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地方车程约莫五六个小时。
宋家庄。
宋家祖上传下来只剩两支血脉——宋大老爷和宋二老爷,两人是堂兄弟。
宋大老爷那支留在了宋家庄,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大儿子宋大强和唐继芳结婚后,生下了大女儿宋春花、二女儿宋冬草还有小儿子宋小宝。
二儿子宋大国因为早年被沸水烫伤,身上留下了大片疤痕,一直没娶上媳妇儿。
长此以往,性格有些孤僻怪异,整天足不出户也不知道在家里捣鼓啥。
老三宋秀梅嫁去邻村,没几年成了寡妇,村里人嫌弃她克夫,没再嫁成功,也回道到娘家,一直住到现在。
好在宋秀梅还有劳动力,托关系在村支捞了个记分员的工作。
工作清闲,一年挣的公分也不少。
这么算下来,整个宋家的劳动力,就只有宋大强一家和宋秀梅。
所以宋大强并不常在家,除了村里记公分的活儿外,还会去临近区县找活挣钱。
此刻,唐继芳正在院坝树荫下,摇着蒲扇惬意地和人聊天。
邻居张婶一脸羡慕:“阿芳呀,还是你有福气,马上就要去首都享福了!不像我们,这辈子都不知道能不能去一回首都。”
另一位马婶附和道:“是呀是呀,听说亲家在首都还是当大官的,我做梦都不敢这么梦。”
也有人好奇:“也不知道这大官人家的家里都啥样啊?是不是冰箱电视洗衣机随便用,还有保姆伺候?出门后面有带枪的兵跟着不?”
听着大家或羡慕或好奇的话,唐继芳一下一下节奏均匀的摇着扇子,凉风拂面,吹得她心花怒放。
享受了一圈恭维后,才半卖关子半谦虚地说了一句:“嗐,那种家庭的儿媳妇也不是那么好当的,规矩多得很,也就是不愁吃穿而已……”
不愁吃穿,在这个年代已经是大多数人的最大追求了。
这还不叫享福?
当谁不知道呢,也投胎的时候运气比别人好了点,搭上了有个嫁入豪门的远房姑姑。
不然就凭宋春花那模样,在宋家村找对象都且得被人挑呢!
当然这些想法众人只在心里嘀咕,面上还是一副笑眯眯的模样。
自从宋春花嫁去首都后,唐继芳在家里的地位就直线上升。
既不做饭,也不上工,天天就盼着女儿早点接她去首都享福。
尤其是前几天收到宋春花的电话,说要带着丈夫孩子回一趟东临。
唐继芳更是飘得不行。
女婿第一次上门,总不会空手来吧,少不得给她带点好东西。
而且这次女儿回来再走,她必须得抓住机会,一起跟着去首都。
唐继芳这边正惬意乘凉聊天呢,那边宋家灶台边,宋冬草正在吭哧吭哧地做午饭。
以前有妈和大姐忙活,她也就干点打猪草,捡果子这样的轻松活儿。
可现在,全家的活都落到了她头上。
凭什么呀?
她也要跟着姐姐去首都,哪怕是在刘家当个保姆也行。
听说刘家的保姆一个月都有三十块钱的工资!
正幻想着要是有了三十块钱该怎么花呢,灶房口突然就探进来一个小脑袋。
宋小宝叼着根狗尾巴草,毫不客气:
“姐,饭啥时候做好啊?我和二叔都饿死了!”
宋冬草的幻想被打断,扭头觑了一声:“催什么催,催命呐!有本事自己做啊!窝囊废,整体就知道吃吃吃……。”
宋小宝六岁了,已经是个人精,当然听懂了她姐骂的不是他,而是二叔。
“你冲我撒什么火,小心奶知道你骂二叔窝囊废揍你!”
宋冬草把手里的锅铲舞得叮铃咣啷响,边炒菜边骂:“骂他窝囊废怎么了,大男人天天啥也不干就搁家躺着,全靠我们一家伺候,废物!”
“二叔才不是废物!二叔会识字会做木枪,比我爹厉害多了!”
宋小宝吐了吐舌头,回击完便一溜烟跑了。
跑回东边的屋子里,继续跟宋二叔玩打鬼子游戏。
顺便还把宋冬草骂人的话绘声绘色学了一遍。
宋大国捏着木枪的手狠狠捏紧,窄小的眼睛寒光乍现。
宋小宝摇着他的手臂:“二叔,我们继续玩儿,回头告诉奶收拾她!”
宋春花回村的时间点正好赶上吃午饭。
桌上摆了三样菜。
白水萝卜、炒青菜还有一碟泡菜。
主食是一人一个糙面馒头。
宋老爷子两口子跟着小女儿宋秀梅去邻村吃席了。
宋大强也没在家。
家里吃饭的除了唐继芳一家,就是宋二叔了。
几人刚坐下,便听到门口一阵奶娃啼哭,紧接着就是熟悉的声音:“妈!二妹!”
是宋春花的声音!
唐继芳和宋冬草立刻扔下筷子,就往门口去。
想象中的大姑爷没见着。
只有宋春花一手提着行李,一手安抚着孩子。
孩子用布条捆在胸前,正哇哇大哭。
唐继芳接过女儿手里的行李,关切道:“哎哟,咋回事,姑爷咋没跟着一起来呢?”
宋春花提着行李的手得空,这才解开胸前的布条,对站到一旁的宋冬草道:“还站着干嘛,还不帮我抱抱孩子。哎,这一路可折腾死我了!”
宋冬草赶紧伸手去接过孩子,孩子认人,换了人之后哭得更凶。
唐继芳毕竟生过三个孩子,一看那孩子就是饿极了,要喝奶呢。
“快进屋让娃叼两嘴奶子,保准不哭。”
宋春花只能边往里走,边去揭胸前的扣子。
到了堂屋,饭桌上的菜几乎已经光盘,就剩了两个馒头。
宋小宝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只有宋大国坐在饭桌前,慢吞吞地撕着馒头吃。
宋春花招呼了声“二叔”。
宋大国对她点了点头:“回来了。”
视线落到宋冬草抱着的孩子身上,停顿片刻。
宋春花此刻已经解开胸前的衣服。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撩起内衣,抱过孩子就准备喂饭。
乡下媳妇儿喂孩子,都不会避讳人。
宋春花大剌剌地把衣服撩到胸口上方,白花花的风景就暴露在空气中。
宋大国眼神若有似无的落到孩子的干粮上。
嘴里狠狠嚼着馒头,腮帮子鼓动。
又极速咽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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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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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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