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玄幻小说>金芒钟秀秀>第14章 烦不胜烦
  “猛禽都是从西边的草原上过来的。”青穗一边收拾猎物,一边对金芒道:“草原的地势比较高,雨洪对他们的影响不大,不过因为气候关系,那边日子也不会特别好过。而且草原上的狮族都是成群结队的,猛禽基本占不到什么便宜。草原和莽川岭之间隔着一个大泽,雨洪会将大泽中的鱼虾冲过来,每年这个时候,他们都会到莽川岭来捡便宜。”

  顿了顿,青穗道:“不过也就现在,等正式到了旱季,开始迁徙的时候,天气会越来越热,禽类就自顾不暇了。”

  “为什么?”金芒有些不解。

  她有一个朋友喜欢养鸟,她零星听过一些相关的知识,据说鸟自身的体温就有40度,因此哪怕是30度的气温,对它们而言也不是高温。

  从这一点上看,鸟类在旱季应该是比较有优势的。

  “因为旱季的时候有一种瘟病,那是只有禽类才会得的。”顿了顿,她道:“严重的一年分裂季过后,我几乎都看不到禽类。”

  金芒眨了眨眼睛,这是……禽流感?

  “那我们呢?我们有什么……瘟病?”她忍不住问道。

  这下,青穗沉默了一会,然后开口道:“禽类的瘟病是每次分裂季都要爆发的,至于我们会得的瘟病,那就多了。不过,我们会得的瘟病并不是每一次分裂季都会爆发的,也有一些瘟病是比较容易好的。”

  金芒无语,她算是听明白了,合着安泽这边对瘟病根本就没有具体的分类称呼,所有瘟病都混为一谈。

  至于治疗方法……她觉得也不能指望了。青枫青穗受了伤都不知道清创,青枫当时居然用火把去对着伤口烧。虽然这其中也有当时采不到草药的关系,但是……金芒反正是对安泽的治疗手段绝望了。

  偏偏她自己在这方面也是外行,除了会正骨以及会点基础的包扎,旁的不比青枫青穗强多少。

  不对,青枫的正骨技术指不准不比她差呢。

  即便青穗这么说了,那些禽类的存在还是让金芒烦不胜烦。

  因为他们住的岩洞地势非常高,所以迄今为止,洪水也不曾蔓延到家里。

  雨洪是一阵一阵的,有时候洪水褪去的间隙,金芒和青穗还能在森林里采到许多蘑菇。她还带着父母一起去挖了土豆、白薯和山药,这些至少比蘑菇更能让人饱腹。

  本以为青枫和青穗这两个肉食动物不会在意,不想他们对于这些却是惊喜不已。

  “芒芒你怎么不早说?这些土豆、白薯和山药好些都泡烂了。”青穗以前没关注过这些,便也跟着金芒一起称呼了。

  青枫点头,“要是雨季之前采摘,肯定能采到更多。”

  金芒有些无奈道:“这几样虽然比较好储存,但也不是放不坏,像是土豆发芽了就有毒,白薯和山药放长了都会烂掉。”

  其实最好是将这些加工成副食品,像是土豆粉白薯干之类的。

  青穗也想到了,她蹙眉道:“这些可以和蘑菇一样晒干吗?”

  “白薯和山药……烤熟了之后晒干,那样可以放更长时间。”金芒道。

  其实该蒸熟的,不过如今他们不具备蒸制的条件。

  金芒上辈子是开烘焙超市的,还是个有点名气的美食博主。她倒不是有多喜欢做美食,其实比起做她更喜欢吃,会走这条路也有着几分偶然。

  她最开始是在网上开烘焙超市,从而在各大平台直播卖货。因为卖的都是一些烘焙烹饪的材料和工具模具,难免跟粉丝交流一番制作心得,后来还在粉丝的央求下开始录制美食视频,出乎意料反响不错,店里生意也因此越来越好,由于粉丝的需求她不断精进自己。最后,倒是阴差阳错成了小有名气的美食博主,还开过几次收费的线上课。

  后来生意越做越大,她在A市有了不小的名气,她的烘焙超市还得以开了实体店。

  论专业,金芒肯定是不如那些有各种高级职称和高级文凭的中西面点师和厨师的,不过她胜在博采众长,什么都会一点,对于大多数粉丝而言已经够用了。

  金芒会的比较杂,她不是专业的烹饪从业者,比起正统的料理和点心,她反而对DIY美食更加了解。

  毕竟很多喜欢烘焙烹饪的粉丝最后都会出现一种“什么都想自己做”的心理,因此,金芒研究过许多类似于自制香肠、自制腊肉、自制糖醋蒜、自制黄油、自制淡奶油、自制奶油芝士这样的课题。

  她甚至还自制过无添加味精呢。

  像是土豆粉、红薯干和山药干这些自是不在话下。

  这么一想,金芒对自己突然有了点信心,在因为年龄而失去武力值之后,自己似乎也不是一无是处?

  青枫和青穗兴奋极了,趁着下一场雨洪还没有到来,两人带着金芒再次出门了。

  “我们要去哪儿?”金芒有些纳闷。

  她觉得这对夫妻的神情有点不对头,反正跟以往出去狩猎的样子不太一样。

  “去找你阿婆他们。”青穗激动道:“芒芒你找的土豆白薯和山药都是好东西,我们得趁早告诉他们。这样迁徙时,大家能准备更多的食物。”

  金芒怔住了,她没想到父母会这么重视这件事,不过……她其实一直有一个疑惑。

  “我们即便存了很多粮食,迁徙路上也不能带太多的吧?”毕竟东西都是要人力扛的,带了存粮固然能够饱腹,但也会加剧体力的消耗。

  再者没有工具,单凭双手,他们能带的存粮也有限吧?

  “你到时候就知道了。”青穗却没有直接告诉她答案,而是一脸神秘地笑道。

  金芒觉得,她眼底透着几分自得和骄傲。

  他们家的领地目前还没有和部族其他成员接壤,因此这一路,他们需要穿过其他猛兽的领土,危险性必然不小。

  尤其……据青枫说他们这次不得不穿过同族的领地。而且看他的神情,那两位同族恐怕不是那么好应付。

  只是金芒问的时候,他却只是摇头,并不说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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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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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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