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氏拉着她进去坐着等开席,她则继续招呼其他村民。
程家村的村民刚刚安顿下来,每家每户都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好东西,但大家也不好空手来,大家都多多少少给了红包,或则送自己织的风帽围脖之类。
何氏都一一笑着收下,她没打算能收到什么贵重的东西,都是乡邻乡亲的,大家有多少实力,彼此都清楚。
她自己也没有什么好东西,怎么可能会嫌弃别人呢?
中午的时候,终于可以开席,屋里坐不下那么多人,大多数都坐在院子里吃席,大家吃得快,上一盆菜就立马吃光,也不用担心菜凉的问题。
大家吃饱喝足之后,心满意足地离开,何氏送走最后一批乡亲,疲倦地坐在凳子上休息。
她看了同样也累得站不起的程柠,微微叹了一口气,“阿樱他们若是在,那就更好了。”
程柠伸手握着何氏的手,“娘,小妹他们一定会没事的,以朱家的实力,不至于会比我们更糟糕。”
若是朱家和他们是同一时期出发的,或许程柠还会担心他们路上被难民抢劫,可他们是提前一个多月就离开了,那时候路上还没有多少难民呢,他们肯定找到地方安顿下来了!
只是不知道朱家是在黎州落户,还是在抚州城落户。
以朱家的财力,每人五两银子的落户费,他们也是给得起的。
当然了,她更希望朱家的人就在抚州,若是他们在抚州,他们还能遇到。
下次进城的时候,他们去县衙好好打听一番,看有没有姓朱的人家在抚州城落户。
两人正说着话,外面响起程大年的声音。
程大年激动地喊他们出去,“二弟!弟妹,你们快出来!你们看这是谁来了?”
程柠和何氏对望一眼,何氏激动地站了起来。
不会是程樱他们吧?
她紧紧抓着程柠的手,激动且不安。
她不敢出去,怕失望。
程柠回握着她的手,“我们出去看看。”
没等她们走出去,程二年的声音响起,“阿秀!快!快出来,是!是阿樱啊!”
听到确定的声音,何氏迫不及待地走了出去。
此时程樱和朱斌带着孩子站在院里,看着何氏出来,程樱的泪水不受控制地往下掉。
何氏激动得差点站不稳,还是程柠在一旁扶着她,她走了过去,程樱也走了过来。
“娘!女儿终于找到你们了!”程樱先控制不住,激动得抱住何氏。
她还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着爹娘,见不着兄嫂,幸好上天对她不薄,让她见着他们了。
这几个月,她一直惶恐不安,又内疚,她后悔当初没有强势一些,让爹娘跟着他们一起离开。
“臭丫头!你怎么瘦了那么多?”何氏心疼地摸了摸程樱的脸,给了程樱身后的朱斌一个埋怨的眼神。
朱斌一脸无辜,程樱那么瘦可不是因为他,她是担心程二年他们,吃不下睡不着,不瘦才怪呢。
他可从来没有虐待过程樱,不但没有虐待,还顿顿鱼肉伺候着,只是她没胃口,吃不下罢了。
他这几个月比谁都要心疼程樱,一直四处打听程家的消息,这不,一听到有程家的消息,他就马不停蹄地带着妻儿赶过来了。
他的爹娘如今还在黎州呢!
可现在这个时候,他也不好解释什么,只好暂时背下这口黑锅了。
“娘!女儿想你们了。”程樱抽泣道。
她一想到爹娘和兄嫂他们生死未卜,她哪里吃得下饭,整日都在焦急地等着程家众人的消息,可一直等不到。
直到前些日子,终于打听到有姓程的人家落户在程家村,她便让朱斌领着她过来看看。
上天垂怜,还真的是爹娘他们!
“傻丫头!娘也想你们了。”何氏拍拍泣不成声的程樱,安慰道。
她看了一眼愣在朱斌身边的两个孩子,何氏握着程樱的手,“走吧,我们进屋说,别把孩子给冻着了。”
走进屋里,朱有才和朱有德才走到何氏身边,给何氏还有程二年一个拥抱,“外祖母!外祖父,我们也想你了!”
朱有才今年九岁,朱有德今年七岁,他们都懂事了,知道娘一直在担心外祖父外祖母,本来他们是不怎么担心的,可是看着自己的娘亲天天以泪洗面,他们也跟着担心起来。
如今看到外祖父外祖母他们安好,他们也放心了。
何氏左看右看,打量着两个孩子,见两个孩子比上次见面的时候高了许多,也壮了些,她放心一笑。
看着两个孩子就知道朱家这一路上没有吃什么苦头。
朱斌十分宠爱程樱,自然也舍不得亏待程樱的。
程樱如此消瘦,估计是想他们想的。
“外祖母也想你们了!”何氏拉着两个孩子的手,舍不得松开。
上天垂怜,让她得偿所愿,如今孩子们都在身边,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这是她几十年来过得最满意的一个生辰了。
何氏最后看向站在一旁满脸笑容的朱斌,她给朱斌一个感激的笑,“阿斌,谢谢你把他们娘仨照顾得那么好。”
朱斌有点尴尬,他挠了挠头,“娘,这是小婿应该做的,娘不必谢我。”
程樱和朱有才朱有德是他的妻儿,他不照顾他们他还能照顾谁。
不过这些日子以来,他想尽办法逗程樱开心,她都没有多少笑容。
如今看着她笑得那么开心,他就放心了。
程樱看了一眼朱斌,心情复杂。
朱斌确实是一个好相公,好父亲,也是公公婆婆的好儿子。
他对她确实是挑不出任何错来。
当年,她选择嫁给朱斌,确实是因为朱斌给的聘礼够高,而那时候大嫂的亲爹受了伤,大嫂娘家人天天来烦着大哥,让大哥出点钱。
家里能有什么多余的闲钱呢?
她不忍心看着爹娘为此事焦头烂额,不忍心看着大哥大嫂整日愁眉苦脸,便同意朱斌的求亲。
朱斌当年娶她可是给了二十两聘金,外加布匹,鸡鸭鹅,给足程家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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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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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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