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微微颤颤的左脚已经破坏了她所表现出来的傲气。
春燕起身,笑着上前道:“永平郡主,让奴婢几个扶着您去歇息吧。”
早就蹦跶累了的永平郡主淡声道:“行吧,你们几个直接把本郡主扶到马车上,本郡主要回府了。”
“是。”
春燕和鸳鸯一起扶着永平郡主。
春燕借机对跟在身后的春喜对了下眼,见春喜带着人下去,瞬间换上满脸笑意宽慰永平郡主。
等到门外,春喜早就让永平郡主的马车等着了。
春燕见到马车前的春喜毫不意外,毕竟如果没有这么些眼色,做不了和她平起平坐的大丫鬟。
春喜欠了欠身,而后笑着说:“郡主,奴婢刚刚先前一步过来跟贵府的马夫说了声。”
永平郡主点了点头,看向身侧的鸳鸯,轻笑道:“你们沈家的礼数向来最是齐全的,没想到丫鬟都这么贴心,可比我们公主府的丫鬟强上不少。”
鸳鸯的嘴唇动了动,见沈家的丫鬟都看向她,讪讪地看了下永平郡主。
几人扶着永平郡主上了马车。
春喜拿出一直攥着的荷包,递给了永平郡主。
“这是我们大夫人给郡主拿的金疮药和跌打酒,因着郡主急着回去,便也没请大夫,只能备上府里最好药了,夫人说让郡主在沈家崴了脚,是沈家的不是,改日亲自到公主府给您赔罪。”
永平郡主接过荷包,听了春喜的话,想到她之前做的事,又是为何崴脚,便悻悻地挠了挠小手。
“不过是本郡主不小心崴了下,你们二人回去跟沈夫人说一声,不用放在心上。”
然后也不知道是心虚还是怎么了,很快便让马夫走了。
李意卿这边把事跟春燕说完,便接着给沈隼挡酒去了,那可是春宵一刻值千金,可不能被灌多了酒,耽误了。
然后李意卿在场上就被沈大夫人派人盯着,这可是未来姑爷,可不能喝多了被人趁虚而入了。
李家因为只是过来喝杯喜酒,李意卿因为挡酒便晚些走,所以等他走的时候,沈家派了沈武跟着送李意卿回去。
还是沈大夫人特意跟沈温良说了下,沈温良怕孙女婿被截胡,让沈武跟着。
至于沈温良,大孙子成亲,当然要回来,本来要去书院的,但沈隼成亲的日子不远,沈温良便跟刚刚撺掇要去书院的林正芳到处吃喝玩乐,那是一点没个在认识的人眼中大儒的模样。
没想到回来没几天,孙子成亲当日,便听说有人抢他看好的孙女婿,当下便急了起来。
决定过两日挑个护卫给李意卿,便不是他孙女婿,还是他弟子呢。
李意卿回到府里的时候,已经很晚了,辞别了沈武,回到待客厅喝着吴氏做的醒酒汤。
“快些喝完,我让小厮给你屋里放了热汤,一会儿洗漱一下,别浑身都是酒气就睡了。”
李意卿点头,似是想到了什么,轻声问道:“娘,这农庄看了许久了,还未找到合适的吗?”
吴氏摇摇头,叹息道:“这盛京的农庄还真不好找,连平遥县附近娘都看过了,都没甚合适的,还没咱安庆府那边的庄子好呢。”
吴氏知道盛京附近的田庄贵,但家里不是没银钱,问题是没合适的,要不就太过贫瘠,但要的银钱可不低。
无奈,吴氏和李长江只能想着慢慢来了。
把醒酒汤喝完,李意卿擦了擦唇角,眉头轻蹙道:“娘,家里买看看能不能买上两个身手好的护卫,以后家里人出门安全些。”
李意卿话一出,一直安静坐着李长江忧心道:“可是刚刚遇上了什么事?我听小东说是沈武把你送到家门口。”
沈武是干什么的,护卫啊,不过是吃个酒,有林东驾着马车拉着儿子回来,为什么沈家还特意派了沈武送人回来?
李意卿想了想,摇头道:“无事发生,只是今日见着沈武,想着家里要是有几个护卫更好些,以后娘和妹妹出门礼佛或者上街市都便利些。”
李长江和吴氏这才放下心来,两人一琢磨,还真是,不过这小厮丫鬟好买,有好伸手的护卫,怕是不好买。
“这,意卿,身手好的护卫,怕是少见的。”
不过盛京的大户人家都是从小养的护卫,买卖倒是少,只是李家不一样,李家还没有这个实力。
李意卿沉吟了下,这也跟现代不一样,找保镖倒是方便,不过...
“娘可多看看从军营退出来的,不过先寻摸着就行了,左右咱们都在盛京。”
不多时,李意卿便先回房沐浴了。
今天因为沈隼成亲,李意卿特意请了假,明日刚好又碰上休沐,宿醉的李意卿难得地睡晚了些。
起来的时候,家里人都在角亭闲谈,李意兰弹琴,其余三人状似欣赏这雅致的琴音。
李意卿吃饱到角亭的时候,李意兰刚弹完一曲。
“啪啪啪。”
李意卿走进角亭,满脸笑意道:“意兰弹的琴可比大哥强多了。”
李意竹捂嘴轻笑道:“大哥,你可真会给自己找补,自新哥可是在家里说过你的琴声的,说是府学的鲤鱼可都翻身了,你可放过咱家的鱼吧。”
“噗呲。”
“噗呲。”
“哈哈哈哈。”
一家五口,除了李意卿,都笑出声来。
李意卿给了李意竹一个爆栗,无奈笑道:“尽会损你大哥我,你的女红和大哥的琴技可是不分上下的。”
此时已经对自己绣活认知清楚的李意竹嘟了嘟嘴,拽了拽李意卿的袖口,噘嘴道:“大哥,亏我还给你做荷包还有帕子,你竟是嫌弃小妹的女红。”蜀南文学
李意卿举起身上的荷包,无辜道:“大哥可没嫌弃你的女红噢,你看,大哥都戴在身上了。”
虽然知道大哥没嫌弃,但见到大哥身上带着她绣的荷包,李意竹还是窘了下,毕竟这荷包看着寒碜了些,而且大哥还要去翰林院当值呢。
想到这,李意竹讪讪道:“大哥,要不还是戴姐姐给你绣的荷包吧?姐姐女红好。”
总归比她绣的那几根乱缝的线好看多了,要不是看到沈姐姐的女红,她其实还想再努力些的,可惜,她已经见过良莠不齐的女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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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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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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