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个月的时间,上官诺几乎每天都被周掌柜请过去辨识水晶,看的他眼睛都快瞎了。
直到两个月后,才渐渐稀疏下来,待的第二个月末时,运回来的水晶已经很少了,上官诺的心,也随着慢慢凉了下来。
他觉得找到生命源晶的希望,越来越渺茫。
毗邻大梁国西南边陲,有一小国名曰玉陀,国内山川纵横,森林茂密,农耕十分不发达,百姓多以狩猎和采药为生。
在这小国有一村庄名叫西思神村,供奉着传说中的生命女神伊西斯。
村中保留着原始的生活方式,除了采集森林里的资源自给自足外,唯一的交换渠道,便是不远处城镇的济元商行(注:济元商行便是杨家的商会名称)。
最近村里最优秀的猎手莫南道斯去镇里的时候,从济元商行掌柜那里听到一个消息,这个消息弄的他心神不宁,已经连续两天,没有出去打猎了。蜀南文学
“形似水晶,晶体纯洁,中心带绿,周边含絮,闻之清香,触之振奋,能愈合伤口,这说的不就是自己手里的那件宝贝吗?到底卖不卖出去呢?”。
他喃喃自语,犹豫不决地绕着水井转圈。
“咳咳...”。
屋里突然传出的剧烈咳嗽声,打断了他的思路。
“阿爸,阿爸,您快进来看看,阿姆又吐血了”,女儿焦急地呼喊他。
顾不上其它,雄壮的身躯如风般跑进简陋的茅草屋。
里屋干净木板搭建的床上,一名脸色惨白、面容清瘦的年轻女子,刚刚躺回兽皮褥子上,床边约么五六岁的清秀小姑娘,正帮她顺气。
“阿姆,您慢一些,一会儿多喝些粥,您已经好久没吃多少东西了,呜呜...,妞妞不要阿姆饿着”。
看着妻子艰难地睁开疲惫的眼睛,慈祥地看向心爱的女儿,莫南道斯心,就像被人用手攥住狠狠扭动,痛得难以自抑。
他紧紧握住自己的拳头,随后又颓然放下。
“阿雅,你放心我一定会治好你的,济元商行的老吴说,你这病是余毒未清,加上风寒入体引起的肺部损伤,伟大的大梁帝国就有医生能医治,我这就去找他,让他请医生来给你医治”。
妞妞听了阿爸的话,黯淡的眼中,猛地浮现出希冀的光芒,急切道:“是真的吗?阿爸,您赶紧去求求吴叔叔,让他帮忙请大梁国的巫医来”。
“阿姆已经躺了半个月了,现在已经不能和妞妞说话了,妞妞怕,妞妞要阿姆陪我说话,呜呜...”。
女儿的哭泣、妻子的病容,让莫南道斯心中狠狠做了某个决定。
走到外间屋,他摘下挂在墙上的狩猎袋,将里面插满的箭矢取出,伸手摸索到隐蔽的夹缝,取出一枚指甲盖大小的温润水晶。
水晶在略显昏暗的屋子里,发出柔和的光芒,中心处有一簇青翠的绿,绿点周围有液体如水般波动,淡淡的清香透入鼻端,令人身心俱轻、精神振奋。
不舍地将之捧在手心,莫南道斯陷入追忆。
那年他13岁,已经是个老练的猎手,有一次跟着自己的父亲深入山中狩猎,不小心走散迷了路。
他在山里绕了整整两天,饥寒交迫时,又被一只猎豹盯上,跟猎豹搏斗数次,射空了利箭也没能将它杀死。
重伤濒死的莫南道斯,无奈跳入了悬崖。
再次醒来,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神奇的地方,干净整洁的地面,光滑的简直可以当镜子用。
中间有着一眼磨盘大小的井,井沿是翠绿的晶石铸成,里面不断冒出不知名的雾气,最神奇的是井上方,不到一米的地方,悬浮着一颗半人高的晶石。
晶石发出淡淡的微光,让整个空间显得非常明亮。
见他醒来,晶体突然射出一道炫目的光,光线缠绕变成了生命女神。
吓得他挣扎着要起来跪拜祈祷,奈何伤势太重,身体移动又流出不少鲜血。
女神怜悯他,恩赐了这块指甲盖大小的晶石。
握住晶石的那刻,神迹出现,浑身上下的大小伤口,立即愈合结痂。
他心中感激女神的仁慈,爬起来不断祈祷,头都不敢抬。
后来,生命女神跟他说了很多话,可惜自己听不懂神灵语言,理解不了女神的神谕,只能茫然摇头。
那一刻他曾非常后悔没有好好读书识字,心底也是暗暗发誓将来一定要好好找个老师学习学习知识,最好能到巫师那里,学习学习神灵的语言。
不知过了多久的时间,女神沉默下来,再然后,空间中强光亮起,他突兀感觉到巨大压力,等再次睁眼时已经回到悬崖边。
本以为是做了一场梦,可当看到仍旧握在手里的晶石时,才知道一切都曾真实发生过。
脱险后,他将这件事深深埋在心底,从未对人说起过。指甲盖大小的晶石,在以后的狩猎中多次拯救他的性命,帮助他成为了村里最优秀的猎人。
利用狩猎所获,他学习了知识,掌握了不少的语言,其中就有神灵的语言,时刻准备着能够再次得到神灵的召唤,可多年过去,那样的机缘再未出现。
神缘不至,生活总要继续。优秀的他娶了周边村镇最漂亮的女子做妻子,有了家庭,原本的心思也就慢慢淡了。
他开始享受家庭的温暖,体会爱情的美好,以及有了孩子后的幸福。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半个月前,他的妻子阿雅采药时,被毒蛇咬伤,虽然及时处理了伤口,可仍旧留下了余毒。
本来作为采药人,受这样的伤,属于非常平常的事情,慢慢调养余毒就会化尽。
可是,未等余毒化尽,阿雅又不慎落水,受了风寒。两相共同作用下,高烧好几天,损伤了肺部。
现在更是缠绵床榻,眼看着病情一日重过一日,弄不好就要撒手人寰。
每每想到那样的结果,都会让他深夜惊醒。
他知道自己不能没有阿雅,妞妞不能没有阿姆,这个家不能没有女主人。
作出决定的第二天,他怀揣着珍若生命的晶石,去了镇里...
古城飞花,玉渡含翠,料峭的寒风不知何时,已经带上了醉人的暖意。
广泽十五年三月九日,曹州城,上官府,寂静的宅院内,请假在家的上官诺,捏起指甲盖大小的生命源晶,将之放到眼前仔细观瞧。
就见淡淡的毫光从中散发出来,显得非常神异。
透过晶莹剔透的外壳,能清楚看到中心处那一点娇艳欲滴的翠,仿佛生命独有的灵性。
淡到极致的香,若有若无萦绕在鼻端,让头脑感到振奋。
“宛若美玉含翠、蕴含神秘的生命、灵魂能量,确实是生命源晶无疑,虽然小了点,可作为引子,足够了”,鉴定完毕后,上官诺肯定道。
这东西在前世虽然不算稀有,可那是建立在技术水平,得到巨大突破的前提下。
若是单纯从自然界采集,那就太珍贵了,价值连城都不足以形容。
前世,上官诺曾听到过一种说法,说是神灵文明里,有神灵能够制造生命源晶,
不过因为从未遭遇过神级文明,传言是否真实无从考证。
在这个世界它同样罕见,借用杨家那么庞大的势力,费心费力这么长时间,才找到指甲盖大小的一块。
差点儿上官诺就要放弃了,还好“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有时候曲折之后的光明,更容易让人获得成就感。
当然,上官诺非常感激周掌柜和贡献宝贝的人,毕竟这个世界的人也不是傻子,珍贵的宝贝没人舍得拿出来。
听说若不是为了救助妻子,那人也不会卖掉这么珍贵的生命源晶。
而将它交给自己时,周掌柜的挣扎以及几乎遮掩不住的贪婪展现地清清楚楚,若非具有良好的操守和多年来养成的职业道德,相信上官诺应该没机会知道,关于这块晶石的事情了。
交接完毕后,周掌柜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话,让上官诺记忆深刻并且由衷警醒。
“还好,老爷和二老爷不知道这个晶石是什么样的晶石,上官少爷应该庆幸遇到了我,希望您能好好守住它,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想必您比我清楚,这个世界呀就没有不透风的墙…”。
后来,上官诺想明白了,周掌柜不是不想独吞,可他既不知道这东西的用途,又怕它引来的势力。
“没有那个金刚钻,别揽那个瓷器活”,富贵享受的生活不好吗,何苦去找那不自在。
可上官诺怕吗?!当然不怕!哥们儿具有将整个世界平推的能力,会在意小小梁国中蝼蚁般的势力吗?
诚然上官诺怕麻烦,更不想被当成怪物,这一世他最喜欢干的事不是热血闯荡,而是窝在隐蔽的小地方,默默升级飞船。
所以很多事处理上,不能简单暴力,要讲究策略,现在生命源晶在手,也到了好好讲讲策略的时候了。
三个月,看似不长,可对忙忙碌碌的青园学子们来说,却是相当漫长的,随着大家逐渐适应这里的节奏,青园的培养模式开始发挥魅力。
这就像打磨璞玉一样,精心雕琢,直至璀璨生辉,根据每个人的特点,传授不一样的知识,形成各自独具特色的认知,培养出不拘一格的人才。
上官诺不得不承认学霸们在一起,容易让优秀的人变得更优秀,课堂上营造出了浓重的比学赶帮超氛围。
就连家室最好的三皇子和永王世子也不甘落于人后,争分夺秒的学习。
在上官诺的印象里,除了山长、副山长,玉枫夫子讲学是最有特点的。
他讲课主讲线索、提纲挈领,提出重点以发挥,设疑难于学生揣摸,启发诱导学生自己去理解、探索。
师生之间也可以质疑问难,提出异同见解。
在上官诺看来,这种开放的教学方式,即使科技发达的星际时代,也是非常先进的,实在是值得自豪。
过年的时候,青园书院进行了期末考试,仍旧是张贴红榜公示。
这次名次发生了挺大变化,原第一名上官诺掉落到了二甲层次,而且还是中间位置,可以说退步的非常大。
宁岩由一甲第二掉落第三,司马流云成为了一甲第一名,三皇子荣登一甲第二名,连永王小世子都排到了他前面。
上官诺对成绩倒是无所谓,他按照上次的水平发挥,却没想到这次仅仅得到中游的名次。
暗暗感叹其他人进步巨大的同时,他内心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他本就不是爱出风头的人,这个中游的水平,正好适合做他的伪装。
记得上一世越是厉害的老前辈,越是奉行一个真理“苟住即胜利,苟到地老天荒,苟到岁月无光”。
君不见多少天才妖孽死于高调,多少英雄豪杰葬身自傲。
唯有那些甘于平凡,敢于平淡的老苟们,才能在最后时刻,轻松摘取胜利果实。
年末红榜第二的好成绩,让三皇子颇有一种扬眉吐气的感觉,他终于可以居高临下的看上官诺了。
“吆喂,我们曾经的红榜第一竟然滑落这么多,上官兄可不要一蹶不振呀,我们还想再欣赏欣赏您的大才呢”。
说这话时他脸上挂着掩饰不住的得意,打开镶金的折扇,文雅地轻轻闪动了两下,他极力展示出自己饱读诗书的儒雅样子。
虽然,在这个季节用扇子,也许有些不合时宜,扇动间扑到脸上的寒风有些刺骨,可那又怎么样呢?作为红榜第二的才子,他认为就应该有这种风度。
上官诺不理解为什么三皇子要这样针对他,回忆这半年来的生活,好像两人并没有什么过多的交集,更谈不上怨恨,如果对象换作紫烨然还差不多。
也许这跟自己对待他的态度有关吧,上官诺想道。
其他学子面对三皇子时,总免不了自惭形秽,甚至不自觉的卑微行礼。
这是身份巨大差距,带来的自然反应,无关才学。
皇族和贵族高高在上,就像一种自然规律,深深刻印在这个时代每个人的基因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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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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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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