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大明:我教朱元璋当皇帝>第一百四十二章落幕
  朱元璋当然高兴了,他对群臣严苛,但对自己的百姓们,却是说不出的宽容大度。

  他本就是从最底层成长起来的,太清楚百姓们的想法了,不就是对他有几分猜测,嘴上说了两句么,他又不会掉块肉。

  而且这群百姓们的想象力也未免太过丰富,听了这一会,朱元璋的形象都已经成了一个有着三头六臂,墙面獠牙,一口能吃两头牛,可以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的妖人了,只是在心里想了一下这个形象,朱元璋就直接乐出了声。

  这时,李泰也终于介绍完入场的球员,公牛队和万胜队分列两边站好,一身穿最显眼红色衣服的男人抱着一个特质的球走了上去,正是客串裁判的赵武。

  赵武将球,高高抛起,也就在下落的一瞬间,这比赛便算是开始了。

  一开场,便是站在首位的肖大牛,真就是犹如一头公牛一般,看都不看那球一眼,只是朝着对方的队员狠狠的撞去。

  橄榄球是有护具的,李泰自然也不是什么恶魔,至这群球员们的身体情况于不顾,所以每个人的队服里,也塞满了亚麻和棉花。

  可肖大牛天赋异禀,不但是能吃,力气更是大的惊人,这一下,顿时将对方负责抢球的球员给装了人仰马翻,即便是有填充物缓冲,脑袋也要晕上一阵,更别说爬起来抢球了。

  那只特制的球便轻易的落在了公牛队的球员脚下,那人一脚飞踢,也没什么准头,只是往自家半场的方向踢了回去,自有身在后方的球员去拿球。

  只不过就在这时,一道黑影快速的从球场正中闪过,连续超过两名公牛队的球员。

  高台上的李泰举着一根自制的建议望远镜一边看着场下比赛,一边对着扩音器喊道:“快看,万胜队的七号球员郑富贵追上去了,他虽然身高体重都不占优势,但能作为首发球员登场,靠的便是过人的奔跑速度……”

  郑富贵靠着小腿有一处刀伤,一瘸一拐的进了京营养老,可实际上只有郑富贵知道,他的伤其实一点没有影响,他依旧能跑能跳,甚至于他跑的还比一般人不知道要快多少。hτTΡδ://WωW.sndswx.com/

  明明球已经传回公牛队的半场,公牛队的球员距离的更近,可他却接连越过好几名公牛队的球员,反而第一个接近了球,也没有踢,只是弯腰捡起来,就往对方球门里冲去。

  而公牛队的球员也已经赶到,自然用肉体阻挡,落在后面的万胜队员也聚集过来。

  肉体之间相互激烈的碰撞,力量,速度,一切能让荷尔蒙激发的元素充斥在比赛场上,也瞬间让观赛的百姓们,感受到了这项运动的魅力。

  这东西不必娘们举着一个蹴鞠,软绵绵的跳舞好看?

  所有人都在欢呼,尤其是还有那些买了足票,给两支队伍押了注的人,看比赛的沉浸感更是非凡,在郑富贵突破冲冲包围,尤其是将守门员都给晃到,成功达阵进球得分后,比赛场中百姓们的欢呼声几乎要掀翻了苍穹。

  更有甚者,还以为自己是在看什么梨园戏班的表演,直接掏出一大把铜钱扔了出去当做打赏,还是赵武急忙喊人过来把铜钱一一清理出去,避免有球员奔跑中被这铜钱吸引,不去抢球,而是弯腰捡钱闹出大笑话。

  但是这却是赵武多虑了,如今这群士卒们早就是今非昔比,更是知道今晚将是一场荣誉之战,肯定不会因为几文钱,而做出这种事情。

  看台上的朱元璋两眼冒着精光,不但他也被这场比赛吸引,同时周围百姓们的反应也被他看在眼中。

  如此看来,李泰举办球赛,征集粮款的事情已经算是成了。

  今晚差不多有五千名观众,已经算是超载,但场地还在继续修建,再过几日便会有多处一堆观赛席位。

  就算是不再加修座位,这一场五千名的观众,每人的门票是二十文,那也就是说一场比赛的门票收入大概便是十万文,如今大明缺银,银价稍贵一些,换算出来大概便是一百多两,一两银子可换两石陈米,若是换成栗米便是有三石。

  赈灾嘛,最重要的是量,灾民们可不会在意吃进肚子里的是精米还是陈米又或是栗米,只要是能吃的,那就能活命、

  而这还只是门票的收入,到场观众大约有三分之二都买了一张或是两张球票,这便相当于每场比赛除了门票以外,还会有至少五十两的球票钱。

  李泰算过概率,这球票想要中奖,低的令人发指,七八场比赛都未必能有一人猜中,而这,还得需要其足够了解两只比赛队伍的风格和实力,那概率就更低了。

  因此球票将近的支出相当于无,一场比赛能筹集到大概一百五十两银子,而李泰的设想,一天大概早中晚各有一场比赛,便相当于这一天就是将近五百两。

  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那就是十多万两,而如今大明的国库收益才有多少,这十万两绝对是一笔不菲的数目。

  朱元璋心里计算着,这笔钱,赈了淮南的旱灾绝对没有问题,而且每天的产出,完全可以支持他依照李泰的想法,将淮南去往开封府的路修好,只待北方战事平定,立刻出兵攻打蜀地和滇南,一举完成收复故土的壮举!

  而朱元璋不知道的是,李泰从来没有将这门票钱和球票前看在眼里,后世的一个成熟的商业运动体系,赚钱的方式从来都不是单纯的依靠门票。

  一场比赛很快落入帷幕,获胜的是公牛队,毕竟郑富贵再能跑,一场比赛九十分钟,他能跑几个全场?

  李泰用着扩音器宣布着今日比赛的胜者,而后有说明有人通过球票猜中的胜负和比分,当着在场所有人的面,赵武将五两银子交给了那人。

  自然不会这么巧,第一场比赛就有人猜中了比分,这个场面自然是李泰提前安排好的,当然也可以称之为请的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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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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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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