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玄幻小说>金芒钟秀秀>第212章 遗物
  金芒也是第一次来夜市玩,倒不是她不知道这地方,只是以前她忙于学习,加上囊中羞涩,自是不会到夜市来买一些非必需品。

  虽然……夜市的东西都很便宜。

  “那边有卖小金鱼哎,我们去看看!”看着热闹的摊贩,郑薇薇立即激动了。

  金芒撇嘴,“有什么好看的,那是假的。”虽然她不爱养鱼,觉得换水喂食这些都太麻烦了,但养一条不用换水的假鱼……这不是愚弄自己的智商吗?

  “我知道啊,但摆着很好看啊。”郑薇薇嘟囔。

  金芒劝道:“那你还不如买点工艺品,也好看的。”

  夜市有不少小吃,因为是营养剂代餐两人大多都不感兴趣,不过也是有例外的。

  比如那些糖画,反正买了也不是真的为了吃。

  “你看这个发夹好不好看?”

  “款式不错,但是质量不好啦。”

  “这个鱼面倒是很香,金芒你会做吗?”

  “呃……没做过,不过能试试看。”

  ……

  最后两人逛了很多地方,但最后下手买的,却就只有那么几样。

  金芒买了一个大草帽,很大很结实的那种,不是很好看,但很实用,她打算留着天热的时候在户外劳动实践的时候用。这里还有很便宜的速干衣卖,是很基础的款式,但布料不错,她也买了一些。

  相较而言,郑薇薇买的都是一些小饰品,像是耳钉项链手环这类的。

  等两人从夜市出来已经十点出头了。

  金芒送她到碧中园门口,本来打算立刻就走的,不想一辆车突然在旁边停了下来,韩煜从上面走了下来。

  “你们这么晚才回来?”他阴着一张脸问道。

  郑薇薇哼了一声,“我们去逛夜市的,难不成还中午回来。”

  韩煜没跟她争论,转头看向金芒道:“某人是不是忘了自己还是个在校学生了?”

  金芒淡淡道:“不劳您烦心。”她的精力向来不错,哪怕只睡四五个小时,第二天也能精神奕奕。

  韩煜捏了捏眉心,对着车的方向喊道:“思宇,你送她一趟。”

  车窗打开,庄思宇看了眼金芒,挑了挑眉问:“这位是?”

  “我学生。”韩煜淡淡道。

  金芒却是已经呆住了,庄思宇的脸露出来的时候,她就看到了对方脚下蔓延而出的绿泽。

  这人是韩煜的同伙!

  她激动坏了,面上却依旧维持着淡定。

  “行。”庄思宇对着金芒笑了笑道:“美女,上车吧。”

  韩煜瞪了他一眼,让他安分点。

  ——和自己不一样,庄思宇看着沉稳,其实是个荤素不忌的花花公子。

  “我去放一下共享电动车。”金芒没有拒绝,推着电动车就跑了。

  趁着她不在,韩煜弯腰小声对庄思宇道:“这就是金芒,我的救命恩人,也是星星孤儿院的孩子,你要是想要徐院长反悔不跟我们合作的话,你就对她下手吧。”

  庄思宇一愣,有些委屈道:“你把我想成是什么人了?我什么时候对未成年出手过?”

  韩煜冷哼,按照菏泽的法律,金芒严格算起来已经成年了。

  等到金芒坐上副驾驶座,近距离看清楚她的模样后,庄思宇顿时恍然。

  难怪韩煜担心自己会对小姑娘出手,这确实是自己的菜。

  可惜了……

  去西征高中的路上,一开始,两人都没有说话。直到开出好长一段路,庄思宇才笑盈盈开口道:“小姑娘,你们韩老师在学校是不是人缘很差。”

  金芒看了他一眼,“你怎么会觉得他人缘差?”

  嗯?

  庄思宇一愣,自己难道预料错了,韩煜还有另一面?

  却听金芒道:“他根本就没有人缘这东西好不好。”

  庄思宇呃了一声,忍不住为自己的朋友辩解道:“他也不是一点优点都没有的吧。”

  “的确,不过一个根本看不起你的人,他有再多优点都跟你没关系吧。”金芒淡淡道。

  庄思宇哑然。

  快到西征高中的时候,庄思宇突然问道:“你也不喜欢韩煜吗?”

  “我有什么理由喜欢他?”金芒纳闷。

  庄思宇:“你是他的救命恩人……他对你还是有些不同的吧?你们女生不都喜欢他这种长得帅的男人吗?”

  金芒沉默许久后才道:“我们女生确实喜欢长得帅的男人,但这世上又不是只有他一个长得帅的男人,干嘛自虐啊?”

  刚好西征高中到了,庄思宇停下车,金芒解了安全带下车,礼貌道谢后就离开了。

  庄思宇却是久久没有开车,他开始意识到一件事情,韩煜对普通人的隔阂好像比自己以为的还要严重。

  明明……他才是受到普通人更多迫害的人,但韩煜却似乎比他还要厌恶普通人。

  这……并不是一件好事。

  他也不喜欢大多数普通人,但即便如此,他也对金芒很有好感,因为他救了韩煜的性命。

  但韩煜这个当事人,却似乎并不是这样。

  金芒普通人的身份,令他根本无法生出对救命恩人应有的人类情感。

  这绝对是不正常的。

  金芒一步一步走进宿舍楼,脑中却在想着庄思宇这个刚刚见过的圣卿。

  他不知道这人是什么级别的圣卿,但是……明显这人比韩煜正常多了,对普通人并没有那么强烈的恶意。

  她早发现了,韩煜隐藏起来的,对普通人强烈的恶意。

  这是她在赤煜身上也感受到过的情绪,只是一者赤裸裸不加掩饰,一者却是隐晦深沉。

  不过,金芒也看出来了,庄思宇和苏韵不同,对方可不是能够轻易被撬墙角的。

  这事过后有一天,很突然的,郑薇薇打电话给金芒,问她:“你说我从韩煜家里搬出来怎么样?”

  金芒一怔,“怎么突然有这样的想法?”

  郑薇薇看着窗外高空中快速掠过的白云,轻声道:“其实我一直有这个想法,只是不敢实施而已。”

  “为什么不敢?”金芒不懂。

  郑薇薇沉默许久,“……我亲生父亲再婚后一直没有孩子,然后查出得了无精症,他想要将我接回去,要不是摄于韩煜,我早就被他抓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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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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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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