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科幻小说>海贼:把你的力量给我用用一尾银鱼>第73章 四年过了太匆匆
  天空向来蔚蓝色,没有阴天,没有雨天,没有雪天,也没有冰雹天,一直都是晴朗的样子。

  试炼之岛上的天气仿佛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每天日落月升,枯燥的像个上班打卡的社畜生活。

  也就是在这样日月轮转的日子里,四年的时间悄然而过。

  这一年,历史的年轮来到了海圆历1504年。

  大海上风起云涌,你方唱罢我登场,而在某处漂浮在天空上的岛屿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试炼之岛,一处有着夏日度假海滩美丽风景似的地方。

  在一片灰暗的金属大地上,这一抹绿色是那么的生机勃勃。

  没错,这是洛根的杰作。

  四年的时间,他将大约十里的云德里克岛搬到了这里!

  “哥哥,你看这是什么喵?”

  一道清脆的声音响起,可爱少女的圆润眼眸看向远处躺在椰树下乘凉的某个青年。

  青年抬头,看向贝琪手中捧着的一株七彩色的小花。

  “不错嘛,居然真的培育出来了。

  喵琪,你已经成为一个成熟的植物学家了!”

  洛根打趣道。

  没错,这个可爱少女就是洛根海贼团的厨娘,贝琪喵。

  四年的时间,让这个猫毛皮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虽然还是个十六岁的少女,但身体已经得到了相当的发育,一米七八的高挑身材,修长笔直的白皙双腿,充满活力的青春面容,而且曾经的白色短发留成了长发,在脑后简单的扎了一个丸子头,像是可爱的邻家少女,萌妹子属性直接爆表。

  当然了,如果在战斗中因为可爱的外表就产生轻视的心理的话,那你绝对会死的很惨。

  开挂式的四年时间的艰苦修炼,如今的贝琪已经可以熟练使用双色霸气,毛皮族特有的月狮化也掌握的非常完美。

  在洛根看来,贝琪的实力,已经不输于曾经那个巴顿海贼团的船长“暴猪”巴顿!

  “喵呜。”

  贝琪受到夸奖,开心的弯起了眼睛,蹦蹦跳跳着将小花别到了洛根的头发上。

  “真帅喵!”

  贝琪上下打量了一番自己的杰作,小星星已经从眼睛里冒出来了。

  四年的时光,洛根的变化更大!

  他今年已经二十一岁了,充满了青年人的朝气与活力。

  超越三米的身高,和贝琪站在一起宛若小巨人一般。

  身材修长而又充满爆发性的美感,细碎的金色阳光透过树叶在面颊上流转着,帅气的让人窒息。

  而最引人注目的是,洛根眉心处点缀的一个约有小拇指大小的黑色菱形印记。

  阴封印!

  四年的修炼,让他的实力比之四年前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武装色霸气内部破坏,见闻色霸气预知未来,霸王色霸气影响现实。

  剑道方面将老国王的剑术传承全部掌握,成为大海上最强的那一小撮大剑豪。

  果实能力覆盖百米范围,各种衍生技能层出不穷。

  体术方面也有着非常强大的提升。

  而当年的那个有趣的实验,也是被洛根彻底落实了下来。

  将海量的生命能量压缩至体内,需要的时候随时取出。

  在治愈伤势这一方面,这就是超级强化版的生命归还!

  当然了,将意志灌注于身体部位之中,从而达到任意改变形体的效果,洛根也通过孜孜不倦的探究成功做到了类似的成果。

  他也将这一招命名为“生命归还”。

  现在,有了阴封印和生命归还的洛根,就是生命的主宰,打不死的小强,无限仰卧起坐拥有者!

  四年时间,就连洛根也不确定自己究竟储存了多少生命能量,以至于量变引发了质变,本来除了能力者本身之外其他人无法看到的生命能量光团也以另类的方式出现在洛根的眉心,从而让所有人都看到了。

  当然了,阴封印只是四年来微不足道的一点点成果而已。

  如今,他是这座岛上真正的王。

  四年前十二尊王兽如今死的死,降的降。

  洛根留下了三头王兽,一头金雕王,也就是当年截胡了母老虎的那尊王兽。

  当年洛根御风升天,与金雕王大战一天一夜,又以酷烈的手段将其降服。

  金雕王天赋不错,可以将自己的羽毛以超乎寻常的力道发射出去,从而造成恐怖的杀伤效果。

  而且,从理论上来说,只要金雕王的体力充足,它的羽毛就是源源不断的。

  另一头是恐鳄王,这是埋伏于岛上最大一片云河沼泽中的王者。

  皮糙肉厚,一身鳞甲强悍的一批,而且还可以操纵一定量的云河,当时差点让洛根翻车。

  好在洛根用计谋将恐鳄王从云河中骗了出来,最终将其打服!

  最后一头留下的王者是钻山王,这是一头类似于穿山甲的王兽,但是相比于现实中钻洞能力并不强悍的穿山甲,这家伙的开山能力简直令人感到恐怖。

  短短几秒的时间,便能在方圆百米的地下钻出错综复杂的迷宫。

  而钻山王的天赋就是钻地,效率贼高。

  当年出于探索试炼之岛的目的,洛根将它留了下来。

  至于其余九头王兽,则全部被洛根毫不留情的斩杀、吃掉!

  有点让人郁闷的是,并不是所有的王兽都有血脉天赋。

  将虎王算在其中,拥有血脉天赋的王兽只有七位。

  三头被洛根收伏,剩下三头的血脉天赋则被洛根斩杀掠夺!

  第一头便是那与毒蜂一族不共戴天的熊王,它的天赋是极其强大的防御,它不会武装色霸气,但那身毛皮防御的效果远超武装色霸气!

  当时就连洛根引以为豪的吹息龙卷都无法破开它的防御!

  后来还是洛根的剑道水平临阵突破,才以水磨功夫,将熊王斩杀!

  当然了,熊王的血脉天赋自然而然的被洛根收下了。

  其名为【守御】!

  另一尊王兽就是给洛根带来极大压力的金瞳黑豹。

  它的天赋是极致的速度,如闪电,如鬼魅,每次动作都如瞬移一般,仿佛虚空都为它所支配!

  斩杀这家伙的时候,洛根的见闻色霸气差点没有捕捉到它的动作,这也让洛根一度陷入危机。

  幸好后来见闻色爆发突破,觉醒短暂预知未来的高阶技巧,才抓住黑豹王的一个破绽,将其一套带走!

  值得一提的是,在见闻色突破高阶的时候,还附带了一个专属的见闻色天赋应用。

  就像是鱼人岛乙姬王妃的情感共享,红伯爵莱德菲尔德的读取记忆一样。

  洛根觉醒的专属见闻色是:透视!

  没错,就是原著中山治心心念念的透视技能!

  不过,洛根倒觉得这更像是火影中的白眼。

  因为洛根初次使用这个技能的时候,他对自己用了,简单来说就是内视。

  在散发着淡白色光芒的瞳孔之中,衣服渐渐消失,比直接看到还要清晰的感应到了健康的皮肤,然后感应到了肌肤下的肌肉、骨骼、血管、内脏都在怎么运作。

  渐渐的,洛根明白了这是一种多么强大的技能。

  因为他可以看到怎么发力,用多大力道对应的是身体内部哪处肌肉的变化。

  经过练习之后,洛根可以轻松调动身体的每一块肌肉,让身体爆发出更强的力量。

  他可以根据这个完善自己的体术,也可以在创造体术的过程中让自己少走许多弯路。

  更重要的是,洛根看到了拷贝别人体术的曙光。

  这在后来与贝琪的对战中得到了充分的验证!

  看清了贝琪体内如何发力,一点一点的剖析,一点一点的模仿,最终,洛根成功复制了贝琪的体术。

  看一眼就学会,这点又像是写轮眼了。

  但不论如何,洛根确实是觉醒了一个神级的见闻色技能。

  当然了,在惊喜之余,洛根没有忘记收走黑豹王的天赋:【极速】

  顾名思义,极致的速度。

  经过四年修炼至今,洛根不敢说自己拥有全世界最快的速度,因为有些恶魔果实的能力是不讲道理的。

  但只要稍稍认真,速度便可以在空气中产生音障,这是毋庸置疑的。

  洛根测试过,速度全开的状态下,最高速度是八百米每秒,是前世磁悬浮列车速度的五倍之多!

  其产生的动能足以轻松摧毁一座坚硬的山!

  当然了,洛根的肉体承受不住这样的速度,仅仅是一瞬,便皮开肉绽,体内的内脏几乎要被挤爆!

  好在他有生命能量打底,下一秒便恢复了过来。

  之后洛根又进行了几次测试,每秒三百余米,是他现在这具身体可以承受并且可以进行长途奔袭的最快速度。

  啧啧,这速度,估计就连黄猿看到了都要流泪吧。

  洛根不禁想和此时还是怪物中将的某闪光人来一场比赛。

  至于最后一尊拥有天赋的王兽则是一头阴毒的巨蟒。

  毒蟒王的毒素很强,但它的天赋却是它的胃,恐怖的胃酸,准确来说是超级消化的能力!

  这头毒蟒王,是洛根最后消灭的王兽,那时的洛根已经拥有了碾压毒蟒王的力量,所以洛根将战斗的机会留给了狼王。

  彼时的狼王在追随洛根经过几次屠王之战后,实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它的实力与毒蟒王还是有着不小的差距。

  战斗持续了三天,期间洛根无数次救下濒死的狼王。

  当然,最终狼王也没有辜负洛根的期待,以半个身体都被腐蚀掉的惨烈代价取得了战斗的胜利。

  狼王成功屠王,实力和心性都得到了极大提升,并且令金雕王、恐鳄王和钻山王刮目相看。

  洛根则掠夺了毒蟒王超级消化的血脉天赋。

  不过洛根并没有给自己用,而是赐给了狼王。

  因为【超级吸取】的能力与他本身所会的技能有很大的重复。

  毒蟒王【超级吸取】的血脉天赋本质上是极大的强化了胃,从而分泌出更多的胃酸,将食物转化为能量的过程大大的缩短了。

  当然,如果仅仅十是这样的话,或许并不能冠以天赋的称号。

  它最大的用处是可以将经过胃部转化的能量储存在身体各处,在有需要的时候拿出来。

  巧了不是,这不正是生命归还和阴封印的能力效果吗。

  所以,洛根想了想还是将这个能力给了狼王。

  而且,这毕竟是狼王的战利品。

  不过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个血脉天赋还有一个负作用,那就是非常容易饿。

  拥有者几乎每天要吃二十顿,才能勉强压下胃部胃酸的翻滚。

  第一次察觉出来这个负作用的时候,洛根想将这个能力取出来,不过被狼王拒绝了。

  狼王说这个负作用是可以通过实力的增强来克制的,而且,拥有这个血脉天赋,可以让他最快的变强起来。

  因为自从金雕王、恐鳄王、钻山王投入洛根麾下以来,它这个狼王感觉到了极大的压力,它想要快速变强起来。

  嘛,狼王的实力提升的确实很快,经过四年在洛根指导下的修炼,现在的实力已经可以轻松压制当年的虎王!

  一边修炼一边收服王兽,从最开始的金雕王到最后的毒蟒王,洛根和狼王一共用了一年多的时间。

  二者受益良多,当然了,洛根是最大的赢家。

  除了得到三尊王兽的效忠之外,洛根还得到了三个堪称变态的能力。

  第一个就是虎王的【御风】,经过四年的修炼,这个天赋技能在洛根手中完全可以发挥出比拟天灾的威力。

  第二个就是熊王的【守御】,这项天赋在经过四年的修炼提升之后,这么说吧,就算狼王用上武装色全力进攻,都破不了洛根的防御。

  第三个就是豹王的【极速】,四年下来,洛根有信心让黄猿跟在屁股后边吃灰。

  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一座试炼之岛,也是一座宝藏之岛。

  【御风】,【守御】,【极速】,作为血脉天赋,它们已经彻底融入洛根身体之中,如臂指使。

  再再加上洛根本身的果实能力,他现在就像是四果实能力者一样,比二十年后的黑胡子还要多俩。

  这让洛根很是激动。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洛根还以为这些血脉天赋会不相容,会在自己体内发生争斗,就像是恶魔果实不能吃下两个一样,会发生爆体而亡的危险。

  为此,洛根还找了只小兔子做实验。

  但结果表明,这纯粹是洛根想多了,这四个能力不仅在洛根体内平安无事,甚至还有互相促进的趋势,反正洛根是觉得能力开发起来越来越简单了。

  总得来说,洛根,贝琪和狼王,在这四年中都有了非常大的突破!

  “嗷呜!”

  这时,一声中气十足的狼吼声从远处传来。

  一阵烟尘起,一头身高五米多,浑身散发着强大气场的猛兽正奔跑而来。

  正是狼王。

  洛根脸上露出一丝微笑,从舒服的躺椅上站起来。

  其实以狼王的实力等级,它现在的个头不该这么小的。

  像是金雕王,像是恐鳄王,亦或是钻山王,它们的体格都在十米之上。

  唯独狼王,只有可怜的五米。

  不过,你要是觉得狼王的实力比另外几个弱那就大错特错了。

  狼王现在的实力,足以轻松打败另外三王中的另一个,就算是两王齐上才能勉强与狼王抗衡!

  这得益于洛根给它开的小灶,还有……血脉天赋【超级消化】。

  实话实说,狼王体型小也与这个有关,因为狼王得到这个血脉天赋之后,胃口大的出奇,而且每次食物进肚也都很快转化成能量储存在身体各处,只有在战斗或受伤的时候才能拿出来用。

  所以狼王的发育自然而然的就慢了下来。

  不过狼王肌肉中蕴含的力量却是毫不逊色,而且,狼王自己也挺喜欢现在的体型的。

  这边正想着的时候,狼王已经到了洛根面前。

  距离几百米的时候,这家伙就自觉放满了速度,免得激起尘土破坏了空气质量。

  这家伙先是朝洛根咧了咧嘴,然后轻车熟路的走到一处开满花的地方。

  而后狼王动作娴熟的拍了拍花园旁边的小土堆,狭长的脸上带着期待,静静地等待着。

  下一秒,一阵嗡鸣声从地下响起,小土堆像是盖子一样从地上掀起,紧接着无数的小毒蜂扯着一个装满蜂蜜的大蜂巢飞了上来。

  “嘶啤!”

  只听砰的一声,大蜂巢在毒蜂首领的指挥下砸在狼王的脑袋上。

  但狼王却是毫不在意,冲着毒蜂首领和善的挥了挥手,然后打开蜂巢,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蜂蜜这玩意,完全是得到了【超级吸收】血脉天赋的狼王的福音。

  里边包含的能量极多,仅仅是一小滴,便顶的上一只兔腿的能量,而且在洛根将这神奇的土地搬来之后。

  这群毒蜂就学会了用花粉酿蜜,这样一来,酿出的蜂蜜不仅带着阳光的温暖,更是有了一丝花香的味道。

  又顶饿,又好吃,狼王真是爱死这玩意儿了!

  不过再怎么想吃,狼王也没有动手抢。

  而且,这四年来,狼王带着自己的小弟帮助毒蜂首领统一了这座岛上上百个毒蜂群。

  所以毒蜂首领答应,每天都给狼王吃十个蜂巢的蜂蜜。

  嘛,是不是觉得十个很多。

  其实要是了解了毒蜂恐怖的出货率,那就一点也不觉得多了。

  自从统一了岛上所有毒蜂之后,十几万只可以酿蜜的毒蜂每天都能产出两百多个蜂巢的蜂蜜。

  幼蜂每天要消耗掉上百个,剩下的一百个分出来十个给狼王完全不是事。

  更何况,在以往漫长的岁月中它们早已积累了庞大的蜂蜜储备。

  值得一提的是,试炼之岛的毒蜂寿命很长,毒蜂要是自然死亡的话,可以活一百年之久。

  但是,它们的幼年期却很漫长,足足要等到二十年,才能从幼蜂变为成蜂。

  第一次得知这个信息的洛根,可是被惊讶了一跳。

  二十年才能将幼蜂哺育为成蜂,也难怪它们对熊王那么恨了。

  熊王那家伙完全不做人事,专挑哺育幼蜂的蜂巢,碰上没有幼蜂的蜂巢还不吃。

  简直可恶至极,这大概也是,洛根将熊王尸体带回来那天,整个蜂群陷入大狂欢的原因吧。

  蜂群还在继续往外搬着蜂巢。

  专挑大的,颜色金亮的品质上乘的。

  狼王接连吃了六个,忽然人立而起,冲着毒蜂挥了挥手,示意毒蜂不要拿了,剩下的先存着。

  接着,狼王一只前爪捧着大蜂巢,一只前爪熟练的舀着鲜亮香甜的蜂蜜,像个人一样用两个后爪朝洛根和贝琪走来。hτTΡδ://WωW.sndswx.com/

  那走路的姿势,简直比人还人。

  更加引人注目的是,狼王身上还穿着黑色的大裤衩子。

  “嗷呜!”

  狼王朝洛根打了个招呼,正想像往常一样躺到一旁专门为它所设计的巨大躺椅的时候,突然注意到身后一道冰冷目光射来,让他如芒在背、如鲠在喉、如坐针毡。

  手里的蜂蜜顿时不香了,连忙将大蜂巢放下,狼王麻利的转过身去,像个小学生一样罚站似的站着。

  洛根和煦的笑了起来,冰冷的气势在温暖的阳光下悄然融化。

  “狼王,考虑的怎么样了?”

  狼王身体一僵,知道这时候装傻也不管用了。

  它刚才装作跟以前一样,先是跟洛根打招呼,再去找毒蜂首领要蜂蜜,最后若无其事躺到躺椅上日常享受阳光。

  一切的一切,它都表现的和以前一样,就是为了让洛根不要说出这句话。

  没想到,千防万防,最终还是要面对。

  狼王知道自己必须要下决心了。

  “嗷呜——”

  可是,真的很难下啊,毕竟,那可是……

  狼王不敢想,腿会抖的。

  洛根笑容收敛了一下,拍了拍狼王的肚子:“那几个已经答应去了,你不去?”

  这是个重磅炸弹,直接在狼王的大脑里炸出了风暴。

  它们居然会答应去那个地方?

  怎么可能?!

  狼王愕然的看向洛根,结果在后者的脸上只看到了对胆小者的嘲讽。

  硬了。

  拳头硬了。

  可是打不过……

  狼王的脸垮了下去。

  “嗷呜?”

  它们真的去了?

  洛根听出了它的疑惑,认真点头,做感叹状:“不愧是老牌的王者啊,就是硬!不像某个新人……”

  说着,洛根瞟了眼狼王,新人之代指,不言而喻。

  事实证明,激将法对狼王这种心高气傲的家伙很有用。

  “嗷呜!”

  老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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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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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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