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满抿嘴笑了,露出两个小小的酒窝。
齐慰端起姜汤,吹了吹,一口气喝下。
“嗯,好喝,真好喝。”
其实姜汤能有多好喝,但是齐慰却真是觉得好喝,福生虽然也很贴心,可那小子从小跟着他长在军营里,虽然没有长成郝冲那样的粗汉子,可也强不了多少。
齐慰越看小满便越是喜欢,当年他忠心耿耿拥戴过的人啊,令他失望的是太皇太后,是昔日唯唯诺诺的朝堂,却从来不是眼前的这个人。
平城。
珍珠终于回来了。
他出去两天一夜,颜雪怀上下打量,见他全须全尾,衣裳干净整齐,头发一丝不乱,便知道他在外面没有吃苦。
“少东家,颜二老爷给家里写了信,现在郭老太太拿着信,逢人便说她儿子做了官,要来接她去享福了。”
板子大场的管事不知那信是真是假,若是那信是真的,郭老太太便算是官眷,自是不能再把她像坨屎一样丢在板子大场了。
自从颜家兄弟走后,颜家只余下郭老太太一个人,自是不能再占着三间屋子。
好在自从再次迁都之后,平城的流民比以前少了许多,板子大场没有那么多人了,可是一个老太太占着三间土坯房,让住在草棚子里的那些人家怎么想?
管事先是上门动员郭老太太搬家,可是郭老太太非但不搬,还当众表演装死,无奈之下,管事便让人把装死的郭老太太抬了出来,给她另外找了半间房。
之所以是半间,是因为另外半间是茅厕!
可想而知,颜三老爷带着妻儿走后,郭老太太过得是什么生活。
现在有了颜昭石的这封信,郭老太太如同获得了新生,她先是拿着信去了原先的土坯房,逼着现在住在那里的人搬走,否则就让衙差把人抓去大牢。
前阵子官府让流民去开荒,肯去的人家寥寥无几,后来又让他们去一些偏远的村子落户,又走了一批人。
如今留在板子大场的,都是找了各种各样的理由不肯去的,平城多好,有官府派粮,有善人送衣裳送棉被,闲瑕时接些官府派下来的活计,打打零工,赚点小钱儿,这不是比去荒山野岭要好得多。
留在平城,说不定哪天就能被天上掉下来的金子砸到,从此变成有钱人,红烧肉吃一碗倒一碗,让老家的亲戚知道,他们发达了。
所以说,现在住在那三间土坯房里的人家,岂会是善茬儿。
郭老太太说自家儿子是当官的,好啊,那就提条件吧,你儿子若是来接你,必须把我们一家子全都一起接走,否则,凭啥把房子让给你?
郭老太太算算日子,颜昭石若是来接她,路上就要走上一两个月,这一两个月里,她总不能还住在茅厕隔壁吧。
“我家老二是举人,现在又做了官,你们又不是我家亲戚,凭啥要跟着一起去?除非你们卖身为奴。”
郭老太太和板子大场的老婆子们不一样,她穿过绫罗绸缎,戴过金银首饰,享受过使奴唤婢的潇洒日子,面对眼前的场面,她才不会怂,再说,她现在有底气,她儿子做官了。
板子大场的人,虽然是流民,过得和乞丐差不多,可却个个都是良家。
仕农工商,这四等人里可没有卖身为奴的。
一旦卖身了,后代子孙想要翻身那就难了。
郭老太太此言一出,还真震住场子了。
虽然土坯房子没有抢回来,可是郭老太太是以胜利者的姿态回到她的茅厕单间的。
现在住在土坯房里的是两家人,一家姓高,一家姓刘。
这两家人凑在一起一商量,又找人问了问,便有了主意。
第二天,郭老太太再次骂上门来,这两家人已经有了准备,对郭老太太说道:“我们虽然不是你家亲戚,可毕竟街坊一场,也有些情份,不如你老做主,咱们把投靠文书签了,你那当官的儿子来了,我们就拿着这文书,跟着你们一起去南方,到了那边之后,你当你的老太君,我们自己找营生,至于现在这房子,只要你签下文书,我们两家立刻就搬走,以后天天过来给您老烧火做饭,当自家长辈一样伺候。”
有了投靠文书,在大魏朝是能迁户籍上户籍的,大多都是异姓的远房亲戚,或者是师傅和徒弟。
签了投靠文书,便要对来投靠的人做担保,日后这人若做奸犯科,被投靠一方亦要担责。
可是郭老太太没想那么多,不就是投靠吗,可以啊,除了不签卖身契以外,也和买丫鬟婆子没有区别了,不用自己出钱,还有人伺候,这样好的事,到哪里去找。
至于以后这两家人会不会赖上颜家,郭老太太才不管,这都是颜昭石的事。
即使真的赖上了,也是老二活该,颜家会到了现在的地步,都是老二害的,老二欠了她这个当娘的,这辈子也还不完。
郭老太太大手一挥,同意签文书。
管事正不知如何安置郭老太太,听说这两家要和郭老太太签投靠文书,还要伺候郭老太太,管事求之不得,亲自做了中人,郭老太太按上手印,这文书便成了。
颜雪怀听得直皱眉,颜二老爷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吧,否则郭老太太为何坑起他来毫不手软?
“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颜雪怀问道。
珍珠笑着说道:“我是看完热闹才回来的,那两家人把郭老太太接进土坯房里,又是烧坑,又是煮饭,还真把郭老太太当成老祖宗一样供着,板子大场的人都很羡慕,争着抢着到郭老太太面前说好听的,夸郭老太太有福气,旺家宅旺儿孙。”
颜雪怀冷哼,郭老太太还真是旺家宅旺儿孙,旺到家破人亡。
珍珠问道:“少东家,您说颜二老爷真会来接郭老太太吗?”
颜雪怀点头:“怎么不会?你是对颜二老爷不够了解,那可是一位大孝子,再说,他是欠着债走的,一定心存愧疚,所以肯定会来。”
可是话又说回来了,颜昭石不怕被讨债的堵住,不让他走吗?
谷</span>对了,他现在县衙里做事,不可能请出一两个月的长假来平城,所以他会让人过来,而他早就被颜昭山逐出颜家了,郭老太太若是离开平城,就是闹到衙门也是该走就走,所以只要他不来,郭老太太是能被接走的。
“少东家,要不我去把郭老太太绑走,找个深山老林扔进去,免得她到了清水县给您添乱。”珍珠说道。
颜雪怀笑笑,她倒是挺想让郭老太太去给颜昭石添乱的。
原主虽是死在流民之手,可是真正害死她的,却是她的亲爹。
既然不能弑父,那就让这位父亲的后半生过得好一些,更好一些。
他不是看着一家子吸李绮娘的血心安理得吗?那就让这一家子来吸他的血吧,吸个痛快!
大孝子,好二叔,呵呵。
“珍珠,九品官的调动很难吗?”颜雪怀问道。
珍珠眨眨眼睛,问道:“少东家是想让颜二老爷有多远就走多远?”
颜雪怀点头。
珍珠立刻来了精神:“这事不用七爷插手,玛瑙就能把这事给办了。”
颜雪怀很满意,柴晏无官无爵无封地,所以这些事还是交给别人去办吧。
京城。
为了不和陆锦朝和陆老五遇到,陆锦行特意绕远走的另一个城门。
陆锦行是带着骡车出城的,守城门的旗手卫自是认识他,陪着笑脸说道:“陆二公子出城踏青,就连天公都作美,今天天气好,是个好日子!”
陆锦行淡淡一笑:“出城买猪,这日子是不错。”
旗手卫......
因为绕远,所以陆锦行找到陆家墓园时,便看到墓园门前杂乱的马蹄印迹,其中两行印迹是向着来时的方向返回的。
陆锦行知道自己把时间把握得很好,陆锦朝和陆老五已经祭拜完了,原路返回。
他大哥陆锦朝这个人,二十多年如一日,每天同一时间起床,同一时间睡觉,吃饭左边嚼完右边嚼,嚼的次数保证也是一样的。
以前陆家尚未进京,陆锦朝年年来给世子夫妇扫墓,都是同一个时辰走进墓地,然后同一个时辰走出去,也不知道他远道而来,是如何把时间控制得精准无误的。
现在到了京城,陆锦朝当然更加守时,陆锦行知道,这个时辰陆锦朝肯定已经走了,果然如此。
而且是刚走一会儿。
陆锦行带来的车把式是他精挑细选的,以前在庄子里干过,是个种田的好手。
他让车把式赶上骡车去周围的村子转一转,若是有卖活猪的,问清楚价钱。
车把式走后,陆锦行爬到一棵大树上。
别看陆二公子斯文矜贵,可是上树打鸟,下河捉鱼,他全部精通,而且都是专业级别,没办法,谁让他是七阎王的玩伴呢。
已过晌午,陆锦行的眼皮开始打架,正想眯一会儿,他要等的人终于来了。
一匹毛驴,一个人,那人中等个子,很瘦,戴着斗笠,穿一身灰扑扑的粗布裋褐。脚上穿的是麻鞋,裤腿挽起来,露出古铜色的小腿。
这是一个平平无奇的乡下汉子。
附近的村子里有很多这样打扮这样身材的男人。
那人在墓园门前下了驴子,卫国公府陆家已经没有亲戚,如今在这里守墓的是陆家的老仆一家,刚开始是一大家子,后来儿孙们娶妻生子,便搬到附近的村子里住,老仆不肯离开,独自一人住在这里,每隔几天,家里人会送柴油米面过来。
陆家进京后,老夫人得知老仆年事已高,便买了一个孤苦伶仃的哑巴汉子过来侍候他,哑巴汉子的工钱由陆家来给,若是老仆死了,以后便由这哑巴汉子看管墓园,逢年过节,老夫人便让人送东西过来,因此,陆锦行很容易便要打听到墓园里的事。
最后一任卫国公去世后,陆家便已经没有什么人了,皇恩浩荡,内务府派人料理了后事,坟墓都是按规制修的,但是却没有围起来,更没有大门,附近的村民有那胆子大的,还会趁着老仆睡觉时,过来挖野菜抓兔子。
陆家进京后,出钱将这片墓地重新修葺,并且修了墓园,四周有围墙,除非是陆家来人,或者是自家儿孙来送吃食,否则老仆让哑巴汉子把大门关上,不让外人进出。
可是树上的陆锦行却看得清清楚楚,当那个乡下汉子刚刚走到门前,还没有伸手敲门,原本紧闭着的大门忽然从里面打开一条缝,先是露出一颗白发苍苍的脑袋,接着,大门被人用力推开,白发苍苍的老人走出来,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乡下汉子弯下腰身,双手便老仆扶起,两人相携着走进墓园,大门重新关上。
陆锦行看得明白,这一次关上大门的,还是那名老仆。
原本应该出来应门的哑巴汉子,却不知去向。
陆锦行听常来这里送东西的家丁说完,老仆腿脚不好,自从哑巴汉子来了之后,除了每日要亲自去擦拭老国公爷夫妇和世子夫妇的墓碑以外,便不再管其他的事,打扫墓园、洗衣做饭,以及开门关门的事,全都交给了哑巴汉子。
陆锦朝和陆老五离开不久,除非哑巴汉子是偷懒不肯出来,否则他不会离开墓园。
可是看刚才的情景,分明是那位老仆一直在等人,而那位乡下汉子,便是他要等的人。
那位老仆侍候过老国公爷,怕是就连陆锦朝也不会贸然受他的大礼。
而除了睡在墓园里的老国公爷、老国公夫人,以及世子夫妇,这世上若是还有一个人,能让这位风烛残年的忠心老仆为之等候,并且跪地行礼的,也只有陆玉临一人了。
陆锦行叹了口气,最不愿意发生的事,还是发生了。
他在树上等了足足两个时辰,因为打瞌睡还险些从树上摔下来,墓园的大门终于再次打开,那个戴着斗笠的乡下汉子终于走出了墓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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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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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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