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大明测字天师>第三章 测字天书
  萧风急匆匆的跑回家里,一眼看见一个泼皮正在爬自己家的院墙,脑袋探进院子里,也不知道有没有看到想看的。

  萧风懒得搭理他,只是把他一只鞋迅速扒下来,用力扔进了隔壁的顺天府王推官家。

  然后开门进院,直奔书房。

  泼皮少了只鞋,又不敢声张叫骂,只好光着脚溜走了。一路上被树枝石子扎的龇牙咧嘴,咒骂不休。

  萧风在书房里一通翻腾,他记得当年父亲将婚书夹在了某一本书里,但确实记不住是哪本书了。

  此时天色已晚,萧风点起油灯,巧娘听见动静,过来敲门。

  “老爷,找到巧巧了吗?”

  萧风怕她担心,随口说:“找到了,我回来拿点东西,就去接巧巧,你先做饭吧,等我们回来好吃。”

  巧娘有些疑惑,但没再继续追问,听话的去厨房做饭了。

  萧风一本本的翻着,看里面有没有夹东西。翻了十几本后,他看到了一本很大很厚的书,封面上四个大字。

  《仓颉天书》。

  什么鬼?家里还有这样一本书?怎么不记得?

  不过也不是不可能,萧万年并不爱读书,他是武人,书是用来装门面的,而且也没花钱。

  锦衣卫经常会参与抄家一类的活动,金银字画要造册入库,唯独书籍没人管。

  萧万年经常拿几本回来放到书房里,充实门面。所以书房里有一本没见过的书也算正常。蜀南文学

  重点是这本书里好像夹着东西,没准就是婚书。

  萧风翻开一页,欣喜的看到那张婚书果然就夹在中间。

  就在他伸手要拿出来时,那书就像被一阵风刮开了一样,哗哗哗的翻动着,每一页纸上都写着密密麻麻的文字,大部分萧风认识,但很多字很冷僻,他不认识。

  书里的字就像发着金光,他目瞪口呆的看着,脑子里就像被巨大的文字组成的洪流猛地冲进去了一样。

  醍醐灌顶,就是这种感觉吗?

  巨大的轰鸣声伴随着洪流在耳边响起。

  仓颉造字,泄露天机,天为雨粟,鬼神夜哭。故测字可知过去未来,但泄天机,损福运,折寿数、伤阳气,能不为则不为之。若不得已,每日不可超过一字。自身不可测,不问不可测,一字不二问,慎之慎之。

  萧风昏过去了。等他醒来时,悲催的发现,油灯被自己打翻了,好巧不巧的倒在了这本《仓颉天书》上,已经烧成了灰。

  古怪的是,书已成灰,桌子却并未烧着,甚至放在桌子上的其他书也没烧到。

  虽然脑子里奇怪的感觉已经消失了,但萧风却知道,自己的脑子不太一样了,他翻开一本书,上面的每一个文字,都给他一种古怪的感觉。

  就像是死尸,毫无生气。

  他忽然产生了一个想法,自己提笔写了一个字。

  这个字和印在书上的字就不一样了,就像活过来了一样,可惜这是他自己写的,他没法和这个字交流,

  萧风遗憾的晃晃脑袋,然后忽然想起自己原本的任务。

  他赶紧伸手去翻那堆灰烬,然后心里凉凉,婚书也烧成灰了。

  他垂头丧气的出门,街上已经亮起了点点灯火,他一边想着主意,一边走到了刘彤的门口。

  刘彤和巧巧都在翘首以盼,就像两只曲项向天歌的大鹅。巧巧被一个仆妇拉着双手,更像是要被下锅的那个。

  随着萧风的出现,巧巧一阵欢呼,刘彤也缩回脖子,捻须微笑:“拿来吧。”

  萧风打开布包,里面黑呼呼的一堆。

  刘彤狐疑的看着他:“这是啥?”

  萧风充满希望的问:“如果我告诉你,我找到婚书后,忽然昏过去了,还打翻了油灯,把婚书烧成灰了,你能不能信?”

  刘彤眨眨眼睛,脸变成了猪肝色,随即咆哮。

  “你竟敢消遣老夫!”

  萧风无奈的摊手:“我说的都是真话,你不信我也没办法啊。看来我只能选择方案一了。”

  “什么方案一?”

  刘彤压根已经忘记了自己之前拿来遮掩真实目的的方案一。

  萧风提醒他:“十两银子啊,赔你十两银子。”

  刘彤这才想起来,他嘲讽的笑了:“你赔得起吗?你看你值十两银子吗?对了,这小丫头加上他娘没准还能值十两银子!你打的就是这个主意吧?无耻,为了赖在小女身上吃软饭,你也就剩卖女人这一条路!”

  萧风的脸沉了下来。

  “我不会卖任何一个人!”

  刘彤恼怒的吼道:“吹牛谁不会,你家里有一两银子就算老夫我走眼了。你不卖人就卖宅子吧,那宅子总还值二百两银子。”

  这是釜底抽薪,萧风之所以还能赖在京城不走,就是因为还有个宅子。

  如果宅子卖了,他就得拿着银子滚出京城,回萧万年在山西的老家。

  自此天高路远,这婚约不断也是断了。

  萧风看着刘彤,淡淡一笑。

  刘彤一愣,怒道:“你笑什么?”

  萧风嘲讽的说:“你不必费这么大劲设套的?”

  刘彤心里一沉,他其实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愤怒。

  他确实是想挤兑萧风,让他一时激愤,主动把所有退路断绝,想不到却被看出来了。

  既然已经被识破,那么萧风肯定是要耍无赖了,这就很头疼……

  “十天之内,我不会卖人,也不会卖房子,给你十两银子,了结此事。”

  刘彤一愣,接着大喜。

  哪个更蠢,是看不出圈套,还是明知是圈套还要跳?

  刘彤本着痛打落水狗的精神,赶紧给棺材板钉上钉子,避免诈尸。

  “十天之后若拿不出十两银子,怎么办?”

  萧风淡淡的说:“萧家的房子归你,我带着人离开京城,永不回来。”

  刘彤大喜:“可敢立字据?”

  萧风点点头:“但你要写上,拿到银子后,金簪之事永不再提。还有,今天我要带巧巧回家。”

  刘彤犹豫了一下,他好不容易抓住把柄,就这么放开有些可惜。

  但万一萧风后悔,丢卒保帅,干脆不管巧巧了,那自己的把柄用处其实就不大了。

  就算家仆偷盗,主人有责任,但也不过是罚钱而已,绝对无法达到解除婚约的目的。

  所以,无论如何,立字据是自己占优的,这个机会不能放过啊。

  刘彤立刻点头:“立字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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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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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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