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低估任何一个母亲。
大概是太了解徐绍亭要做什么了,宋清歌去主卧室之前,先去相宜之前住的儿童房打了一针肝素,干吞了叶酸药片。
磨蹭着才推开卧室的门,灯没开,宋清歌被一股力量摁到门上抵着亲,闻到浓烈的酒味,登时有一股不好的预感,徐绍亭喝醉了总是会发疯,没办法跟一个醉汉讲道理,宋清歌费劲地推他,“别这样,我不舒服。”
“你怎么,怎么能跟别人生孩子呢?”
宋清歌的脖颈被咬疼了,推他又推不开。
狂风暴雨重重袭来时,宋清歌才是真的怕了,肚子里的孩子,是相宜的解药,不敢出事,她软了嗓子告饶,没得到半分怜悯。
浅浅的血红溢出来时,徐绍亭没注意到。
宋清歌快要疼晕了,大概医生早也说过,这一胎保不住,真看到身下的血时,只是有些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等到徐绍亭躺下睡着,宋清歌爬起来,捂着肚子,去洗手间贴了个卫生棉。
两个月都不到,他们夫妇的孩子缘是真的浅。
一大早的,宋清歌坐在客厅的沙发发呆,大概脸色过于惨白,徐绍亭下楼看到她的脸时,脚步一顿,险些被吓着。
“怎么了?难受,要不要去医院?”
宋清歌抬头,揉了揉眉心,“我同意了徐绍亭,我们去医院做个试管吧。”
生下来是难了,但保到五个月应该足够了。
“脸色这么差,你就算愿意,我敢让你生?”
徐绍亭进了餐厅,倒了两杯热牛奶,递给她,“一会儿去医院检查一下身子,脸色苍白成这样,你是要去拍鬼片吗?”
“来例假了,这几天去不了,等等吧,我上楼睡会儿。”
宋清歌起来,捂了一下肚子,意识到徐绍亭在看着她,又把手拿开了。
……
又是临近年下,谁家的事情都多,宋清歌没意识到迎蓝黛会过来。
她去接了人。
没成想,迎蓝黛一见她这脸色,也是觉得害怕,手放在她的小肚子上,“孩子怎么样了?实在不行把孩子拿了吧,你看你这样子,把自己弄成什么了。”
不管迎蓝黛说什么,宋清歌只一味地点头,稍微仰着头,把眼泪憋回去,“舅母,您不用费心,孩子挺好的。”
“挺好的?你把检查报告拿来我看看。”还没进门,迎蓝黛攥住她的手腕,“算了,你也别拿了,你现在跟我去医院做个产检,我的电话你也不接了,小娇娇我看你现在翅膀是硬了。”
宋清歌被硬拽着走了几步,费劲地停下,“舅母!”
她咬了咬牙,“没事儿,我觉得这个孩子怀相不太好,拿掉了,徐绍亭不知道,我也没声张,要不咱们出去吃饭吧,别进去了,徐绍亭在家呢,您看见他难免又生气,没必要。”
“孩子拿掉了?什么时候的事情?”
宋清歌支支吾吾,“就,就这两天的事情,两个月的孩子拿掉了对身体也没太大影响,我挺好的,就是看起来有点弱,咱们出去吃饭吧,行吗?”
她的语气里带了点恳求。
不想让徐绍亭知道太多,就当是对那个男人的惩罚,注定了要他孤身一人过一辈子。
迎蓝黛气的拧了宋清歌一把,推开她就要往屋子里去,“他这么欺负你,真当你背后没人撑腰了,你是没长嘴吗?受了委屈不知道说,平常就敢拿相宜撒气,到他面前成鹌鹑了?不行,我今天非得打他两巴掌给你出气。”
“舅母!”宋清歌在后面追着,“您非得让我再跪下来求您吗?舅母,我求求您了,您别再管我的事了。”
眼泪不受控制的往外掉,迎蓝黛回头看了她一眼,止不住的叹息,又无奈地拿手帕给宋清歌擦眼泪,“你是蠢吗?你母亲要是活着也得让你气死,算了,我不进去了,看到他也气得慌,咱们出去吃饭。”
……
节前送走迎蓝黛,宋清歌在医院里陪着小丫头,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偶尔会眼前发黑的小晕过去一下。
相宜的脸色看起来都要比她还太多。蜀南文学
私下里去别的科室看过,以她现在的情况,正规医院都不会允许安排试管。
给宋清歌逼的一点主意都没有,最后没辙了,按照之前鲤阳那位老中医给开的方子抓了药,自己一个人偷着喝。
药方是挺管用的,能怀上,但不保证能生下来。
宋清歌也没考虑能生下来。
后面的日子,徐绍亭再找她时,宋清歌也没拒绝。
或许上一个孩子,还差三个月就能取脐带血的,以她的身子肯定能撑的到,但这次就不一定了。
宋清歌闲暇的时间专心陪着相宜。
年后,冀帆远给她打电话,很隐晦的跟宋清歌说,帮相宜联系好养父母了,是对不能生育的夫妻,夫妇二人都已经年过半百,奢望要个孩子,又一直求而不得,这个年代,孤儿院和福利院的孩子多半都不健全,想领养一个健康的孩子。
冀帆远又重申了一遍,得要是健康的孩子,领养的前提是,相宜的白血病得治好,谁也不愿意一把年纪来再领养一个小病秧子来,说不定还得白发人送黑发人。
宋清歌之说知道了。
相宜的情况,恶化是难免的。
宋清歌跟小丫头试探着讲故事,“妈妈八岁就没有妈妈了,当时妈妈的妹妹才有四岁,但妈妈还是健康长大了,相宜也会的,是不是?”
小丫头摇头,“相宜不能没有妈妈。”
宋清歌握着小丫头的手心,“嗯,不会让你没妈妈的。”
会给你找个对你好的爸爸妈妈。
三月底,宋清歌整个人身上都弥散着中药味,发觉自己带了孩子之后,带着相宜失踪了。
这个孩子不能再有意外了。
……
好在这么多年,宋清歌的英语没怎么忘,在人生地不熟的国外也能安稳度日。
宋清歌清楚徐绍亭的事业在哪个国家铺展较多,她故意避开了那些发达的城市。
宋清歌离开之后的一个多月,临时工收拾东西的时候,在相宜的儿童房发现了那些肝素针管和叶酸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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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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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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