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快穿暗黑系:我的病娇宿主栗归>第439章:血族饲养3
  宋随处于深度睡眠中,对于自己被占有毫无意识,也听不见她说的话。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醒的,反正醒来的时候自己已经在家中了,迷迷糊糊的摸到手机,看着上面的时间,下午一点半,快上班了。

  当初买这间公寓就是因为它离公司近,开车二十分钟左右就能到,所以宋随没太着急,起床洗漱完才去公司。

  另一边,夙隐站在窗边朝下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指腹摩挲着手术刀,下一秒,刀瞬间被狠厉的插在窗台上,她跟个没事人似的走到书房,打开电脑,上面正显示着宋随的出行轨迹。

  系统026被她吓得毛骨悚然,宿主这个死变态,动不动就阴森森的,心脏弱一点的都要被她吓死了。

  “系统。”

  听见对方喊它的声音,系统的狗腿闪亮登场出来,“在呢,宿主,您有什么吩咐?”

  “剧情。”

  “好的。”

  系统挥手擦泪,宿主终于想起她还有任务剧情了,一来到这个世界就痴迷于跟踪小反派,它已经看透了她的本质。

  这个世界并不是只有人类世界,还存在着古老的血族,普通人并不知道血族的存在,人类世界中有特殊的部门和血族签订协议。

  传闻千年前,血族进攻人类世界,人族损失惨重,血族也好不了多少。

  他们原以为他们能够侵占人类的地盘,然作为当时的首领斯琳娜却突然阻止他们进攻,反而和人类签订协议,并且不得进犯人族一步。

  但人类必须每个月给血族进贡血仆,这是两族协议中最重要的事,血族就是以血作为食物,其他东西在他们口中没有丝毫味道。

  为何当时的首领斯琳娜会签订这样的协议,原因无二,就是因为她爱上一名人类男子,所以才制定这样的协议。

  即便血族内部的大部分亲王都在反对,结果依旧如此,甚至反对声强大的,直接当场死亡,渐渐的,大家也慢慢将反对声压在心底。

  血族无论是速度、力量,都绝对完胜于人类,唯一不好的一点便是畏惧阳光,不能在阳光下行走。

  当然能力越强,对阳光的免疫力越高,但多多少少还是会有些影响。

  夙隐这具身体的便是曾经参与过两族大战的亲王,战斗欲望极强,在斯琳娜首领沉睡之后,各路亲王开始筹谋争夺首领位置。

  血族最讲究血统,但首领一直尚未有子嗣,于是作为首领亲人,原主是一代血族,能力极强。んτΤΡS://Www.sndswx.com/

  甚至堪比首领,只不过她无心做首领,位置才落到斯琳娜的身上,自己则是当了个亲王。

  因此,想争夺首领之位的血族必然会将原主除掉,这是不可避免的事。

  男主菲特便是其中之一,有气运的加持,原主自然是敌不过他的,即便再怎么挣扎,最终的结果都是他获胜,而她则是走向死亡。

  现如今,千年过去,特殊部门渐渐演变而来,成为了现如今的血猎,专门为人类服务,和替血族送血仆,一般有违反约定的血族,他们会直接除掉。

  但时间过去已久,协议似乎看起来可有可无,然两族明面上还是遵从协议内容,私底下就不一定了。

  所以,时间越久,不遵守规则的血族也越来越多……

  “宿主,原主的愿望是杀了菲特,找到项链。”

  血族……

  夙隐看着电脑屏幕的移动光点,指尖轻触它,随着它一起移动,突然笑了笑,“你说,血族解刨后会是什么结构?”

  ?!!

  死变态!

  死变态!

  能不能不要问它这种让它恐惧的话题!!

  系统想要骂出来,可是它不敢,只能小心翼翼的说,“那什么,宿主,不如您试试?”

  夙隐笑着没说话,现在的时间线处于原主身上的项链丢失,那枚项链原主很喜欢,是父母送给她的,最重要的是项链可以召集她手底下的血族将士,丢了怎么可能不让她生气。

  项链丢失在人类世界,于是她不得不出血族,前来寻找项链。

  项链认主,她可以根据项链的气息找到它的所在地。

  夙隐离开公寓,看着不远处的大学门口,两名女生正在嘻嘻哈哈的打闹着,其中一名女生戴着的便是原主的项链。

  女生感觉项链在发烫,奇怪的挠头,“玥玥,项链会发烫吗?”

  名叫玥玥的女生翻了个白眼,“项链是死物,又没生命,怎么可能会发烫,你是想说你脖子上的项链发烫了?”

  “嗯。”

  “天热呗,手机不用都会发烫,项链也应该一样。”玥玥挽着她的手,凑过去看她脖子上的项链,“不过话说回来,你这项链哪儿来的,倒是漂亮得很,搞得我都想买一个。”

  女生脸颊一红,“是我男朋友送给我的,说它很配我,戴起来好看。”

  “这样啊。”玥玥好奇起来,“话说,你那男朋友好久没来看你了。”

  “他很忙,没时间。”

  玥玥撇嘴,“在忙也得抽出时间来陪女朋友啊,要不然谈恋爱做什么?”

  女生觉得有点尴尬,可又开始有点抱怨,“他都快半个月没联系我了,每次聊几句后就说有事。”

  系统听见这二人的谈话,兀自说起来,“宿主,原主的项链说不定就是男主偷的,不过他们没想到原主在项链上做过标记,看起来挺傻的。”

  很好,没听见回话,这很宿主!

  它已经习惯了,不气不气,气坏身子不值得!

  哼(ノ=Д=)ノ┻━┻!!

  系统看着正在盯着手机的夙隐,一阵恶寒,小反派出了门都还不放过他。

  见她离开这里,连忙出声,“宿主,我们不拿回原主的项链吗?”

  夙隐问:“你很着急?”

  系统讪笑,“那什么,我没有,宿主您看着办。”

  它急有什么用?!

  ……

  另一边,宋随盯电脑有点久,捏了下眉心,拿过一旁的保温杯,里面的水不知不觉已经喝完,他起身走出办公桌去饮水间接水。

  接水接到一半时,被人从后面拍了一下肩膀,“老宋。”对方看见他接水时,摇头啧声,“还是一如既往的养生。”

  宋随问:“怎么了?”

  萧俞笑着摆手,“没事,对了,你那个项目做得如何?听说这次的客户要求贼多,你要是能拿下,工资说不定能翻起来。”

  宋随是名珠宝设计师,大学刚毕业两三年,还比较年轻,可作品能力却不低,虽说现在名气比较小,但假以时日,必定会成为顶级设计师。

  在寸土寸金的Z市,房价更是一年比一年高。

  宋随自己买的那间公寓一百平左右,靠近市中心,装修下来至少也要七八百万左右,他现在可以说是房贷车贷加在一起都够有得还。

  “临时换人了,又重新给我提了其他要求,之前的全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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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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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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