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农女有田有点闲完结>第三百一十四章 杀人了
  这几日,他想了很多,也确实看到了林氏的改变,可是他过不了自己心里那道坎。

  林氏将他对女人的信任降到了最低,也彻底让他绝了再找个女人的心思。

  看在几个孩子的份上,不能真的眼睁睁的看着林氏饿死或者最后没办法,回林家被逼死。

  思来想去,只有这个法子了,算是给林氏一条活路吧!

  林氏想了好半天,才理清了王永富话里话外的意思。

  当家的这意思是说,虽然不接受自己,可是也算松口了,答应给自己在外面搭个窝棚,让自己有个容身的地方,然后会省下他跟孩子的口粮给自己吃,养身体。

  就连后面的路都给自己安排好了,等自己身体养好了,要么再找个本分的男人再嫁;要么等金斗成亲分家了,将自己接过去养老,自己一辈子也算是有了依靠。

  按理来说,她应该高兴的,有了王家这样的保证,金斗是王家的长孙,有王永珠的生意,王家的日子好过,将来金斗分家也不会少他的。

  金斗要是给她养老,到时候她只要跟着金斗搬出去,那她就是婆婆了,头上没有婆婆和男人压着,金斗家只怕她最大,那不就是跟孩子她奶奶,张婆子一样?一家子都要听自己的,那日子才带劲了。

  可是,她却一点都不觉得高兴,只觉得身上发冷,她从来没有这样清醒的认识到,王永富是真的,真的不要她了。

  王永富转身走了几步,身子一晃,忙用火把撑住身体,身子是稳住了,可火把也灭了。

  他已经记熟了路,一步一步,慢慢的往回走,没走几步,好像听到了什么动静?

  哗哗的流水声?

  声音越来越大?王永富立刻感觉到了不对劲,跌跌撞撞的往七里墩用石头和泥巴围起来的一个简易小水坝那里跑。

  跑到河边,果然看到了,河坝被扒开了一个大口子,夜色下,有几个身影,正在埋头挖着。

  周围还有几个人,不仅挖开了河坝,连沟渠和有些水田也被挖开了口子,河里的水哗哗的流下去……

  “住手!”王永富一声断喝,“你们在干啥?快住手!”

  那几个身影一顿,停止了手下的动作,抬头看向这边,只有王永富一个人,又埋头挖起来。

  “你们给我住手!”王永富将手里的火把头扔了过去。

  准头很巧的击中了其中一个人的头,那个人闷哼了一声,摸了摸头,然后低骂了一声:“艹——就特么一个人,也敢跟劳资动手,打!打晕了好干活!”

  一声令下,偷水的几个男人都挥舞着锄头铁锹围了上来,王永富忙往后退,可他的腿脚这个时候突然一抽筋,一阵如针刺一般的疼痛翻涌上来,让他一个趔趄,跌坐在了地上。

  “劳资还以为是个狠角色呢,原来是个软脚虾,呸——”领头的一口痰吐在地上,抄起铁锹,朝着王永富的头上拍去。

  王永富只得眼睁睁的看着那铁锹越来越近……

  突然一声尖叫响起:“来人啦,有人偷水啦——”随着尖叫声,一道黑影扑过来,挡在了王永富的前面,就听到砰的一声闷响,一股温热洒在了王永富的身上和手上。

  是血!

  那身影勉强动了动,抬起头来,是林氏。

  王永富瞬间傻了,翕动着嘴唇不知道说什么好,颤抖的手,想要去摸林氏的后脑勺。

  那偷水的人,被林氏这一嗓子喊得手一抖,拍到了林氏的后脑勺上。

  这一嗓子在寂静的夜空下,分外的响亮。

  立刻惊醒了附近守夜的汉子,顿时急促的脚步声朝着这个方向赶过来。

  “快跑——”偷水的一看不妙,拔腿就要跑。

  林氏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扑过去,死死的抱住那个动手打伤自己的男人的腿,一边还喊着:“快点来人!偷水啦!杀人啦!快来人啊——”

  声音凄厉,划破夜空。

  不仅是守夜的人惊醒了,连七里墩的人都被惊醒了,点着火把朝这里赶来。

  偷水的汉子急了,对着林氏一顿下死力的猛踹,想让林氏松手,这个女人抱着他的腿,想跑也跑不了。

  林氏咬着牙,不管那汉子如何打她,踹她,头一阵发晕,鼻子冒血,她也不松手。

  很快,村里的人赶到,看到林氏的惨状,都愣了一下,立刻上前,三拳两脚踹倒了那个打林氏的汉子。

  王永富这才回过神来,腿疼得站不起来,他就跪着往林氏身边爬,好不容易爬到林氏身边,哆嗦着手,不敢碰:“杏花,杏花,你怎么样了?”

  林氏躺在地上,鼻子里冒血,后脑勺还在流血,整个人昏昏沉沉,眼前一阵阵发黑。

  听到王永富的声音,都一时近一时远,她觉得自己快不行了,也许这就是她的报应,可是她却很开心,她救了永富哥,起码,就算自己死了,永富哥应该就不会怪自己了吧?

  昏昏沉沉的,她觉得自己越来越冷,然后被抱在一个温暖的怀里,是熟悉的怀抱,熟悉的味道。

  有什么湿漉漉的滴在她的脸上,她努力的睁大眼睛,想要看清楚王永富的脸,可是怎么都看不清,只得伸出手去,想摸一摸,却怎么也动不了。

  王永富看着林氏的脸越来越白,睁开了眼睛,却好像看不到自己,又感觉到她的手指动了动,好像想说什么。

  忙一把抓住林氏的手,哽咽着:“杏花,你想说啥?”

  林氏含笑看着王永富:“永富哥,我要……我要走啦!你好好的待……待金斗他们,我如今没地方可去,我死后,能不能将我埋在王家的坟地里,我,我生是王家的人,死,死是王家的鬼,下辈子,下辈子我还嫁给你,报答你……”蜀南文学

  王永富此刻,只要林氏能活过来,什么都能答应:“杏花,我答应你,我什么都答应你!你不要死,只要你活着,你活着我就还要你!我还要你当我媳妇!我还要你……”

  说到最后,泪如雨下。

  金斗和金壶跌跌撞撞的赶来,看到林氏浑身是血,脸白如纸气若游丝的样子,顿时就跪下了:“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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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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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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