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萌宝三岁半,爹地宠上天>第27章 打胎多次,身体垮了
  从剧照看,云凤仪常年唱花旦,代表安市歌剧院拿过很多奖,也参加过国内很多大大小小的昆曲研讨会,可以说是才貌双全。

  生活照上的云凤仪更有美人气质。

  一件素雅白皮草大衣外套搭浅黄色的全开襟倒大袖绣花旗袍,站在歌剧院大门前,同同事合影。

  合影里的云凤仪手提酒红色丝绒珍珠包,笑容楚楚动人。

  都是她没结婚前的照片。

  贝绍楼注意到,云凤仪头上有一只他很熟悉的珍珠发卡。

  正是云朝从小很宝贝的东西。

  现在这发卡在那个小笨蛋头上。

  一只发卡传了三代,可真是穷光蛋妈给穷光蛋开门,穷到家了。

  没有太多资料,贝绍楼很快看完。

  “云凤仪怎么会嫁给钱庆东?”

  “三爷,安市知情的人说云凤仪年轻时候水性杨花,打胎多次,身体垮了,名声也臭了,嫁不出去。”

  程风当然也有这个疑惑。

  鼎鼎有名的大美人嫁给其貌不扬的老混子。

  他自然会提前打听一遍。

  “红颜薄命。”贝绍楼淡淡道。

  “是啊,不过这钱庆东倒是活得好好的,离婚后没几年就二婚了,娶了个带女儿的寡妇。”

  “云朝倒长得像她妈,没有半点钱庆东的影子。”

  贝绍楼仔细看着云凤仪的照片。

  云朝跟她很像。

  尤其是眉眼间的那股子风情,像极了。

  都是勾人的狐狸。

  贝绍楼捏着照片,一张张反复来回看,眸色深沉如黑潭水。

  “云凤仪结婚后就退出了歌剧院,几乎没有了生活来源,离婚后带着云小姐生活,孤儿寡母,挺艰难。”

  “程风,你信命吗?”

  “多少有点信,这云凤仪就是命不好。”

  “不。”贝绍楼沉沉道,“一手好牌打得稀烂,这不是命不好,是脑子不清醒。”

  “三爷,你可别让云小姐听到。”

  这要听到了还得了啊!

  云朝那姑娘年纪小,但挺护着家里人的。

  不过,大概也就三爷敢骂。

  “她和她妈没有两样。”

  程风:“……”

  “她现在生出来的那个小笨蛋八成也会重蹈覆辙。”

  程风:“……”

  程风这是好半天都不敢吱声啊!

  半晌,程风才敢继续往下:“还好云小姐没有继承钱庆东那丑陋的基因,不然就完了。”

  “绣花枕头,她也就只剩这点皮囊。”

  程风:“……”

  三爷骂人,让人招架不住。

  当然,他也被骂过。

  “三爷,钱庆东现在人还在局子里,放不放,三爷说了算。”

  贝绍楼陷入沉默。

  脑中闪过早上大雨中的场景。

  纤细单薄的姑娘举着刀,后来又在雨中哭,哭得花枝乱颤。

  “程风,这种事需要问我?”

  程风立马察觉到三爷眼里的狠厉,透着嗜血的冰冷。

  “但……钱庆东毕竟还是云小姐生父。”

  “程风,跟了我这么多年,这点分寸都拿捏不好?”

  “明白。”

  程风又跟贝绍楼汇报了工作上的事。

  一时间,客厅里只剩下他的声音。

  午后,贝绍楼头有些疼,他揉了揉太阳穴,闭目听程风汇报。

  临走时,程风道:“三爷,周六安市首富夏董有个私人红酒晚宴,要不要推掉?”蜀南文学

  “不用推。”

  “那我帮您准备礼服。女伴的话……”

  “你觉得谁合适?”

  “要不就云小姐吧,云小姐长相身材很合适,人又低调。”

  “你这么看好她?她给了你什么好处?”

  “……”程风微笑,“我眼光应该还行。”

  程风心里腹诽,难道您不想吗?

  微笑。

  呵呵。

  他这个助理,真是伴君如伴虎。

  年底分红,他不得多拿几份。

  “既然程助这么说,那试试也无妨,我看旗袍挺适合她。”

  “是的,云小姐和她的母亲一样,骨子里都有一种古典美,旗袍再合适不过。”

  “不过她也穿不出什么风情,带泥的萝卜,有点土。你看着办,别让她丢面子。”

  “好的,我会让三爷满意。”

  程风一走,贝绍楼在浴室里洗了个澡。

  今天雨大,头疼,他没打算出门。

  开了淋浴,热水顺着他乌黑的短发流下,男人健硕优越的身材一览无余。

  白花花的热气氤氲在整个浴室里,温度升了些许,就连墙壁的瓷砖上都有细密的水珠汇聚。

  洗澡后,他擦着头发,忽然起了坏心思。

  他用浴室间的壁挂电话拨了云朝的手机。

  “三爷?”

  “给我倒杯温水,送到二楼南侧主卧。”

  “行。”

  云朝本想让他叫佣人,但一想,犯不着跟这人较劲。

  他就是喜欢使唤她。

  不安好心。

  她接了一杯温水。

  主卧门半掩,她随手敲了敲,推门而入。

  “啊!”云朝尖叫,一手捂住眼睛,“三爷,你把衣服穿上好吗?”

  贝绍楼这才慢条斯理地裹好睡袍,宽宽松松的黑色睡袍系在他身上,v领下露出男人性感的锁骨和小麦色肌肤,还有强有力的小腿。

  脸上有水珠顺着他的下巴滑落,他擦着头发,走到她跟前。

  身上带着热气,那一阵阵裹挟沐浴露香气的气息扑在她脸上。

  “又不是没见过,捂什么?”他靠近她,揶揄。

  “三爷,做人要检点。”

  刚刚的一幕还在她眼前盘旋。

  男人有力的臂膀,宽肩窄腰,左腰上的痣依然如故,还有……云朝脸涨得通红。

  一时间,挥之不去。

  看了不该看的,会不会长针眼啊。

  云朝昏倒。

  “好看吗?嗯?”他故意问。

  “三爷,你衣服穿上了吗?”

  她还捂着眼睛呢!

  “你睁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

  贝绍楼接过她手里的水杯,喝了一口。

  温水微甘。

  过了半晌,云朝才小心翼翼慢慢移开手指,哦,还算要脸,已经穿上了。

  贝绍楼穿着拖鞋往卧室里走,拉上厚重的窗帘。

  顿时,室内光线昏暗。

  男人背影高大,一件黑色睡袍裹在他身上,勾勒出他优越完美的身体线条,浑身透着又欲又苏的成熟男性气息。

  “我今天头疼,帮我再拿一盒药来,我有话跟你说。”

  贝绍楼指节分明的右手握着水杯,腰背笔挺如松柏,目光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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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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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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