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八零傲娇糙汉被我拿捏了不叨鱼>第114章 我的努力你看不见,我的偷懒被你抓个正着
  “怎么了?怎么了?”

  “咦,我踩到地雷了,好恶心啊!”

  听到两个女孩子在谈论着踩到了地雷的事情,许宁骁这脸上臊得不行,热得发烫。

  顾不得腿麻走不动了,夹起小家伙逃似的出了苞米地。

  余修远见他跟后面有狼撵他似的,问,“这么快就拉完了?”

  “大哥,走走走,咱们赶紧走。”

  他不由分说地拉着余修远的胳膊就开始拽,他必须立马离开这个上是非之地。

  不然的话,一会儿那俩姑娘出来,他得丢死人了。

  等出了那片苞米地,许宁骁扭头回望过去,见距离老远了这才放下心来。

  问,“大哥,你们怎么来了?”

  “我不来还不知道你就是这么帮你嫂子忙的?”

  “不是。”许宁骁紧张地赶快解释,“大哥,你听我说,你没来之前我干活儿可勤快了,不信你去问我嫂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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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分点背!

  天有不公啊!!!

  他累死累活辛勤劳作的时候看不见,去拉了泡屎,就被抓住偷懒了!

  他不服。

  “没不信你。”把小家伙从他腋下薅出来,拍拍他的背说,“去,到那边的树后面尿尿去。”

  听见亲亲大哥这么说,他的双眼瞬间亮了,“真的?”

  “你嫂子收摊了,说要去逛逛,你去吗?”

  他高兴地表示,“去啊,怎么不去。”

  乐呵完之后觉得不对味,一秒钟的空隙时间让他捕捉到了,不怀好意地朝着余修远嘿嘿傻笑,“我知道了,不去不去我不去国富也不去,你跟嫂子俩人……”

  两个大拇指相对往下弯了弯,眉毛那么一挑,活脱脱一个地主家的傻儿子样。

  余修远一巴掌拍在他的脑袋上,用一种秋后算账的语气问他,“你嫂子隔壁那个男人怎么回事?”

  捂着被刮疼的脑袋,没有get到余修远的意思,自顾自的说着,“他啊,他生意可好了,那裤子那衬衫一天卖不少呢。

  昨天我就跟我嫂子说了,让她跟这人打听打听也去做这一门生意,绝对比她现在这一天赚这块八毛的强,我嫂子没干,非说她的小吃摊能做大做强。大哥,你说她……”

  想起来昨天的提议被拒绝之后,他到现在都还惦记着这事儿。

  他要是有钱,绝对干一票。

  余修远打断他说的这些废话,脸色不悦地说道,“没问你这个。”

  “啊,那你问的什么?”他一头雾水。

  一时间,这脑子没有转过来弯儿。

  小家伙很快放完了水,提上裤子就去找舅舅了,“舅舅,走。”

  看了一眼该机灵时缺根弦的许宁骁,余修远牵着小家伙的手往回走,“走吧。”

  他站在原地挠着头,喃喃自语道,“大哥他到底想问啥啊?”

  看着他爷俩的身影越走越远,他终于悟了。

  猛拍一下自己的大脑门子,“哎呀,我这个脑子!”

  “还能问啥,不就是那点儿事?”

  “唉,一定是这两天起太早,脑子的懵劲儿还没过。对,一定是这样的。”

  眼见那爷俩都快挤入人群了,他扬起胳膊喊着,“大哥,你慢点儿走等等我。”

  南枫这边把什么都收拾利索了,坐在小马扎上等着他们回来。

  至于赶车的大爷,早早地就去看戏了。

  这会儿戏台子那边唱的是《薛平贵与王宝钏》,台下坐得满满当当的,想挤都挤不进去。

  大爷大妈们对于戏曲的痴迷就等于几十年后他们这些小年轻对于流行歌的热爱是一样的。

  现在的这时候,娱乐项目少,就连小孩子都对于戏曲这类文娱活动都有着浓厚的兴趣,一点儿不烦躁。

  三个人回来的时候南枫正坐在小马扎上哈欠连天,小家伙松开舅舅的手奔向她,一把扑在她的怀里软糯糯的喊道,“舅妈~”

  “回来了。”又打了一哈欠,抹掉眼角的生意盐水。

  把小家伙抱起来,又把小马扎放到了大爷的马车上藏好,背起小背篓对着那兄弟俩说道,“走吧,咱们也去逛逛。”

  “嫂子。”许宁骁叫住她,手指着不远处热闹的地方说,“那边有耍杂技的,咱们先去那边逛逛呗。”

  “可以啊。”

  说完,许宁骁就跑到一个卖冰棍的摊位前,掀开被子拿出一根奶油冰棍对她说,“嫂子,我想吃冰棍。”

  “买。”

  “嫂子,我还想吃叮叮糖。”

  “买。”

  “嫂子……”

  “买。”

  只要是许宁骁点名要吃的买的,南枫走在后面给他付钱。

  累了孩子两天了,这点儿小要求还是能满足的。

  余修远见状不高兴了,上前劝了一句,“别这么惯着他。”

  “他给我干了两天活儿,这些吃的喝的就当是抵了工钱了,等于他这是花自己的钱吃喝。”

  见小家伙窝在她的怀里,一个二十来斤的孩子,于是对着小家伙说,“国富,下来自己走。”

  “别,这里人那么多,走丢了咋办?”南枫没让他下来。

  这庙会上人多的脚打后脑勺,这要是有个不怀好意的人贩子,把孩子偷了咋办。

  她不放心,非得一直抱着。

  余修远怕她累着,所以套路了许宁骁,让这个家伙乖乖的背着小家伙。

  小家伙手举着雪糕,自己吃一口然后伸到前面让小舅舅舔一口。

  俩人一路上吃吃喝喝,倒是让南枫轻巧不少。

  见庙会上有人卖鸡蛋啥的这些原材料,南枫直接砍价采购,省得半下午去镇上了。

  她褪下身上的背篓装东西,完事后余修远直接接过,由他背上,又问,“还需要买什么吗?”

  “没啥需要买的了,去前面看杂耍吧。”

  俩人往前面去寻许宁骁,殊不知,这身后跟了两个小尾巴。

  李婶子跟梨花嫂子跟在他们身后,见他们一路上不吝地买买买,眼馋得很。

  “瞧见了吧。”李婶子拽着梨花嫂子说,“她这生意这么好,这手数钱数的都抽筋儿了,现在买东西价钱都不问,看看她那小叔子跟大外甥这一会儿少说也得花了好几块钱了。”

  “同样都是卖吃的,咱们这一上午就卖了三毛钱,剩了那么多都卖不动,她生意在就那么好呢?”

  “可不是咋的,真是邪了门了。”

  “现在都两三点了,咱们这里还有这么多实蛋卖不出去,咋办啊。”

  梨花嫂子一脸愁容,心中开始后悔来这儿摆摊。

  她投资的两块钱,没赚钱不说,现在连本儿都没回。

  糟心!

  “他梨花嫂子,你先别着急,我有一个办法,你听听看成不成?”

  “你还能有啥办法?”

  “你听我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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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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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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