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快穿荒年带着五个崽崽发家致富>第144章 宋菁菁进宫
  她们探着头望向跟在后来的程野,程野确实是长的挺帅的,这是毋庸置疑的。

  程野因为长期在地里干农活,皮肤晒的是健康的小麦色,肌肉发达一米八九的身高,站在那里就有一股莫名的安全感。蜀南文学

  三个婶子得了姜绾绾的好处,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左右人家也是刚刚结婚的小夫妻,没准以后真的就能好好好好过日子呢,这些也都是说不准的事情。

  ……

  姜绾绾跟着程野回了家,原书里说过程野的家庭条件很不好,可是当自己亲眼看见的时候,还是有些惊讶。

  这两间土胚房,孤零零的落在村尾,院子倒是挺大,就是距离最近的一户也有二十米远。

  姜绾绾暗暗地叹了一口气,这是被孤立了啊!

  程野见她站在家门口,也不催,他知道自己的家庭条件什么样。

  上辈子,程野因为照顾孩子,赚钱给孩子看病,同时还要养着姜绾绾父母,也没剩下多少钱。

  一直到他去世,家庭条件也没有多好。

  条件虽然艰苦了点,但那儿之前不是她没有来嘛!

  她现在既然来了,就一定能让程野过上好日子。

  白捡了一个大帅哥老公,自己还能亏着他不成?!

  想到这里,姜绾绾又感觉自己浑身充满斗劲儿,抬脚走了进去。

  程野木讷地跟在身后也进了屋子。

  他不知道姜绾绾是怎么想的,但他隐隐的能感觉到,现在的姜绾绾和上辈子的姜绾绾不一样。

  没有那么嫌弃他了。

  姜绾绾先去了厨房,锅碗瓢盆勉强也能算得上是凑活,只是这吃的太少了点。

  只有两斤红薯面和一斤玉米面,还有一小把野菜……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还好她带了空间来的,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研究,空间里被她合理的规划利用,物资齐全!

  即使什么都不做也能躺平过个十几辈子了。

  程野见她在厨房,知道她是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反正上辈子他没有见过姜绾绾做饭。

  对她道:“你出去吧,我来做。”

  姜绾绾摇摇头,“不用了。野哥,你帮我把火点着,我来做。”

  她虽然不是专业的厨师,但架不住自己是个吃货,还去参加了一个业余的厨艺大赛拿了个一等奖。

  来到这里以后,她就接受到了原主的记忆,在印象里,有一次程野去知青点给她送饭,她就知道了,程野做饭算不上好吃,只是煮熟了饿不死就行。

  她可不想亏了自己的五脏庙,再说了如果是程野做饭的话,她还怎么动手脚?

  程野听着她对自己的称呼,先是一愣,接着就是好奇,她会做饭?

  “你?”

  姜绾绾知道程野不相信,毕竟在他的心里,她就是一个被惯坏了的大小姐。

  大队里安排的农活,她每次都干不完,工分也是最少的那一个,怎么可能会做饭啊!

  “对啊,就是我。野哥,我虽然是城里来的,但做饭也还是会一点的。你就信我一次好不好?”姜绾绾眨着眼睛,一脸期待地看着程野。

  程野望着她,一时之间竟有些失神,她什么时候变的这么温柔了?

  见他愣神,姜绾绾试探地喊了声,“野哥?”

  第四章

  程野微微点头,蹲下来生火。

  姜绾绾在底下简易的橱柜里还发现了一小袋米,瞥了一样正在生火的程野,趁着他不注意把空间里的大米倒了进去。

  接着拿了一把小菜混到了野菜的里,等会儿要是万一被发现了,她就装作不知道好了。

  在这个,油盐酱料都是珍贵的东西,姜绾绾再次叹气。

  只能用手边简易的调料去做顿饭了,得赶紧想办法赚钱活下去,这样才能把物资光明正大的拿出来。

  从实验开始她就开始收拾空间,自己好不容易穿一次,要是还用不上岂不是太亏了?

  姜绾绾用仅剩的荤油炒了一盘青菜,蒸了米饭。

  做好后,姜绾绾对程野道:“这顿饭我们先这样凑活着吃,等下午你去上工了,我出去转转。”

  程野不挑,只要有的吃就好。

  不知是他的错觉还是怎么,他觉得同样的猪油炒青菜,但没有姜绾绾做的好吃。

  比他以往吃的都要好吃,等他反应过来时,已经吃了两碗饭了。

  原主就是个小鸟胃,但姜绾绾不同,她就是一个实打实的吃货,不让她吃饭可不行。

  所以,开始蒸米饭的时候,看着挺多的,现在已经让两个人给吃的干干净净了。

  姜绾绾要去洗碗,被程野抢了过来。

  这个男人虽然不爱说话,但是心还是挺细的。

  为着领证,程野请了一上午的假,姜绾绾请了一天的,她上工跟不上工实在是没有什么区别。

  要是靠着工分养活自己,估计姜绾绾早就已经饿死了。

  程野走到门口又折了回来,“你怎么又回来了?”

  程野走到唯一的卧室,拿出来一个小盒子,“给你。”

  “这是什么啊?”姜绾绾接过来,打开,里面是零零散散的钱还有各种票。

  姜绾绾看书的时候,作者没有过多的交代程野都干了些什么,但是她知道这个男人有能耐,要不然最后也不能是他发现的商机。

  姜绾绾数了数,一百五十块,在这个年代可不算少了。

  她抬起头盯着程野,“野哥,你不怕我跑了啊?”

  程野心里也正是这样打算的,重生回来,姜绾绾虽然有些不一样,但是他依旧不能肯定,这个女人到底是怎么想的。

  这也算是考验,如果她都拿去给陈最了,那他也就不抱幻想了。

  程野没说话,带上工具出门上工。

  姜绾绾看着男人背影‘噗嗤’一声笑了起来,“傻傻的,还挺可爱。”

  姜绾绾把钱和票收好,拿起篮子也装模作样的出了门。

  这个年代讲究无论什么东西都是国家,所以姜绾绾也不敢打着上山的名义把空间的物资拿出来,还是要想别的办法。

  程野刚走到地里,八卦天团就开始了……

  “你们说,难道程小子真的娶了那个好吃懒做的姜知青了?”

  “肯定是,虽然说姜知青是城里来的,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但是漂亮啊,你看咱们这十里八村的姑娘,哪个有她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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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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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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