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福宝农女种田忙>第31章 想要卖糖葫芦
  晚上吃饺子,还有酸甜的糖葫芦,叶明诚感觉就像过年一样。

  不,过年都吃的没有这么好,至少饺子里面没有那么多肉,还香香的。

  因为饺子的味道,赵氏也终于重视起来女儿挖回来,哦不,女儿让儿子挖回来的韭菜头和生姜了。

  不过…

  不对啊……

  算了想不起就不想了。

  此时的赵氏还完全没有想到过,因为四个妹控哥哥,以后闺女会养成一个什么懒样。

  连夜将韭菜头种上,又种了一半的生姜,另外一些将叶杆去掉,埋在土里,想吃就去掰一颗,能存放好久。

  当然,这些事都跟叶欣瑶没有关系,有了第一次做糖葫芦的经验,加上又背回来半背篓的山楂,家里又不缺糖,在接下来两天,他们竟然做了很多的糖葫芦,每天出门的时候带上几串,村子里的孩子看了,留着口水跟在后面,想吃的很啊!

  叶欣瑶也不是吝啬的人,孩子们想吃就大方的让大哥二哥帮着做,这下全村的孩子都感觉像过年一样。

  就这样,时间来到10月初,剩下的半亩甜菜终于可以收获了,沉甸甸的菜荚,里面结了好多的甜菜籽,青山村的村民见了,喜不自胜,看着菜荚仿佛就能看到明年的收获。

  这天晚上,叶金在饭桌上安排明天要做的事情:“明天就开始收甜菜,村长已经跟我说了,到时候还是由阿财几人帮忙,先把甜菜杆收起来,晾晒,到时候再取籽就行,甜菜叶还是一样,留下来喂鸡鸭和小猪。”

  赵氏点头,家里的鸡越长越大,吃的越来愈多,之前留下的菜叶已经差不多没有了,现在正好衔接上。

  不过,还有一个问题,叶金低头问坐在旁边的叶欣瑶:“娇娇,收上来的甜菜头还能提炼糖吗?”

  叶欣瑶咽下嘴里的饭菜,回答:“可以,只不过后期甜菜的营养全都拿取给甜菜籽了,所以提炼出来的糖甜度不够。”

  明白了,也就是这个东西肯定卖不上价钱的意思:“要不这样吧,我们还是将甜菜提炼出来,就算卖不了,也一家送一点,也让大家过个开心的年。”

  赵氏点头,这些年受大家照顾,回报一些东西是应该的。

  叶明琛见爹娘就这样决定了,又听这一次的糖不值钱,眼前一亮,犹豫着开口:“爹,娘,我想去镇上卖糖葫芦!”

  赵氏:……

  叶金:……

  两人莫名其妙的看向二儿子,这又是闹得哪一出啊?

  叶明琛解释:“这段时间,你看我们村的孩子多喜欢啊,我就想着现在正好秋收完成,有时间做,这个想法我都想了好多天了,之前是觉得糖那么贵,拿来做糖葫芦舍不得,刚刚娇娇不是说剩下的甜菜做的糖不甜么,可是我觉得做糖葫芦足够了。”

  没想到儿子还有这样的想法,他们怎么都没听说过。

  叶明辉倒是知道,每天晚上二弟睡觉的时候都在感慨,这么多糖葫芦,要是拿去卖多好啊。

  而和二弟想的一样,叶明辉还告诫他,家里的糖拿到镇上至少要卖28文一斤,不能这样浪费,现在有机会,他想要让弟弟试一下。

  遂提议:“爹娘,就让老二去试试吧,收甜菜这边有我呢!”

  叶欣瑶也同意二哥的做法,虽然才跟几个哥哥相处不到两年的时间,但是也能看出,二哥是一点也不喜欢种地,现在明显对生意感兴趣,值得培养。

  叶明德叶明诚看看哥哥,再看看爹娘,最后跟着妹妹一起点头,二哥做糖葫芦生意,他们就不缺糖葫芦吃了。

  当然,想象是美好的,现实却很残酷,为了几个哥哥的牙齿着想,叶欣瑶可是规定了大家每天吃糖的数量的。

  就这么说定,第二天一大早,叶明琛就背着背篓出门了,目的地青山成熟的山楂。

  现在卖糖葫芦已经过了时候了,只有一些成熟的晚的山楂还挂在枝头,不过今年叶明琛也只是打算试试水,要不了多少。

  如果生意好,明年就可以加大投入。

  而另一边叶金带着儿子和几个伙伴一起,先将甜菜杆砍下来,带回家晾晒,再挖甜菜头,依旧流水线一样帮着甜菜处理好,提炼糖浆等等。

  没出两天第一批就做好了,叶明琛也终于做了几十串心心念念的糖葫芦,一大早扛着妹妹提议做的用稻草捆得糖葫芦杆,再背上糖葫芦就带着叶欣瑶跟着叶金一起去镇上。

  叶金是想要去问问,这种糖杂货铺收不收,因为甜度不够,他心里也不确定。

  而叶欣瑶完全就是想看看这时候的孩子对糖葫芦的喜爱程度,加上打发时间而已。

  而在爹交代他注意安全之后,叶明琛就将背篓放在地上,打开盖着的一层洗干净的白布,一串一串的将糖葫芦插在杆子上,这还没弄完呢,就被好多孩子围住了。

  这红彤彤的颜色,甜蜜蜜的味道,看起来那么的好吃,只不过叶明琛还没有叫卖,谁都不好意思开口。

  见叶欣瑶拿过一串,津津有味的吃起来,孩子们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妹妹,你这是什么?”

  没想到这就有生意了,叶欣瑶惊讶的张大嘴巴,看了还在忙的二哥,只能解释:“这叫糖葫芦,是用酸果和砂糖做的,一串3文钱,两串5文钱,小哥哥要来一串么?”

  小孩子明显是想要吃的,垂涎的点头,再看看旁边他娘:“娘,我想吃。”

  妇人看起来三十多岁,穿着明显比小孩子差一点,但是也能拿出几文钱给孩子买零食,何况秋收之后卖了粮,家里有收入更舍得了。

  “这位婶婶,这个糖葫芦是昨天晚上做好的,保证干净卫生,给哥哥买一串吧!”

  没想到叶欣瑶的嘴这么甜,再加上胖嘟嘟的非常可爱,让人看着就喜欢。

  妇人看看儿子,虽然比不上面前这个女孩可爱,但是三十多岁了才这么一个儿子,当然是宠着了。

  “行,你给我来两串,闺女我是开门生意吧,要不再送我一串?”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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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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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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