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着歌,她率先朝食肆蹦跶着去了。
食肆里很热闹,几乎所有人都在讨论木轮车。
“一百五十两银子……唉,这等精妙巧物倒是值这个价,就是我等平民百姓买不起啊。”
“管事们之前说过,为了让大家平时出行方便,清懿书院会有一批公用的木轮车,不用你出银子买。”
“那个八折优惠券,应该是留给我们结业后用的,或者家中有亲朋好友想买,也可以转赠此券。”
有学生点头附和,“我们家人多,三年也攒不出一百五十两银子来。而且我嫂子上个月刚生了孩子,回头我准备以三十两银子的价格把折扣券买了,也好补贴补贴家里。”
木单车一百五十两银子,木三轮三百两银子,显然把折扣券花在后者上是最划算的。
但普通人就更难买得起了,倒是可以卖给想要木三轮的有钱人,对方能省下三十两银子,他也能赚三十两银子。
大多数学生都觉得承担不起价格,但却并没有人觉得木车贵,毕竟都已经亲眼见识了木车的实用与神奇。
尤其是那木三轮,工造之精巧程度令人咋舌惊艳。
不需要马匹就能驾驶,后座很是宽敞,说是二人座,但三个人挤挤也是没问题的。
顶上能遮风挡雨,后座还可以拆卸,放平后换掉重点部件,就能像牛车一样拉载货物。
“一会儿如果能抽到五折券也不错,攒个几年银子买一辆,将来说亲讨媳妇儿也会容易得多。”
云苓听到这里,忍俊不禁地笑了笑。
萧壁城好奇地看着她,“怎么,觉得好笑?”
“我只是想起了上辈子的一些事而已。”云苓压低了声音解释,“在我那个世界的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有一种叫‘三大件’的说法,意思是人们成亲时追求的标准配置,自行车就是其中之一。”
按照当时的物价,买一辆自行车对普通家庭来说也不便宜,要攒好久的钱才行。
虽说大周王朝与那个时间不同,但历史的轨迹走向总是出奇的相似。
云苓估摸着,要不了几年,木轮车还当真会成为百姓们成婚所需的聘礼和嫁妆物件。
萧壁城不由得沉默了一下,按照云苓所说的,那个世界普通人结婚都看房子票子的说法。
他住的王府和东宫全是公家的,十个月的私房零花才够买一辆木三轮。
放到云苓的老家,岂不是纯纯的光棍一个。
突然也没那么羡慕另一个世界了。
今日不同于以往,食肆里很快就清静下来了,大家惦记着抽奖,吃完了午膳就跑去校场排队。
抽奖是一点钟准时开始,云苓慢悠悠地走着,老远就看见抽奖队伍排得长长的。
扫了眼怀表,离开始的时间还有十分钟呢。
许久没有像今日这样放松过了,萧壁城也难得来了兴致,拉着云苓排起队来。
璇玑两手拿着五颜六色的羽毛掸子,当做荧光棒一样不停挥舞,站在队伍前方大声吆喝。
“大家乖乖排队,不许加塞儿哦!”
“一人抽一根签,抽完了就可以找我师兄要亲笔签名。”
夫妻二人来的迟,排在队伍后方末尾处,前面时不时传来唉声叹气的声音。
“唉,是白签……”
“我也是白签。”
不知过了多久,队伍前方传来一个兴奋娇憨的少女音。
“中了中了,是紫签!一辆不要钱的木三轮!”
一听呼喊声,众人纷纷伸长脖子,迫不及待地想看看是哪个幸运儿抽中了唯二的紫签之一。
李梦纾看着圆脸少女,感叹着恭贺道:“恭喜你了福儿,你的运气果真不是一般的好。”
中奖的人正是李梦纾的东厢舍友孟福儿,一个平民出身,能吃能睡的圆脸少女。
孟福儿高兴地道:“当然啦,我爷奶都说我是福星转世,生来锦鲤命呢!刚才我就有种强烈的直觉,果不其然中了,嘿嘿嘿……”
孟家以前也穷的叮当响,她母亲生产发作那日,爹还在山上采药谋生,得到消息后便急着往回赶,却不料一跟头滚下山,人没事却摔在一株灵芝面前。
灵芝换了钱后,孟家的生计一下子就好起来了,自那后更是好运连连,故将她取名为“福儿”。
在众人羡慕的感叹声中,孟福儿高高兴兴地拿着手绢找凤眠要签名去了。
“国师国师,你把福儿的名字写在帕子上吧!”
“……”
凤眠签名签到手抽筋,还是头一次遇到让签自己名字的学生。
他落完笔后扫了眼,见这姑娘圆脸圆眼,天生福气相,果然是旺家旺夫之命,将来要做诰命夫人的。
抽签的队伍还在前进。
除了白签外,也陆陆续续有几个人抽中其他颜色的木签。
另一辆木轮车,被一个好运气的白胡子老夫子抽走了,五辆免费木单车,已经被抽走了三辆,其中一个幸运儿赫然是封无羁。
看着顾翰墨手里的白签,他只觉得神清气爽。
这小子定然是“坏事”做太多了,要不怎么运气这么背呢。
抽签的速度很快,不一会儿队伍就要见尾了,但除了五折券以外,再没有抽中木轮车的人了。
最大的头彩红签,也没见到有人抽中。
萧壁城压低声音,“小不点还真是鸡贼,抽签的总共才五百多人,她却准备了一千支木签,运气差的话,没人中奖也是有可能的。”
话音落下,已经到了云苓。
她扫了眼桌子,上面放着五个黑色小木箱,每个木箱里都有两百支木签,眼下差不多被抽走了一半。
随手拿起一根木签,不出意外是白色。
她递给陆七,走流程换了张八折券,路过凤眠的桌椅时,冲他投去一个同情的目光。
大冬天的,铁蛋的手都冻的发青了。
为了木车行,他简直牺牲了太多。
凤眠的波澜不惊的脸色,已经隐隐有朝着生无可恋的方向发展的趋势。
他扫了眼队伍,发现只剩萧壁城一个人了,才终于松了口气,放下笔活动手腕筋骨。
却听陆七兴奋地喊了起来。
“中了中了!殿下鸿运当头,中了红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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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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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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