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在马背上,金刚啧啧称赞道:
“老大真是顶,几句话就把尉迟博收拾的老老实实,尤其是看他吃瘪的样子,俺的心里是真的畅快!”
“是吧,二哥。”
被称为二哥的吴总管满脸黑线,在金刚这个碎嘴子下,他也就逐渐真的成为了众人口中的二哥。
没好气道:
“太子殿下最为厉害的一点的便是驭人之术,尤其精通打一棒子给个甜枣的路数。”
“虽说满打满算就这么一句话,可太子殿下总能够屡试不爽,至今为止,咱家还没有见到殿下失败过。”
二人有一搭没一搭说这话,李虎来了兴趣,接过话茬道:
“吴公公说道点子上了,殿下就是一招鲜吃遍天。”蜀南文学
“若是让我来用这一招,绝对做不到殿下那般因人而异,随时变通。”
“就方才敲打尉迟博的时候,殿下总能够准确抓到他的弱点,从而施加压力,待到后者险些崩溃的时候,再给个甜枣。这不,尉迟博对殿下恭恭敬敬的。”
“我之前听殿下说过一次,这种情况叫做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对杨旭马车得方向竖一根大拇指,金刚赞叹道:
“这辈子,俺就服老大!”
摸着自己身上刚刚购置的一身锦衣,用的是上好的布料,是汝宁城最好的裁缝做的衣服,一件成品足足要三两银子!
若是放到之前,金刚是想都不敢想的。
自从跟了杨旭之后,他的生活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不仅是他,太子亲卫一众人马谁不是一身崭新的衣物,气气派派,昂首挺胸的!
甚至还有的想要显摆,专门买了个扳指带在手上,又或者是买根玉腰带捆在腰间。
看到路边有俊俏的小媳妇,一定要慢下脚步,转一转扳指,又或者是提提腰带,非要引得小媳妇们投来羡慕的眼光才罢休。
不过,这些都是人之常情,有钱了,谁不希望看到小媳妇们羡慕的眼光,发出惊讶,崇拜的尖叫?
衣锦还乡,发财致富,这是无数浪子离开家乡,颠沛流离的愿望。
现在,杨旭帮助他们实现了。
……
三天的路程,众人可算是来到了河南和山东的交界线,一处山路口,视野辽阔,万千大山巍峨耸立,穿插白云之间,给人一种放声大呼的冲动。
抚着一人多高的界碑,上面有大夏开国皇帝的亲笔题名。
国之腹地!
只要过了此处,便是彻底进入了山东境内。
望着一片大好河山,尉迟博虽说对金刚等人没有很大的敌意,但也绝不可能忘记拉了一裤兜子的事情,挑衅看了金刚一眼,道:
“此情此景,如能赋诗一首,再好不过了。”
“只是某些人,恐怕连诗是什么都不知道吧。”
金刚当即跳脚道:
“放屁!俺最近天天读春秋和论语!”
“一首诗还能做不出来?”
尉迟博激将道:
“好啊,你倒是现场来一首啊!”
金刚上嘴皮碰下嘴皮,脱口而出道:
“越过绵绵的高山,越过无尽的沧海!”
“如果期待依然在,总是春暖到花开。”
杨旭当场愣住。
这不是自己前两天闲着没事哼的歌吗?
焯!
这憨头憨脑的金刚心眼子到是不少。
听到金刚的“诗”,尉迟博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还……还真让他做出来了。
虽然毫无诗律,更无平仄韵脚,但好歹是做出来了,倒还有点意思。
金刚洋洋得意道:
“咋样?就说俺有没有做出来。”
尉迟博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冷哼一声道:
“姑且算你瞎猫碰上死耗子。”
“嘿?”
金刚更不愿意了。
吴总管适时的分开二人,望向杨旭,提议道:
“殿下,既然您到了此处,便说明和此处有缘分,为何不题诗一首,以供他人瞻仰?”
听金刚作诗,最多是图一乐。
可若是听杨旭作诗,那便是切身实际的感受文字和诗词的魅力!
对金刚横眉竖眼的尉迟博也来了兴趣,赶忙朝这边看来。
早就听说当朝太子富有文采,更有诗魁之称,他到要看看诗魁是名副其实。
正有此意,杨旭沉吟片刻。
众人大气不敢喘一下,生怕影响到了后者。
忽而,杨旭眸子中射出一道精光,开口道:
“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
口中念叨着两句诗。
霎时!尉迟博眼前一变,仿佛大自然将所有的秀丽场面皆是聚集在此。
青山绿水,修竹茂林,鹿鸣悠悠,古道清寂!
一瞬间,皆是在他眼前绽放。
仿佛,面前的高山也更加的巍峨耸立,竟是能够将天色一分为二,变为明暗两色。
他心中满是激动之色,险些忍不住惊呼出来!
就这两句诗,绝对能够力压诗坛,称之为千古名句!
甚至,他觉得这首诗已经不需要后面的内容,仅是这两句便足够封神。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杨旭念出了最后两句诗。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声音很平淡,但落在尉迟博的耳中却声如洪钟,也如惊雷!
他感觉喉咙干涩!
原……原来最后两句才是封神之言!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多么豪迈,多么自信!
搞得他在震惊之时,浑身热血澎湃。
他现在有一股登山会顶的冲动!
此刻,他明白了一件事,诗魁之名,杨旭名不副实。
另外,他身为太子詹事,负责太子的内务和文学造诣。
就这一首诗摆在面前,他给杨旭提鞋都要看人家的脸色。
崇拜的望着杨旭,虽然尉迟博没有跪,但他心中已经跪下了。
至于其他人,虽说文学造诣不高,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时共同的。
四句诗读下来,无人不是热血澎湃!
金刚更是大声嚷嚷道:
“老大,俺要去爬山!”
淡淡一笑,一脚踹在他的屁股上,杨旭开口道:
“爬个屁山,抓紧赶路。”
一个屁字,气氛顿时活络了起来,众人嬉笑连连,将杨旭所做之诗刻在界碑上后,抓紧时间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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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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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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