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城内粮食充足,想必不日便会不治而愈。”
“神器无主,江山社稷无君,方是江山倾覆之危也。”
“还望殿下以江山为重!以百姓为重!以大明为重!继承大宝!”
说完,王直再度跪倒在地,额头重重磕到地上。
他这话说的很明白了。
粮价问题,咱知道是谁在搞鬼,也知道该怎么处理。
若是殿下你真想解决,可以,当皇帝就行,咱回头就打个招呼,帮忙解决了。
毕竟如今京城内粮食充足,无非就是有人在刻意搞鬼,才能维持高价。
随便打个招呼,令幕后主使之人不敢再乱伸手,这粮食价格自然就下来了。
得到如此答复,朱钰心里满意的暗自点头,这才站起身来,面色坚定的走向那纯金色的龙椅。
一屁股坐到上头,又宽又阔,还贴心的垫着层软垫,比自己原先坐着的那个小凳子舒服太多。
果然,皇帝就是不一样。
朱钰神色肃然,沉声道:“孤本不欲违背宗礼之法,实为诸位爱卿所逼,实为大明江山社稷危急,不得不出此下策!”
见事情总算尘埃落定,下面的文武百官都松了口气,纷纷俯下身子,跪在地上磕头,口中高呼: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诸位起身!”朱钰感觉有一道目光,从自己身后珠帘之内投射到自己身上,总有些不舒服。
但还是强行忽视,面色严肃的俯瞰文武百官。
……
等下了早朝,朱钰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人把孙太后的珠帘赶紧扫出奉天殿。
新皇新气象,陈旧的也该过去了,别再死皮赖脸的赖在殿堂之上,让大家都不舒服。
第二件事,朱钰直接回到郕王府,打算召见人才,为自己日后的班底做准备。
眼下朝堂里的文武百官,最多就一半能用,另外一半,问题太多,实在难以容忍,早晚得换掉。
人才这时就得开始积累了,免得到时找到机会换人,却无合适人选可换,难免会让底下朝臣觉得皇帝不行。
做皇帝,当然不能让别人觉得自己不行。
这第一个召见的,就是于谦曾推荐过的领兵大将,石亨。
别看这位劣迹斑斑,实际可是个相当有能力的人。
本身并无什么大背景,短短十几年,居然能做到大同府镇守职位。
并且架空了自己的顶头上司,大同的知府,哪怕是大同总兵,实际上军中权力估计也比不过他。蜀南文学
真正意义上的实现了,把整个大同镇这座军事重镇,化为自家私有,几万名军卒变为自家私军。
若是指令太过分,估计就连皇帝,他们都不会认,只认石亨一人!
可想而知,此人的能力是有多出众,才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做到这一切。
而且他还不止是谋取权利,等到掌控权力后,就立即开始了大肆发展。
开垦荒废的军屯,每年收入一半上交给知府,一半自己私有,用于发展自家私军。
形成最为牢固的利益绑定,让知府在他面前都得陪着笑脸。
同时日夜带军出门清剿匪徒,练兵之余,顺便自己当土匪。
无论是商队、土匪,还是其他什么人物,见到了就抢,却又只抢东西不杀人。
还立下了规矩,大同附近的土匪可以抢东西,但绝不允许杀人,以此来保护商队商人。
当然,总会有些土匪不给面子。
这时候石亨会用刀子,用鲜血来立住自己的规矩,千里追杀犯规者,能砍到就绝不放过!
令周围总有些想赚大钱的商队、个人跑商不死心,每月都来送钱……毕竟总会有漏网之鱼存在的嘛。
如此诡异的操作之下,竟然实现了可持续性的经济发展!
石亨自己更是赚得盆满钵满,传闻家里头的金银珠宝都要没过墙头了。
朱钰一听于谦所述这人的履历,还知道他正好就在京城里头蹲大牢,立即就盯上了此人。
这么个人才,就这样放到牢里蹲着,实在是有些浪费,不如干脆利用起来。
反正像这类安禄山一般的狼子野心之辈,只要他们的实力还未超越自己,就会表现的比谁都忠诚,比谁都恭敬。
正好适合现如今的朱钰!
郕王府,正厅。
石亨还没进门呢,在门槛外面,二话不说就跪到了地上去,砰砰砰就是三个响头。
“罪将石亨,参见陛下,陛下圣安!”
朱钰目光扫去,嘴角微微一翘,饶有兴趣的打量面前的汉子。
只见其身材魁梧强壮,两条胳膊比城中百姓两条大腿加一块都要更粗。
满脸都是横肉,本该很是狰狞,也不知是对着镜子调了多久的表情,愣是变得憨厚无害,还带着一股恭敬。
手上戴着手铐,脚上戴着脚镣,手腕和脚腕上,都有鲜红的淤痕。
要不是朱钰曾经见过不少真正的常年佩戴手铐脚镣的囚犯,知道伤口真正应该是什么模样……还真会被他糊弄过去,以为他在大牢里就戴着这些。
这下倒是一眼就看出来,这些鲜红伤痕,明摆着是来之前,他自己给硬撞出来的。
是个人才,是个狠人。
下了初步判断,朱钰脸上笑容真切了几分,随意的挥挥袖子。
“起来吧,石亨,你这消息可真是灵通的很,刚在奉天殿里头发生的事,你这会儿在大牢里头,就知道了。”
石亨拍拍裤腿,就想站起来,一听到这话,顿时跪在那儿不动了,双目含泪,正气凛然,激动万分的道:
“陛下为苍生计,为大明计,临危受命后,京城之内,百姓欢呼雀跃,人人皆是欢庆!声势之浩大,即便罪将在苦牢深处蹲着,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出来时,都能听见那些狱卒议论,皆是满面喜色。陛下之登基,真乃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啊!”
朱钰看得一愣一愣的,见这石亨满含泪光的模样,总算知道此人到底是如何在短短十几年的时间里,做到如今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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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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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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