五块,二十,二十一块五,二十一块七……”
二十一块七,余修远大半个月的津贴呢。
这些钱都是之前原主从余修远哪里偷来的,每周余修远都会固定的给原主两块钱做生活费。
余修远又不是傻子,知道原主心里面念着别的男人,自然是不可能把自己的津贴交给原主让她去填了小白脸的坑。
但是,有小白脸在两块钱能干啥?
受了怂恿的原主就趁着余修远不在家就潜入他的房间偷钱。
一次还不能多了,以免被他看出来。
只不过,小白脸前段时间要的有点多了,原主拿了张大票,余修远知道是她所以从那以后就直接找了一个长链子把自己的房间给锁了。
并且严厉警告了原主,新账旧账的报出了一个数,每周的两块钱就做抵扣,什么时候偿还完什么时候才会有生活费。
原主作闹了一番,没什么卵用。
再说了,余修远又没有打算跟原主好好过日子,原主和原主一家毁了他的晋升的大好前程,婚后还作的让他名声扫地。
他又不是善男信女,自然不可能吃下这个闷亏,只能是找原主来填补。
这不,死活不离婚拖也要拖死原主就是他的反击,不能他一个人在地狱,让原主跟小白脸双宿双栖过神仙眷侣的日子去吧。
日子就这样了,凑活过吧。
更何况,她又不是原主,她一个二十一世纪的白骨精还能搞不定一个几十年前的老古董?
省了相亲谈对象的时间,去搞钱不香吗?
要是穿过来的时候孩子都生了就好了,哪怕是去父留子也行,这样就一步到位了。
把钱分别塞在自己的鞋底以及袜子里,弄好之后嘟囔了一句,“得亏原主偷了钱没全部给小白脸,知道留一半,还不算太蠢。”蜀南文学
在屋里翻腾了一通不知不觉的就到了早饭时间,外面集合号已经吹响了,食堂开始供餐。
没结婚的汉子吃食堂,结了婚的汉子婆娘在家做饭,省钱。
但余修远是个例外,他结婚了,可大部分时间吃的还是食堂,甚至还得多花一份钱给家里的老婆带。
为此,成天的被他兄弟嘲笑。
可他余修远是谁,就是能做到你说啥跟我有个毛线关系的淡定,久而久之整的那群人自己也觉得没劲,也懒得再开玩笑。
门口传来钥匙拧动的声音,是余修远回来了。
手中的铝制饭盒放在桌子上不小心碰倒了凳子,南枫听见动静,一出门就看他正端着碗从厨房出来。
早餐是小米粥和馒头,还有一份时令蔬菜凉拌的小菜。
经过昨天的晚饭,南枫很自觉地去厨房拿了自己的碗筷。
夹起一筷子小凉菜,还没来得嚼就被咸的皱了脸,“打死卖盐的了,还是盐不要钱。”
“矫情,愿意吃就吃不愿意吃就饿着!”
南枫没理会他的冷嘲热讽,而是抱起茶缸子开始灌水,一饮子下去可算是解了咸。
看着余修远面不改色的吃菜,南枫皱着眉头问,“你难道就不觉得咸吗?”
“咸才能下饭。”
“呵,呵呵。”
皮笑肉不笑的扯了两个呵呵,抱着小米粥开始抿。
喝了一口之后,这眉头都能夹死一只苍蝇了。
这,这啥啊。
小米粥不应该是纯小米熬出来的粥吗,怎么,怎么会是掺杂着大米和用面水搅出来的混合物。
呜呜呜,能喝是能喝,就是报喝。
还是自己做吧,上辈子那么拼命不就是为了吃好喝好吗?
这辈子还没开始,不能这么委屈自己!
想着自己现在脚缠大money,脚脖子都挺起来了。
去镇上买点粮食顺便考察一下市场,完美的一天。
双手捧着碗,对着余修远说,“那个,家里没粮食了,我……”
“想去镇上?”
“嗯!”
“可以去。”余修远喝了一口粥,夹起一筷子咸菜,“十一点前回来,回不来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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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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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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