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赵虎头赵仲湜>第 60 章 像一只蜘蛛
  在这个时代,运输是非常困难的事情,一辆粮车,从山东走到陕西,需要近两月的时间,而骡马和民夫路上都会消耗绝大部分的粮食,能送到陕西的,只是其中很小很小一部分。

  山水说的送一斤粮食途中耗费六斤粮食,已经是在大宋水网密布、绝在部分路程都是靠水运的条件下了,如果是在京杭大运河没有贯通的秦汉时期,根本不可能将山东的粮食直接运到陕西,那样在途中就会全部消耗掉,而是需要逐级建立粮仓,像金字塔那样地一点点向前运送。

  赵士程翻看了山水的计划。

  将两万石粮食送过去,那么至少要准备二十艘船,这个问题并不大,大宋拥有古代历史上最密集的水网,从北向南,海河、黄河、泗水、沂水、长江、钱塘江、都被这张水网连通,也是这些水网,让大宋商业繁茂无比,岁入惊人。

  等到过上二十年,杜充决开黄河,黄河会夺淮入海,从而淤平汴京附近的所有人工运河,等到元朝时,朝廷重修运河,不再绕道洛阳,也是为了减少那近一千公里开河的人力物力。

  但船夫的耗费、沿途纤夫、码头的使用费、还有沿途驿站的费用,都是少不了的,以及黄河中游并不是什么优秀的航运河段,三门峡到风陵渡口这一截河段,水流湍急,很容易翻船,这些损耗也要算上……

  唯一比较好的就是,这些都可以用钱解决,而不是用粮食抵扣,否则山水一时还调集不到那么多的粮食。

  “一万人,会不会太多?”赵士程有些迟疑。

  “看着多,其实也就两千多户人家,”山水放下算盘,笃定道,“南方大旱,常平仓想要恢复,怎么也要明年去了,江南的钱粮运送去太过困难,所以,饥荒还会持续,咱们这也是为了给他减轻负担。”

  “你说得好像有道理,”赵士程立即支持了她的看法,“你还可以把新镇的一些西北民户派去收拢人手,有他们在,这件事会容易很多。”

  “那山水便去办了。”山水点头起身,顺手拿起了精致的小算盘。

  她可忙了。

  赵士程则有些头疼地看着那张运费单子。

  古代的运输,着实太坑了,所以,一个普通人,可能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过自己的村落,认识的人维持在很小的范围,到了灾难来时,只能茫然地找着一个方向逃亡,死在路上的比比皆是,他们没有一点抗风险能力。

  这同时也是宋朝的大军最坑的地方,靖康之时,各地勤王的大军来到汴京的有二十多万,每天都要消耗天量的粮食、木炭,宋钦宗供应不上,只能将这些大军遣返回去。

  而第二次金军南下时,将整个汴京包围,物资供应被切断,京城里的一百多万张嘴要叫的饭是不能断的,所以,人口,有时并不全是红利。

  所以,还是要点蒸汽机的科技树吗?

  赵士程相当头疼,他学的煤化工是要学一些工程机械知识,但那只是皮毛,学的是化工方面的器械,机械动力转换方面只知道一点皮毛。

  不过,为了将来,还是得把这个科技树点出来才是。

  其它的不谈,哪怕是最粗劣的蒸汽船,也能让一艘大船的橹手减少到三五人,运输途中的粮食耗费大大降低,同时军队也会拥有极高的机动性。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必须要等后勤到了,才能形成战斗力。

  蒸汽机的原理小学生都知道,无非是烧开水,但如今解决密闭和功能转换,才是改良蒸气机引发工业革命的最大原因。

  密闭要靠精密加工,功能转换,死磕零件和润滑……材料也是问题,至少得是钢才能经得住那样高强度的工作环境,延长寿命……

  就在他苦思冥想时,他的书童突然道:“公子,辰时了,您该去学琴了。”

  赵士程忍不住低咒一声。

  他才五岁,怎么就要开始受这素质教育的苦了!

  有没有天理了!

  于是一番学习后,他让书童提着琴,在老爸的院外,找了个就近的地方,就开始练琴。

  这两个月,他已经初会一些谱子了,磕磕绊绊能弹,同时也不仅于那些传唱甚广的词牌,偶尔也会弹一些前世的曲子,不过老爹的接受度好像不是很高,一音三叹,余韵悠长的古琴让他弹出了几分摇滚的味道,老赵每每听到,都忍不住出来指责,那反应,比先前听他的魔音还大。

  赵士程才不管这些呢,老赵让他不开心,他当然要回馈一二。

  他可是一个孝顺的宝宝呢。

  ……

  新镇的码头有很多的商船,他们早就与山水形成一个人际关系网,在这种人脉下,山水很轻易地换来了调来了需要的船,来运送羊毛的海船将粮食运送到泗水河口,再花钱,将粮食从海船搬运到江船上——和海船不同,江上风浪小,江船的船底是U形,而海船的船底是V形,后都是不能入江的,否则容易搁浅。

  随后,江船会十船组成一个编队,通过泗水,顺着鸿沟进入黄河,再顺着黄河上游前去陕西,两万石粮食并不是一个太大的数目,差不多也就一个州县的粮食,一点都不起眼,要知道,每天顺着运河运送到汴京的粮食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大宋已经造出了万石大船,但这种船数量稀少,而且多有大订单在身,山水只能先用千石的普通货船来送。

  这种货船长有五丈,宽有一丈,有十三个货仓,是运河上最常见的货船。

  上船之前,韩七在码头与妻子道别。

  并没有什么无语凝噎,这次的分别,充满了烟火气。

  “给老舅家的咸鱼,他在军中当差,肯定是没法过来的,你记得要送到!”

  “知道了。”

  “给七婶的茶叶,这可是灵隐寺下天竺香林洞的香林茶,记得名字,回来把她的表情给仔细讲给我听。”

  “知道了,不就是当年笑咱家喝不起茶叶嘛,看你这小心眼……额,看我这嘴,为夫错了。”

  “泼五的礼钱,算算时间,他应该和白家姑娘成亲了。”

  “行了行了,我都记得,再说船要开走了。”韩七大包小包地挥挥手。

  “路上警醒些,要不是有孩子,我定和你一起回去……”韩夫人叹气道。

  韩七已经飞快走上甲板,在船舷上和妻子挥手,这些粮食干系重大,他的都头任务暂时交给副手,同时也有招揽军士的任务,后者是选他出去最重要的原因。

  粮食上船后,山水就的控制的力就暂时管不过去了,中间会不会吃拿卡要,被船夫调包,这些都是要自己人去看着的。

  其他的,山水也管不到了,这就是古代的不便之处,通讯极不发达,以她的身份,也无法用官驿来传递消息,只像开奖一样,等着韩七回来,或者等那十天半月一封,写不了多少字的信送过来。

  这让她有些焦躁,吵着要抱抱小公子都能缓解。

  赵士程断然拒绝了。

  ……

  粮食送走后,赵士程的学习生活依然无波无澜地继续。

  他上午学经义加锻炼身体,下午学琴,隔上一两天去林灵素那给对方“天书残页”和工作灵感。

  让他很不满意的是,明明他已经写了那些化合物的危害,林灵素还是满不在乎,口罩是什么?手套又是什么?太麻烦了,只要我小心些,这些毒物就伤害不到我。

  惹得赵士程如今都不也轻易进他的炼丹实验室。

  不过,这一天,赵士程依然像从前那样去炼丹室找他,却没有看到这便宜师父的人影。

  一番寻找后,发现这家伙正抱着一窝小鸟,在那里开心地笑。

  “师父你这是在干什么?”赵士程看着这几只全身绒毛,颜色灰扑扑,长得特别丑的幼鸟,面露嫌弃,“好丑的鸟。”

  “这是仙鹤,”林灵素纠正道,“我们这些有道之士,怎么能没有仙鹤来增加道韵呢,再说了,咱们这脉,除了擅长雷法,也擅长驯鹤,算了,不和你说,反正你也不会学。”

  赵士程瞬间来了兴趣:“这驯鹤,怎么驯啊?”

  “当然是从小到大养,注意饮食和温度,不要养死了,用食物教导……”说到自己擅长的,林灵素立刻滔滔不绝,长篇大论起来。

  赵士程听了一会,心中开始动起来。

  他怎么把这事忘记了,林灵素除了雷法之外,驯鹤的手段是历史上都有记载的——他在大冬天于皇宫的宣德门外搞了“人工降鹤”,宋画宗为此还专门画了一副瑞鹤图,成为后世某个博物馆的镇馆之宝。

  那么……

  “师父,既然你会养鹤,那也一定会养鸽子吧?”赵士程兴奋地坐到他面前,和他一起给小鹤喂食。

  林灵素疑惑地看他一眼:“虽然不会,但禽鸟之属,万变不离其中,多养些,也就能摸清其中习性了。”

  “那你看,如果我们能训练一群鸽子,不是更有气势吗?”赵士程试探道。

  “想什么呢,”林灵素晒道,“这天空有鹰有隼,最喜食那鸽子这类的小鸟,仙鹤至少还会被隼类所杀,你养鸽子,隔三差五,必定会少上一只。”

  “我知道,”赵士程却不愿意轻易放弃,“如果,如果养的多呢,比如我养一百只,哪怕每天被吃上一只,百日之后,也有新的鸽子长成了吧?”

  林灵素不解:“虽然如此,但你不是白忙活吗?”

  “怎么会是白忙呢?”赵士程道,“最近西北饥荒,我家山水送粮过去,却一直没有消息,她整个吃不好睡不香,要是办事人能带只鸽子在身边,有了消息就放鸽子飞回,带走消息,一两日山水就能收到,就能让他安心许多,而且……”

  赵士程顿了顿:“如果在汴京和密州之间养上两群鸽子,有急事,也可以让别人出重金传个消息回来……您想想,一条重要的消息,就比如南方饥荒,粮价上涨,这种消息,花上个几百贯,贵是不贵?”

  林灵素本能道:“那就可以提前买粮,当然不贵!”

  “那您想想,我们就当路上十只鸽子会被吃掉九只,只有一只送到,养这十只鸽子,能用到两贯钱吗?”赵士程谆谆善诱。

  “不,一贯钱就够了……嘶!”林灵素抚摸着下巴,“好像,是很有赚头啊。”

  “对啊!”赵士程痛心疾首道,“所以,师父你这一手养鸟心得,只用来养几只鹤给自己装逼、咳,给自己添加一些仙气,未免太浪费了,不如成为大宋鸽王,化身为天下最大的消息贩子,你看那些小报的馆主们,他们一个个,都是大客户啊!”

  林灵素摸着下巴,被说得相当心动:“你说得有几分道理,要为师我是方外之人,怎么能为这些铜臭之物折腰呢,若是沾了俗气,将来还要怎样光大我派?”

  赵士程一拳砸在小手上:“这个容易啊,您管养鸟,其它什么事,比如每个城里修鸽子楼什么的,可以和山水合作啊,你出能力,山水出钱和管理,到时赚的钱,五五分,您看如何?”

  林灵素这下是真的心动了:“就养群鸽子,就五五分?你别是在骗我。”

  “我怎么可能骗你呢!”赵士程委屈地脸都红了,“你是我师父,天地君亲师,我虽然年幼,这个还是懂的,有我在,山水自然也不会占你的便宜啊!”

  “这……也不是不行。”林灵素用手指抖着面前的雏鸟,若有所思,“只是我也需要摸索一些时日,便先试试吧,既然要合作,你让你当婢女给我送些鸽子来,我且试试。”

  将来他要扬名,也是需要许多钱财的,既然有机会,那大可试试。

  左右不过是耽误些驯鸟时间,一只鸟也是驯,一群鸟儿也是驯,不是么。

  “师父,你真是太厉害了。”赵士程十分高兴,“对了,听说您最近很忙,我看您身边都没几个支使的人,到时我让山水给你送几十个仆人,到时养鸽子这些杂事,也能给你分担分担,否则这道观,也太冷清不是?”

  林灵素摸摸胡子,欣慰道:“真是个孝顺孩子,那我便收下了。”

  他最近没有收徒弟,身边只有几个普通仆从,是该有人服侍了,这个徒弟真是没有收错啊。hΤTpS://WWω.sndswx.com/

  赵士程闻言,乖巧地点点头。

  林灵素忍不住摸了摸小孩的头,小赵真是聪明又可爱,比儿子还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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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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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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