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巴的味道混杂,姜霓闻着味道有点晕车,傅星颜拿出自己带的晕车药给她,姜霓吃了并没有缓解。
傅星颜拿出耳机戴在她耳朵上。
“听会儿歌吧,转移一下注意力。”
姜霓本不想和他共用耳机,可是他如此照顾自己,自己若是突然说出拒绝人的话,似乎又不太好,只能先听着。
傅星颜的歌单都是些她青春期听过的歌,有些名字已经记不住,但是副歌一上来,立即觉得很熟悉。
傅星颜听到其中一首歌,颇为怀念:“想起我初恋时喜欢的女孩了,你呢,姜霓,你和我差不多大,以前初恋时喜欢的人,还记得吗?”
姜霓模糊想起她中学时,学业很忙,中午时常用一点点时间跑回家吃饭,路上偶尔有男同学堵住她,和她说话,送她零食和漂亮的小礼物。
姜霓都不敢拿,头也不回地冲回家。
那时候,她正因为自己的身世,还有贫穷拮据的生活而自卑,平时连给自己买点零食的闲钱都没有,女生们偶尔外卖点好吃的,她也不敢往上凑,就怕要花钱,久而久之也没朋友。
别人说她性格骄傲,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是拮据得没办法。
还有几次,有同学去校广播台给她点歌,其中一首就是刚刚听过的,那同学点完歌,就说喜欢她。
许多同学都听到了,都围上来起哄,她羞得无地自容。
后来,教导主任还找她和那个男同学去谈话,严厉地责怪他们,早恋是不对的,还说要请家长。
姜霓那时候窘迫地低着头,不断地哀求教导主任不要请家长。
她没有父亲,母亲身体又不好,怎么能因为这种事来学校。
姜霓后来还和那个男同学认真地说过,她的家庭环境不好,陪不起他玩这种游戏,希望他能和她一样,把心思放在学习上。
那个男同学家境不错,天之骄子一样的性格,气得满脸涨红,说她不识好歹。
姜霓只觉得那段青春时光里,只有窘迫和难堪。
傅星颜看她发呆,笑:“想什么呢,难不成,你以前还有个刻骨铭心的初恋?”
姜霓无奈一笑:“哪里有,我以前是最乖最无趣的那类学生,怎么会早恋?”
傅星颜可不信:“你长什么样,你自己不清楚嘛?只怕你读书时,追你的男孩子肯定很多吧。”
姜霓摇头:“没有,别胡说了。”
傅星颜突然道:“其实,我和你一个高中的,我有个弟弟,应该和你是同一届的,他叫傅星群,有印象吗?”
姜霓脸色有些迷茫。
“还真不记得了。”傅星颜失笑:“真替他不平,他那时候给你告白的情书,还是我写的,你肯定忘记了吧,还是扔了?我那时候看了你的照片,还觉得他眼光真好,你高中时的照片,真漂亮,又清纯,说一句校花也不过分。”
姜霓脸一红,没接话。
说实话,她还真记不得有这么个同学。
她那时候满心注意力都在学习上,并不怎么关注别人。
“不记得就算了,反正,那臭小子和我一样,都没什么运气。”傅星颜意有所指道。
佳人已经结婚,可不就是没什么运气?
姜霓讪笑:“你别再消遣我了,我有些累,我睡一下。”
傅星颜拍拍自己的肩膀。
“要不要靠我身上,会舒服一些。”
姜霓怎么可能这样做,她把耳机还给傅星颜。
“你也休息一下吧。”
这是让他也别说话?
傅星颜挑眉,看她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一颤一颤的,皮肤在阳光下,白得耀眼。
她长得是真好看。
他忍不住回忆起读大学时一次回到家,他母亲在家里骂他那个倒霉弟弟。
学校明明就在家门口,弟弟却总是急匆匆的,吃两口就走了,也不知道急什么。
有一次弟弟还落下了学生证,傅星颜给他送过去。
却看到傅星群站在校门口,朝着一个方向巴巴地望着。
傅星颜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看到一个瘦瘦白白的女孩子穿着宽大的校服,眼睛漆黑,皮肤白皙,整个人和发光了一样。
他走过去,打了一下弟弟的肩膀,问他:“你喜欢她?”
傅星群看着安安静静走进学校的小姑娘,笑得满脸满足:“哥,她叫姜霓,是我们班最好看的女孩子,你说,我要是写情书和她告白,她会接受吗?”
傅星颜笑着打趣:“你这怂样子,他应该不会答应,还偷偷躲起来看她,怎么不大大方方和她做朋友?”
“你不懂,她不喜欢和人说话,也没什么朋友。”傅星群嘟囔:“而且,你怎么知道她不会喜欢我?”
傅星颜理所当然道:“她长得那么漂亮,追她的人肯定多,轮得到你?”
“不试试怎么知道!”
傅星群回头问他:“哥,你给女孩子写过情书吗?你帮帮我呗。”
傅星颜也是大帅哥一个,以往都是收女孩子的情书,哪里有给别人写的机会。
不过,那个女孩子真的很漂亮啊。
傅星颜想了想,点了头:“行,我给你参谋看看怎么写。”
他陪着傅星群绞尽脑汁了一周,才写了一封自我感觉很体现才华和浪漫的情书。
傅星群送完情书后,一直没有下文。
傅星颜后来问他怎么样了。
傅星群一脸苦恼:“她根本没看,我亲眼看到她把那些情书,一起扔掉了。”
失恋的明明是傅星群,傅星颜却也觉得自己仿佛跟着失恋了。
本以为会忘记这件事,没想到却再次碰上姜霓。
他年少时第一个喜欢的女孩子,他记得很深,再次看到她,仍然会觉得悸动。
只是,她对他完全没有印象。
把那样美好的感觉尘封在过去的,只有他一人。
傅星颜觉得有些不公平,可是也无可奈何。
感情里,先喜欢上的人,总要吃点亏的。
就这样胡思乱想了一路,他们到了车站。
卢松提醒他们下车。
姜霓听到声音,立即睁开眼睛,拿着包就要下车。
他们领了自己的行李箱,傅星颜想要帮她拉行李箱,姜霓拒绝了:“不重,我自己来。”
说完,她就拉着行李箱,先走到前面去了。
傅星颜无奈笑笑,也跟着上去了。
卢松打电话让一个朋友开车来接他们,那人也是村子里的开了一辆面包车过来,车里还装着一些化肥。
“李婶让我帮她买点化肥,我出来进货,也就顺便帮她买一点。”来人是村里的一个大叔,姓黄,皮肤很黑,笑时露出一口黄牙。
他在村里开一家杂货店,每周来镇上进货。
他人看起来很热情,还帮他们拿行李上车。
卢松和他很熟,和他聊起村里的事情,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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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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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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