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快穿荒年带着五个崽崽发家致富>第174章 味道太淡了
  我是一个狠心的女人。

  五年前孩子刚刚出生我就一走了之,把他扔给了他爸本市首富之一苏万。

  而现在我又后悔了……

  1.

  j市机场。

  白落落戴着墨镜穿着灰色背心高腰牛仔裤,腰间白皙的肌肤裸露在外,惹人注目。

  没错,与这个城市阔别五年我又回来了,我打了辆车先去公司报道。

  白氏集团。

  我家的,空降ceo。

  听起来很酷吧,实际上做起来也很酷,只有有个好爸爸就可以了。

  直奔我爸办公室。

  「哎呀闺女儿你总算是来了,我和你妈的机票马上就要起飞了。」这个看见我就松不开手的中年男人叫白州。

  我无奈一笑,没错,他大老远的把我从北极叫回来就是让我给他看家,他和我妈秋女士好去过二人世界,美名其曰,早晚都是我的,早点熟悉早点好。

  「行了,走吧,这里就交给我了。」

  我对老头的产业很熟悉,这都归功于他每年坚持不懈的扔东西给我。

  白州笑的很开心,终于如愿以偿的把我这个女儿给抓回来替他干活了,临走的时候还要上演一出父女情深,「闺女儿,好好干,有棘手的问题再给我打电话。」

  白老头的另一层意思就是:

  闺女儿你好好干,给老爸老妈赚钱旅游,没事别打电话打扰我们。

  作为他的亲生女儿我秒懂,配合道:「爸,你放心,只有你女儿不死,我就一定不给你打电话。」

  「你这孩子。」

  送走了老头,我跟着助理去见了见公司的管理层,送给他们一句话:「好自为之,一周的时间,希望大家到时候都能好好活着。」

  说完我就走了,我这次回来除了要给我爸看家,还有一个原因我要去找老公和儿子。

  哦不……现在应该说是前夫,但儿子不是前儿子。

  苏氏集团。

  在b市有两个首富,白家和苏家。

  我在白家,但我儿子在苏家,四舍五入,老娘是整个j市最有钱的女人。

  苏氏集团。

  这里的变化还是很大的,五年前我还没走的时候,这里还绿意盎然,怎么现在变成死灰一片了?!

  前台没有换,挺文静的一个小姑娘,她认识我。

  看见我很高兴,跑过来在我面前,「夫人,您总算是回来了,您不在的这段时间里,老板每天跟疯了一样,到处找你。」

  找我?

  估计是苏万良心发现了吧。

  「他在哪?」

  「老板在办公室,跟之前一样,您直接上去就行。」

  我点点头,走进专属的电梯,径直而上33楼。

  “叮——”

  我打量着,苏万的办公室倒是一点没变。

  走到那扇门的面前,我却犹豫了……

  手愣住半空中。

  他还会跟五年前一样吗?

  他真的没有把我忘记吗?

  他……

  在我犹豫的时候,办公室的门开了。

  我暮然抬头,直勾勾的看着他,「苏万,好久不见。」

  率先开口,苏万看着我的眸子动了动,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看错了,他有点激动……

  握着我肩膀的手力道有点重,苏万很激动,把我抱在怀里,「落落,你回来了你回来了,是跟我复婚的吗?」

  复婚?!

  看来这个男人真的没有把我忘记,我回来的目的也确实要复婚,但不是现在。

  「嗯……」

  「我是回来看儿子的。」

  我没说复婚也没说不复婚,但苏万眼里闪过的失望还是被我发现了。

  他从出生开始就是天之骄子,从小被众星捧月般的长大,哪里见过像我这样无法无天的,所以我们有了五年前的一段故事。

  可惜好景不长,孩子刚出生我就跟他离了婚,远赴他国。

  「好,我们回家看。」苏万拉着我的手往外走,依旧跟从前一样,温暖又坚定。

  我挣开了,「苏万,自重,我和你现在没有任何关系。」

  哎~~

  美男呐!

  先忍忍。

  「怎么没有关系,我是孩子的爸,你是孩子的妈。」苏万急促又无奈。

  2.

  哎呀,我能说什么,这个男人还是跟之前一样,该配合我演出的你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嗯,既然这样就让我们以朋友的身份抚养儿子长大吧。」

  苏万:「……」

  苏家。

  儿子被苏万照顾的很好,成功的遗传了我和苏万的优点,五岁了个子很高,一张脸更是比他爸更妖孽,不愧是我的儿子。

  苏落白:「妈妈~~」

  「你回来了!」

  妈妈?!

  我不可思议的转头看着苏万,这么多年他一直都没有隐瞒我的存在并且还告诉儿子,妈妈只是有事离开了?!

  开始的时候我是不确定的,但在苏万看破一切的时候对我点点头,我确定了。

  儿子向我跑过来,我蹲下来稳稳的抱住了他。

  母慈子孝,这个场景我幻想了许久,五年了终于实现了,明明当年我们之间是老死不相往来,我实在是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让儿子记得我……

  难道不应该是飞快的给儿子找个后妈从而取代我吗?!

  苏万似乎看穿了我的心事,冷冷道:「我不是你,我有心。」

  what?!

  这个狗男人是什么意思,合着说我抛夫弃子没心没肺呗?!

  这么多年不见,还是跟之前一样毒舌!

  「儿子我带走了,这五年辛苦你了。」

  我说的大言不惭,儿子最折腾人的时候我不在,现在长大了我却回来摘走这个胜利的果实,估计苏万现在一定气死了吧。

  可是他接下来的反应一反常态,出乎意料,「好,儿子的东西欧我明天给你闪送过去。」

  ???!

  这个反应更是让一头雾水的我捉摸不透了,苏万到底想干什么?!

  刚才还是一副死乞白赖想要跟我复婚的样子,现在不是应该借着儿子这个由头把我留下来吗?

  算了,我有的是时间慢慢跟你周旋,现在首要任务就是抱着儿子回家睡大觉!

  回家的路上我才知道我儿子叫「苏斯洛」句句不提思念却处处都是思念……

  带孩子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轻松,好在儿子听话,但就算是这样,我也还是把家里弄得鸡飞狗跳。

  儿子早上去幼儿园的时候,站在门口一脸的无奈,一副小大人的样子:「妈妈,你还是叫个保洁阿姨吧。」

  我:「……」

  我就这么被我亲生儿子给嫌弃了?!

  那能怎么办,谁让身为他老妈的我白落落只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赚钱了。

  既然这样,索性我就破罐子破摔,把手里的扫把都扔在了地上,抓起桌子上的车钥匙拉着儿子就走了。

  把他塞进儿童座椅里,我精准的踩着点把他送到了学校。

  临走的时候儿子还不忘记提醒我,「妈妈,我下午四点半放学,幼儿园六点关门。」

  心里直呼:这届妈妈不好带啊!

  我笑着点点头,保证不会忘。

  急急忙忙的赶到公司,看了一眼时间,现在是八点二十,我今天约了一个很重要的会议在八点三十五开始,还好来得及。

  我的美女助理进来递给我一份资料,「落总,这是您要的资料。」

  我点点头,「会议室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

  「走吧,今天这个会议对公司很重要,不要搞砸了。」

  「是,落总。」

  3.

  关于我的合作对象是我前夫这件事我也是属实没有想到。

  而且他还在仗着自己有一张好脸,不停地对我放电!

  他是救赎而我是恶魔。

  他是高高在上不染尘埃的神,而我则是卑微到泥潭的蝼蚁。

  在这个世界里人分三个等级,神、人、妖魔!

  而我则是最卑微的妖魔,狐妖所化。

  -

  1.

  神界至尊乃当今清风仙人,他的仙抵位于九州之上,清风所过之地灵气聚集,是个修炼的好场所,我为了早日飞升成仙偷偷的溜了过去,可是灵力太过强大,我不敢靠近,只能悄悄的上脚下潜心修炼。

  正是因为如此每日我都能看见清风仙人的一举一动,看见他神采飞扬白衣飘飘,明明是一个几千岁的老头子了,可仍旧是少年模样。

  在神界有很多女神仙倾慕于他,而他一个都没有答应,理由是他觉得自己年纪尚小不适合娶妻。

  我听到这个回答的时候差点笑死,他乃神界至尊权利无上,见过的女子何其多,而我觉得不过是没有能让她心动的人罢了。

  我和清风第一次见面,是被猎妖族发现的时候,他们说这个世界上的妖没有一个好货,我也不例外,正当他们杀死我的时候,被一道强有力的白光所救。

  然后我就看见那个只应出现在梦里的人儿站在了我的面前,不知怎的看见他我就觉得是抓到了救赎,找到了靠山,竟然不自觉的哼唧了两声,清风轻轻一挥我就从人的手里到了他的怀里,他的手掌是温柔的,暖暖的。

  感觉我的筋脉都被疏通了。

  清风淡淡开口:「这个小狐狸是在本尊座下修炼的,颇有灵性,本尊打算带人仙抵助她一臂之力为本尊灵兽。」

  猎妖族的人交流了一个眼神随后点点头,做辑行礼,「清风仙人如此,那想必这个小狐狸跟着您也不会生出什么波澜。」

  清风颔首点头。

  他们走后,我被清风抱着进了仙抵,他还给我取了名字唤我「明月」。

  我的灵力低微尚不足以幻化成人形,但是我的九条尾巴却是七种颜色,我每天在仙抵里大摇大摆的,清风的弟子们都把我当成了小团宠。

  他们每每外出游历的时候都会给我带回来稀奇古怪的小玩意,而我也在他们的照顾下灵力突飞猛进,但也依旧还不到可以幻化人形。

  我也真正的明白了,原来妖也能被人和平对待。

  清风把我带回来时候我就悄悄的立下了一个决定,如果有一天幻化人形我一定要长长久久的陪在他的身边照顾他……

  而我现在这个可可爱爱的九条尾巴的小家伙,每天晚上都承担起了「暖.床」!

  清风每每就寝之后都会招招手,喊我过去,「月儿,来。」

  这样开开心心的生活我过了三百年,三百年后我化作了人形,那天原本电闪雷鸣的天气马上就万里无云了,反而彩虹密布,我挣脱体内最后的束缚变成一个妙龄少女。

  清风对此早有察觉,一件柔软丝滑的衣服披在了我的身上,我差点就忘记了我全身上下一丝无挂。

  清风把我从地上扶起来,「你是这世间最后一只就位灵狐并且还有七彩尾巴,现在你又幻化人形,以后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んτΤΡS://Www.sndswx.com/

  我不懂清风会这样说,但是我知道他说的都对,所便点点头,「好,我保护不好自己也没关系,神尊一定会保护好我的。」

  清风仙人的灵兽,在三界之中还真的没有敢欺负,也就是传说中的不看僧面看佛面。

  打狗还得看主人呢!更何况是我这只九尾灵狐!

  幻化成人形以后在仙抵里大家都唤起了我「妹妹」而我也是乐此不疲。

  每每哥哥们与我嬉闹我都会偷奸耍滑的逗逗他们,每每清风看到都会训斥一番。

  这个时候我都会化作小狐狸扑倒他的怀里。

  直到有一天初见的时候苏意欢只是一只猫,她静悄悄的像是掐准了时间一般蹲在东宫的门口,也算准了顾北辰会把她带回去。

  果不其然,从此以后太子的东宫热闹了起来……

  在某一天,苏意欢连续吃了十二条红烧鱼还吃不饱的时候,苏北辰深吸一口气,:“苏意欢!你是一只猫不是一个乞丐,你怎么这么能吃?”

  苏意欢不以为然的晃了晃肚子,“因为我现在是人!而且……”

  指着肚子,“这里有两个人,当然是大胃王了,你还有意见吗?”

  顾北辰瞬间单膝跪地,一脸殷勤:“岂敢岂敢,媳妇儿,那你明天要吃什么鱼?二十四条清蒸鱼好不好?”

  “不好不好,味道太淡了。”

  ……

  江湖相见的时候:

  顾北辰手执一把剑站在大贪官的门前,微风徐徐衣带飘飘,勾人心魂。

  而此时房顶上落下来一位白衣女侠,“久仰大名古北大侠。”

  顾北辰勾唇一笑,“不过两个时辰而已,娘子有些健忘。”

  苏意欢叉腰:“谁是你娘子,姑奶奶现在是苏南女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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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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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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