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在关索等人目瞪口呆的注视下,高宠硬是把一整只羊都吃进了肚子,还要加上二十个鸡蛋和大概三斤的面饼,这还不包括他喝的酒。
虽说那只羊是小羊,但是除去了骨头也得有净重大概三十斤的肉啊!
得亏其他人不像高宠一样能吃,否则大军非被吃穷了不可!
“壮哉!真壮士也!”
高宠吃的越多,关羽越喜欢,在古代男人能吃也是被当做好汉的标准之一,他们都认为,男人应该能吃能打。
“高宠,吃饱了吗?”关索问道。
“八分饱,吃得太饱明天该打不动了。”高宠抹了抹嘴,咕咚咚的喝起了酒。
“气量、胆量连着饭量,相当长我和他这般年纪的时候,吃的可比他还多呢!”
关羽的话让关索一度怀疑他们的胃都是无底洞变的。
“关将军,末将请求明日出战。”
高宠初来乍到,准备露一手,最为一个宋朝人,对于武圣关羽的崇敬已经进入到骨子里了,一起都是拜神像,今天总算是见到活的了!他想斩将立功,在自己崇拜的英雄面前露一手。
“我看你这条枪,重不下八十斤,只怕与我的青龙刀不相上下,敌军无人是你的对手,就许你明日出战,立功之后,我向汉中王保奏你做个将军。”
“是!”
高宠作为高家开平王高怀德之后,自己本身就有世袭王爵,所以对于官禄爵位也都不在意,现在只想杀个痛快罢了。
开平王,即高怀德。后世那些说书人津津乐道的所谓宋朝武将四大家,呼杨高郑,也有说是五大家呼杨高郑曹的,老高家居第三位,高怀德就是老高
家的名将。光是一本《杨家将》里面,高怀德就露
了不少脸,高怀德的祖父是罗灌水的《残唐五代史演义》里面的白马银枪高思继。
高思继,原历史上为五代十国名将,四季拳创始人,第一名枪,人称“白马银枪”。后唐妫州今河北涿鹿人,高顺励之子。和兄弟高思祥皆以武勇称。初为幽州节度使李匡威戍将。后归李克用,拜为中军都指挥使,昆仲分掌燕兵。
高思继身在五侯叛军,被残唐五代第一只大妖怪李存孝十余合生擒。王彦章初遇李存孝,可是一合完败,委屈得都哭出来,可见高思继的本事。
王不过项、将不过李的民间说法,残唐时期的第一勇将李存孝,成为了与西楚霸王项羽齐名的人物,他的神力堪比隋唐时期的李元霸,他在黄河边两战铁枪将王彦章,不到三个回合就将他战败了。而在太原城下,李存孝遇到了被称为残唐第一枪的高思继,别看李存孝的神力无穷,其实他也是精通兵书韬略的武学奇人,出于对高家枪的期待,他放下了神力的手段,只用了三四成力气,准备与高思继较量一番。
高思继把八卦梅花亮银枪使开了,一枪比一枪快,那条银枪就像一条银蛇一样飞舞,神出鬼没变幻莫测;而李存孝的神槊就像一条长龙,与银蛇胶着不分,两人就像走马灯似的,一直斗了十多个回合不分胜负,李存孝对他也是更加敬佩,而高思继也对他有种英雄相惜的感觉。
李存孝作为残唐的无敌人物,凭着一杆禹王神槊傲视群雄,从耿彪、张权到孟海绝,他从来不会出手留情的,不过他对两位英雄还是有着不忍心,对他们也是有着英雄相惜的情怀。李存孝看他是条好汉,不肯杀他。后来铁枪王彦章逞凶,高思继重新出山,两人鏖战三百合不分高下。二度交锋,王彦章使回马枪,挑了高思继。
高怀德的父亲高行周也是名将,但是肯定不如祖父高思继强悍。其实残唐五代到宋初的时候,高家枪始终很牛,比呼家枪、杨家枪都牛,这两家是和高家枪学的招儿,但是后来人才比较多,名气上去了。高家枪落得寂寂无名,一直到高宠才再一次焕发神威。
而王贲和侯君集已经各带二百精锐进行了他们的任务,王贲带人来到了孟节所说的那处密道,发现那里似乎是一处天然溶洞,似乎可以直达秃龙洞的后山,八成是雨水形成水流冲刷而成的,恐怕秃龙洞的土人都不知道。
而侯君集则带领二百从五溪蛮兵里面挑选出来的善于翻山越岭的精锐,趁着夜色,从一线峡侧面的山崖上悄悄爬上去,偷袭守军。
随着侯君集的鬼头刀高高举起,二百精锐对那些已经困得打瞌睡的蛮兵发动了突然袭击,这些蛮兵的战斗力本来就不强,只是仗着占据了一线峡天险,以及他们那涂了见血封喉毒药的弓箭而已,真打起来,还是不够看的。
好多的蛮兵在睡梦里面就成了刀下鬼,侯君集轻而易举的拿下了一线峡,发信号给关羽,关羽这边立刻派先头部队挺进一线峡,兵进秃龙洞,清晨时分,高宠、关索带领的先头部队已经过了一线峡,现在在秃龙洞山脚下进行工事布置,围住了这个山头,现在秃龙洞里面的蛮兵已经是瓮中捉鳖,再打下去,也是困兽之斗了。
不过,关索他们有没有继续进攻,而是在山下包围,他们深知敌人的涂抹了毒药的弓箭厉害,现在上山的两条路,好走的那条路被堵住了,而那条不好走的路要是被敌人堵住,强攻的伤亡就太大了,只能等王贲他们先动手,秃龙洞大乱的时候,关索再带兵出击,才能把伤亡降到最低。
王贲率领的二百人已经摸上了秃龙洞,由于这条到达秃龙洞的暗道实在是险恶,所以他们废了点时间,等到出了溶洞暗道,则是在秃龙洞后山的一片林子里面。
王贲惊喜的发现,秃龙洞的蛮人们在这里建造了许多的吊脚竹楼,囤积了许多的粮食,可以肯定,这里就是秃龙洞蛮族的屯粮之处。
而且,这么大的一个粮仓,竟然都没有人看守!
看来秃龙洞的蛮人是因为蜀军从正面进攻,因而把守卫粮仓的士兵都给调走了。
这正是天赐良机!王贲立刻让手下准备了一些引火之物,放置到粮仓里,然后一把火点了!
此时正在前线督战的朵思大王看见后山火起,吓得面如土色,他不明白蜀军是怎么悄无声息的潜入后山的,难不成他们都长了翅膀,会飞不成?
后山的起火让南蛮全体都害怕来起来,关索也趁机发起了冲锋。
高宠带着一队精骑冲上来,他们的马鞍上都挂着一把诸葛连弩。
诸葛连弩,是三国时期蜀国丞相诸葛亮制作的一种连弩,最先称作元戎弩,被后世称为“诸葛连弩”。
诸葛连弩一次能发射十支箭,火力很强,但是体积、重量偏大,单兵无法使用,主要用来防守城池和营塞。
汉末魏大发明家马钧欲对其进行改进,使之成为一种五十矢连弩,威力更大,但是因为生产很复杂,所用的箭矢也必须特制,所以没大量生产,后失传。
在《三国演义》原著粒米未,诸葛连弩被诸葛亮发明出来以后,就没有在自己这一生里面使用过,只是在临终前传给了姜维:“吾有‘连弩’之法,不曾用得。其法矢长八寸,一弩可发十矢,皆画成图本。汝可依法造用。”
姜维得到诸葛连弩制造方法之后,也只用了一次,看起来威力还不小:“司马师料蜀兵势弱,就来半路击之。直赶到阳平关,却被姜维用武侯所传连弩法,于两边暗伏连弩百余张,一弩发十矢,皆是药箭。两边弩箭齐发,前军连人带马射死不知其数。”
如今,木牛流马已经失传,八阵图也被神化,倒不如流传至今的绊马钉、地雷、诸葛连弩广为人知
不过这次于禁带来的援军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诸葛连弩,正好用在这里。
诸葛连弩的强大火力远比南蛮的单发弓箭要管用,火力压制不是盖的。
“守住!给我守住!”朵思大王眼睛都红了,他深知要是被蜀军冲上来,秃龙洞势必失守,指挥着蛮兵用粗大的树干砸向蜀军。
“来的好!”
高宠见到了从山坡上滚下来的粗大树干,不由得想起了前世挑铁滑车的事情,只不过这树干和铁滑车相比,还是差的太远了,而自己坐下的战马也是纯种的凉州汗血马,关索特意给他弄来的。
毕竟上辈子就是因为战马拖累,他才死于铁滑车之下,要是有一匹神驹,高宠根本不怕。
“啊!”
高宠手中的大枪用力送出,好像一只狂奔的犀牛一样,宽大的枪头如同坚硬的犀牛角,一下把树干刺穿。
“还给你吧!”高宠发力一甩,把插在枪尖上的木头甩了回去,把蛮兵砸倒下一片。
“继续扔,给我砸死他!”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高宠冷哼一声:“雕虫小技,铁滑车都不怕我怕这些破木头!”说罢甩开臂膀,大枪扫出道道劲风,把那些巨木挑开,根本伤不到高宠分毫。
高宠天生神力,根本不会力气衰竭,此时再加上坐下战马给力,犹如天神下凡。
在诸葛连弩的掩护之下,高宠的高家枪神勇无敌,把那些滚木礌石如同踢皮球一般轻松的料理掉了,径直冲向朵思大王。
一群蛮兵手持竹枪,想要以枪阵的方式来阻挡高宠,可是高宠是何许人物?岂能被这般阻挡?
但见高宠挥舞长枪,敌人只感觉面前刮过了一阵旋风,“呼啦”一下,那些以竹竿作为枪杆的长枪都被高宠的大枪横扫而断,而高宠的大枪一起一落,就把敌人挑飞上天了!
朵思大王直接被吓得呆住了,他简直不敢想象,眼前的这家伙还是人嘛!
不光是朵思大王吓晕了,后面的关索也看晕了,这才叫将军啊!原来这种一人足抵千军的场面还真的是存在的啊!
高宠一枪杆砸在朵思大王的脖颈之上,只一下,碗口粗的枪杆就如同一头牛的撞击般直接把朵思大王的颈椎骨打断,要不是还有皮肉相连,这颗人头直接就能飞出去。
朵思大王死了,死相凄惨,高宠几乎是一人一马把敌人杀了个落花流水,关索他们在后面竟然根本跟不上他!
秃龙洞的蛮兵一看朵思大王死了,吓得抱头鼠窜,正巧刚刚火烧了粮仓的王贲也带领人马从山上杀下来。
高宠杀得兴起,一看王贲带领的五溪蛮士兵也是蛮人打扮,他刚刚到达蜀军,很多人还不认识,现在还处于靠衣服认人的阶段,就误以为王贲一伙也是南蛮,大喝一声,冲向王贲。
而王贲有没有见过高宠,一看他那碗口粗的大枪,也吓了一跳,但没有坐以待毙,拔出宝剑,双手持定,等待着高宠的攻击。
高宠长枪上挑,直奔王贲的下颚挑来,王贲只感觉这一枪带来劲风扑面,不敢硬接,一个滚翻躲避过去,然后快速抢攻,使出家传剑法,“刷刷刷”三剑而出。
高宠手中长枪上挡下接,丝毫不惧,王贲看得暗自赞叹,自己的剑何其轻灵,可是高宠那碗口粗的大枪有多么的沉重,自不用说,但是他使用的速度确实奇快无比,不比王贲的剑术慢,可见这人的臂力之大。
王贲暗自赞叹道:“楚霸王再生,也不过如此!”
“住手!你们不要再打了!”
关索飞马赶过来,没想到他们自己人和自己人竟然都能打起来!这是怎么话说的!
“都是自己人,高宠你先别动手!”关索紧赶慢赶算是终于追上了高宠,这小子打仗一股脑地向前冲,敌我不分,怎么跟张飞似的!
“我一看他们和那些南蛮兵的穿着打扮差不多,还以为是一伙的,勿怪,勿怪啊!”
王贲看着高宠的大枪心想什么时候又来了这样一个怪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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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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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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