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农女有田有点闲完结>第一千七百一十七章 除非忍不住
  易明仕听了这话,脸都青了。

  男人最怕什么?就是怕人说他不行!就算年纪再大再老的男人,也不能说不行!此刻被王永珠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直接说他年纪大,身子扛不住,腿脚不利落,句句字字都是扎在他的心上。

  本待有心表白自己,其实我很可以!一口气能爬上山顶不喘气的!

  刚一起身,这两腿就如软棉花一般,直打颤,顿时那豪言壮志立刻就给吞回了肚子里。

  眼瞅着大家都下山了,再不跟上去,这山里可危险的很。

  只得强笑着,喊住那个养猪的男人,搀扶着他,算是勉强下了山。

  到了山脚底下那院子里,已经是下半晌了。

  先前吃了早饭后,没过多久就出门,到达这小庄子就已经错过了饭点。

  不过王永珠和张婆子早就预料到了,她们车上携带着干粮和糕点。

  其他随从也早有准备,一边赶路,一边也就啃着干粮,垫了一下肚子。

  到庄子后,这上山下山的折腾了半日,大家下山都又累又饿的。

  留下来看马车的两个人,这一路跟着王永珠游山玩水的过来,早就有了默契。

  他们马车里本就带着锅碗瓢盆,还有粮食和肉干之类的。

  本是打算借这家的灶屋做饭的,可进去看那灶屋,脏得没地方下脚,就他们这种不讲究的糙汉子都看不下去。

  估计他们一家常年都是吃菜糊糊,那锅沿还有一圈圈陈年的煮菜糊糊留下的印记。

  灶台上横七竖八的摆放着几个缺口的土碗,筷子应该都是自家削的树枝做成的,已经黑乎乎得分不清是什么木头了。

  这得亏已经是十月了,若是夏天,恐怕这灶屋里只怕苍蝇成堆了。

  两个汉子只摇头,出来,只好言说借他们家的柴火一用,不过不白借,抓了一百来个铜钱,算是买下来了。

  这山里柴火,只要你肯使力气,勤快,就不愁烧的。

  就是卖柴火的,一车柴火也才十来个铜板呢,这一百来个,足够买下他们家柴房了。

  这家女人收了铜板,忙催促自家的几个孩子,将柴火给抱了出来。

  两个汉子,在他们家门口不远处,选了个背风的地方,用几块大石头垒了一个简易的灶台,架锅点火。

  因着在外头,一切从简,主食有他们带的干馍馍,只需要烧上一锅水煮开,将自家带的肉干丢进去,再放点青菜,就是一锅美味的肉汤了,到时候把馍馍烤得焦香配着肉汤喝也行,或者将馍馍掰成小块泡在汤里喝也罢,都算是很不错了。

  这肉干放进去煮,没一会,那肉香就顺着风向慢慢飘进了那院子。

  那家的几个孩子,到底不敢凑近,只眼巴巴的蹲在门口,看着这边直咽口水。

  其中一个汉子冲着他们招招手,示意他们走进了,才道:“你们若是能寻几样能吃的菜蔬来,就给你们这个——”说着指了指放在一旁的干馍馍。

  那几个孩子眼睛一亮,忙点头答应了,回身就四散开去。

  等他们再回来,每个人手里都握着一把野菜,交到了那汉子手里。

  那汉子大致一眼看过去,都是几样叫得出名字的野菜嫩芽,还有一个手里,是一把嫩嫩的菠菜。

  汉子接过野菜,每个孩子塞了一个干馍馍,这馍馍有成年男人的拳头大小,实打实,就是他们这样的汉子,饿极了一顿两个配上汤水也就吃得肚子溜圆了。

  几个孩子接过馍馍,那手脏兮兮的,指甲缝里都是泥,还沾着草屑什么的,也顾不上,捧着馍馍,先凑近了闻闻,又小心翼翼地伸出舌头舔了舔,这才欢呼雀跃的捧着馍馍,往家里跑。

  没多久,就远远的听到那一家子欢声笑语。

  两个汉子对视了一眼,这情况,他们见得多了。

  这一家子还算情况好的,他们以前是替本地富户养山猪,不仅有屋子住,每个月应该主人家还给他们粮食。

  所以他们一家子还能吃得上菜糊糊,养这么一群孩子还都站住了。

  换做一般人家,这些半大的孩子,一个赛一个的能吃,哪里养得起?

  这家人算是有运气的,自己夫人和老太太要养山猪,托了表少爷办这事,寻上了这户人家。

  一旦定下来,以自家夫人的性子,这一家子以后日子会更宽松些。

  不过两人也不是八卦的性子,只多看了两眼,也就不放在心上了。

  等到王永珠她们下山,这边肉汤早就喷喷香了。

  一行人有说有笑的,在山脚河边洗了手,就围着马车旁的简易灶台,自己拿着自己的碗筷,打了汤配着馍馍吃起来。

  倒是易明仕,中午搭着这些随从的干粮啃了两口,此刻饿得前胸贴后背,闻着这香味,就忍不住腹中鼓噪起来。

  厚着脸皮又蹭过来,那些随从也没为难他,分了他一份,勉强混了肚子圆。

  眼看天色不早了,吃完后,大家收拾好东西就要启程。

  易明仕这才忙忙的去找那家女人,看他的袍子收拾好了没。

  没一会子,就听到易明仕气急败坏的声音响起:“这是我的袍子?这上面的黑色的印记是什么?这里怎么还破了个洞?这块补丁又是怎么回事?这里怎么还糊了?”

  然后就听到那个女人结结巴巴的解释:“贵……贵人……民女,没,没见过这样的料子,怕,怕洗不干净,所,所以用草木灰的水泡了,泡,还拿棒槌捶了几下,没,没想到这料子这么金贵,捶得力气大了些,居然就捶破了!”

  “民女害怕,就,就剪了我家男人的衣服,给贵人您把衣服给补上了,只是,民女,民女针线不好,补好后,这袍子就,就皱皱巴巴了。民女想着得把衣服给熨平了,家里没有没有熨斗,就就烧了几块石头,没想到,就,就糊了——”

  接着是那家男人的叫骂声:“你个蠢货,好好的贵人的衣裳,怎么就被你洗成这样了?这么金贵的衣服料子,你脑子进水了?居然用草木灰给泡?还用棒槌捶?你咋不把你脑子也捶一捶?这么贵的衣服,把你卖了都赔不起,你个赔钱货!扫把星——”

  一面又道:“这位贵人,都是我家这婆娘笨手笨脚的,洗坏了您的衣裳!我家这情况您也看到了,实在赔不起,要不,将我这婆娘赔给您——”ΗtτPS://Www.sndswx.com/

  一阵沉默后。

  “唉,贵人,你怎么了?你要不要的,给句话啊——”

  “贵人,你跑什么啊?”

  “贵人——”

  然后就看到易明仕如同后面被野狗追一般,十分狼狈的从院子里跑了出来,身上胡乱套着他那件被洗坏的薄棉袍子。

  好好的袍子,被洗得几乎四分五裂,上面黑一块,乌一块的,完全看不出来原本的颜色来。

  尤其是胸口,补着偌大一块补丁,十分显眼。

  易明仕几乎没使出吃奶的力气来,三步并作两步的上了前头的马车:“快走,咱们快走——”

  这上车的时候,大家才看到,他的袍子后背,被烫出两个大黑洞,无声的控诉着什么。

  随从们都是经过特殊训练的,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笑出声的,除非忍不住。

  此刻,他们就没忍住,一个个噗哈哈的,笑得差点直不起腰来,勉强着赶着马车,走出老远了,还能听到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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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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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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