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呲,这下问题就大咯。”说完,杂货铺的老板娘无奈的叹了口气。
周可寻不明白她这话的意思,按理说,两个儿子,没人给十万,不就扯平了吗?
还有什么问题的呢?
“给老大的这十万才是老两口导致今天一无所有的真正导火索。”
“这话怎么说?”周可寻问着微微蹙眉。
开泰应该是累了,从一旁找来了一张小板凳,坐在了她们身旁,拿出包装袋里的其中一个糖葫芦,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见状,杂货铺老板娘也从一旁拉来了一张小板凳,让周可寻坐下,她自己给自己的屁股底下挪了张小板凳。
周可寻眼看时间还早,那就把这个老爷爷的故事听完吧。
只见杂货铺老板娘长叹了一口气,随即摇了摇头:“就他家那不成器的小儿子,得知爸妈也给哥哥拿了十万块,就很不服气,当晚就跑回家跟老两口大闹了一场,说他们当父母的不公平,哥哥读书花了他们那么多的钱,凭什么还要给他十万块。”
“再说大哥的工资一个月一两万,又没结婚,生活比他过得不知有多好,凭什么还要那十万块,他就是不服气。”
“老大当时还在家,两兄弟就这么吵了起来,你不服我,我不服你,反正吵来吵去,最后的不对都怪在了老两口的头上。”
“老两口当时都被气得住进了医院,那两个不孝子还是不依不饶的,就说两个当老人的不会做事,一碗水没有端平,我听说当时老爷爷老太太每天去医院输液,两个小的连看都不去看一眼。”
“那后来呢?”周可寻听得心里堵得慌,所以说生小孩还是别生多了,都孝顺的话还好,要是不孝顺,还不如一个都没有。
“后来啊,后来老大也没有把钱拿出来,因为他觉得那是他应得的,能读完大学那是他的能力,父母该给他付这笔学费。”
“老幺依然不服气,说父母给他买的车便宜了,他读书少,花父母的钱也少,应该把大哥读书那段时间所花的钱都补给他,正好他和媳妇想拿钱做生意,他们刚结婚也没钱,只能管老两口要。”
“老大说,如果老两口还要不断地倒贴老幺的话,那他以后就不回这个家了,至于生活费,也别想他往这个家里掏一分钱。因为他觉得,他给再多,最后那钱都会进这个不成器的弟弟口袋里。”
“老两口左右为难,大的吵,小的也吵,最后干脆就把剩下的那家零食店给分了,让他们两兄弟争去。”
“那两个逆子果然不客气,把那两个门市的店铺一分为二,一边老大把它出租给了一家做餐饮的,另一边还是原来的零食铺,那老幺的媳妇现在在经营着。”
“哎,想想啊,辛辛苦苦拼了一辈子,到头来得到了什么?还不如当初不结婚,不生娃,老了自己存点钱,过得多逍遥自在。”
杂货铺老板娘这么一说,周可寻突然没了要生娃的念想,甚至有些庆幸,自己现在还没有孩子,不然以后会不会也会有这样的担忧。
再看看自己,妈妈只有她一个女儿,辛辛苦苦抚养长大,读完大学不就就嫁人了。
仔细想着,周可寻好像自从上了高中之后,就很少陪在妈妈身边,大学就更别说了,一个学期都回不了几趟家。
大学后没多久就工作了,工作后一直都在忙,也没有什么假期,再后来就结婚了,随着夫家留在了东城。
虽然东城和宣城的距离也不远,但她要工作,要生活,要顾及很多方面,也是很少跟妈妈见面,只有她生病时,妈妈才会到东城陪她。
想来想去,她这个女儿当得也是一点也不称职。
付了钱,周可寻让开泰把那个崭新的钱包送给了糖葫芦赵爷爷,赵爷爷捏着那个崭新的钱包,突然泪眼婆娑。
虽说他已经看淡了人世间的冷暖,但还是会被一个陌生人给予的温暖感动。
他用那枯朽冻红了的手捧着开泰的脸,那是夸了又夸,还从架子上把每一个种类的糖葫芦都给开泰取了一串。
给值得的人吃,值得。
其实,钱包里有周可寻额外塞的两百块钱,那是周可寻特意在杂货铺老板娘那里换的。
所以,最后老爷爷赠送的糖葫芦,周可寻欣然接受了。
道别了糖葫芦老爷爷和杂货铺的老板娘,周可寻带着开泰,拖着行李加快了见妈妈的脚步。
周敏的饮食店开在街道的尽头处,从这里过去大概要走十五分钟的路程,一路上十分的拥挤,开泰个子小,走起来不吃力,但拖着行李的周可寻就有些吃力了。
街道比较老旧了,昨天肯定是下了雨,坑坑洼洼的路面上还残留着不少积水,走起路来特别的不方便。
周可寻又喜欢穿比较长的阔腿裤,没走几步,裤脚已经被浸湿了一大半。
她让开泰走在前头,她提着行李箱在后面慢慢的跟着,也不知道段樾辰给她行李箱里装了些什么,重的她都有些想骂人了。
好不容易来到了妈妈的饮食店,周可寻将行李箱往地上一搁,额头上已经生出了密密麻麻的汗珠。
“呼~累死我了。”周可寻抬头看了眼饮食店的牌匾,终于松了一口气。
饮食店的名字是用她的名字命名的,叫小寻美食馆,从外望进去,今天的生意还不错,坐在里头的食客还蛮多的。
门口有两个炉子,炉子上还冒着热气,应该还在蒸着包子。
开泰见姐姐不走了,停下脚步回头,眨巴着清亮的大眼睛问:“姐姐,是到了吗?”
他已经是二年级的学生了,学过的汉字也不少了,他认得姐姐名字里的寻字,在来的路上他问过姐姐,姐姐说了,周敏妈妈开的美食店名字叫《小寻美食馆》。
正是他们站着这家店铺牌匾上的这几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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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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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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